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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 毫秒
1.
刑事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大安全事故监督人、管理人的监督管理过失刑事责任,不能以危害结果的重大与否简单作出客观归责判断。监督管理过失理论中管理者的过失行为应当界定为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是支撑监督管理过失理论的价值所在。应当从监督管理过失的概念,监督管理过失犯罪中的实行行为性,管理监督者的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监督管理过失中过失的认定、研究价值等,具体分析监督管理过失理论。  相似文献   

2.
食品安全是维系民生和社会安定的重大问题。在严重危及民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的情况下,以“严刑峻法杀无赦”的重刑主义规制食品犯罪无异于舍本逐末;反之,在食品犯罪认定中,降低因果关系的证明强度,提高刑罚的不可避免性,才是规制食品犯罪之正途。对此,在食品犯罪认定中可引入过错推定责任、疫学因果关系说,将食品犯罪认定中因果关系的证明强度相对淡化,从而遏制食品犯罪的高发势头,保障民众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3.
“玩忽职守”的行为本质在于对公务职责的懈怠,具体表现为不履行职责和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的重大损失包括无法实现的债权损失,但在立案后自然引发的利息损失不应计算在内。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重大损失的因果关系要运用偶然因果关系理论划定刑法因果关系的范围,运用因果关系中断理论来排除实害结果归于玩忽职守行为的可能性,运用监督过失理论来追究监督者的领导责任。在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跨法时,应以行为发生时法为“旧法”。当玩忽职守罪与近似犯罪发生竞合时,要区别情况,或从一重罪论处,或根据近因原则,以在因果链上距离结果发生较近的对应罪名论处。  相似文献   

4.
在对过失相抵制度的定义中,根据因果关系逻辑,对权利主体的称谓应当是被侵权人,对义务主体的称谓应当是赔偿义务人;适用过失相抵的情形,不仅包括被侵权人过错导致损害发生的情形,还应当包括被侵权人过错导致同一损害扩大的情形;在侵权责任法中,过失相抵制度与受害人过错不同,仅是侵权责任法中的减责事由,不是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5.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目前刑法学界通说认为渎职罪属于结果犯.但笔者认为渎职罪与传统刑法理论中的结果犯具有不同特征,相反却符合行为犯的特征,应将渎职犯归类为行为犯,并以此为基础厘清渎职罪在主观罪过、因果关系以及犯罪形态等方面的特征.  相似文献   

6.
为加强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了重大修改。结合修改内容,研究对该罪构成要件中的食品含义、行为方式、明知的认定,量刑情节中“其他严重情节”、因果关系的认定,以及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毒品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类罪的区分,有利于促进修订后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7.
产品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的认定,影响着产品侵权责任案件最终的判定。但是由于我国产品责任问题研究起步较晚,相关产品责任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甚完善,产品责任因果关系理论不够完善,导致了在实务认定中存在判决依据不统一,判决结果多样化的情况。在此试着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析,说明运用相当因果关系说来认定产品责任侵权损害因果关系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近日从报纸上不止一次地看到,有些同志认为,政府官员不宜充当人民代表。我也早就有此看法,现在试申述之。现在大家都强烈要求,对权力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督。人代会对政府则责无旁贷地负有这种责任。现在让一些政府官员当人民代表,等于要他们代表人民来监督他们自己.以监督者的“我”去监督被监督者的  相似文献   

9.
加重业务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刑事责任的依据在于:这是对业务者敬业职守特别要求的体现,是业务者违反较大注意义务的责任体现,是业务过失行为违法性责任要求的体现,是多数国家抑制业务过失犯罪的有效措施。我国刑法关于业务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刑事责任的规定,并没有完全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目前学界的建议也存在诸多不足。为解决业务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刑事责任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问题,应采取适当提高自由刑幅度、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的方式来加重业务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它对于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渎职罪中,这种作用显得尤其突出。因此极有必要科学界定渎职罪主体的内涵和外延。 一 目前,各界的通说认为渎职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种认识主要基于以下几种理由:第一,刑法第 397条作为渎职罪一章的统帅和一般规定,在主体上使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二,王汉斌同志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订草案 )》的说明中指出:“针对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严重不负…  相似文献   

11.
国家对委托代理人和企业经营者提供的激励费用无法超过他们可能获得的腐败收益,监督者承担的监督成本和放弃监督所获得的收益大于他们获得的监督收益。因此,应适当提高国有资产监督者和经营者的激励待遇,降低群众监督成本提高群众监督收益,加大对非公经济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非劳动收入。  相似文献   

12.
日益强化的监督体系与不断加剧的腐败现状之间的矛盾,凸显了监督控权的效能失灵。究其成因,关键在于监督控权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提供了腐败的结构性条件。监督控权的单向性、随时介入性、主观性、可选择性,决定了被监督者或监督者都存在着实施腐败、且规避惩罚的机会。尽管存在效能失灵,监督控权却由于适应体制需求而得到不断再生产。绩效合法性逻辑催生了压力型体制,而监督控权则作为支撑这种高压体制能够有效运转的一种效率机制。缓解监督控权失灵对政治体制带来的冲击,迫切需要推动权力结构的制约转型。  相似文献   

13.
谏是中国古代臣下劝戒君主的一种监督形式。研究贞观年间的谏对于当代中国监督制度建设具有很多有益启示。本文认为贞观年间的谏具有地位高、范围广、以及人治色彩浓等特点。贞观年间的谏对于当代中国监督制度建设具有以下四点有益启示 :1.国家必须高度重视监督制度建设。 2 .监督必须选准对象 ,增强力度。3.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关系。 4 .注意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  相似文献   

14.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刑事政策导向下,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判实践中出现了放宽对案件证据要求的现象,易导致对案件定性量刑的偏差。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涉及的数额认定、是否复制他人作品的认定以及犯罪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认定等方面要严把证据关,严格依照查证属实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裁判结果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15.
药品在美国被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不安全产品。早期的药品侵权责任经历了跟随产品责任同步发展的过失责任和担保责任制度?在产品严格责任时期,药品侵权责任制度的发展因公共政策因素的影响,在责任的归责原则、药品缺陷的认定标准上开始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产品的责任制度。尽管药品严格责任的法律适用仍有其普通法上的生存空间,但严格责任的限制适用已是一种主流观点,而针对疫苗损害救济制定的无过失基金补偿制度或许是未来药品损害救济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6.
职务犯罪侦查异体监督,就是利用外在于自侦部门的力量,对职务犯罪侦查全过程进行监察、督促和制控。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异体监督面临实践上的困局: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易形成利益关系,监督方式选择上的矛盾,监督效力大打折扣,"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难以解决。破解职务犯罪侦查异体监督困局的思路是:更新职务犯罪侦查异体监督理念,正确处理职务犯罪侦查异体监督主客体的利益分割关系,建立自觉自洽的职务犯罪侦查异体监督运行机制,强化职务犯罪侦查异体监督的效力。  相似文献   

17.
商业贿赂中单位犯罪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实施商业贿赂的认定,是将满足一定条件的个人贿赂行为转嫁给单位承担责任,而忽视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自身特征和组织主体责任,难以有效地防止由单位自身不合理体制引发的贿赂犯罪。通过考察英美两国的相关法律和实践可以发现,对于商业贿赂行为,严惩单位犯罪且重视单位的合规计划已成为国际趋势。我国应转变商业贿赂中单位犯罪的认定模式,将单位作为与其成员相对的独立实体看待,以单位制定和执行反腐败合规计划的实际情况来认定单位自身过错,促使单位建立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多元防控体系。  相似文献   

18.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强化了人们对政府监管成效的预期,然而事实上具有公共性的食品安全问题面临着政府监管和市场调节失灵的双重困境,需要从单一监管模式向多元治理模式转换。在治理理路下,社会责任构成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营利活动的内在约束和外在边界,应根据企业与利益相关方之间互动关系在法律上构建促进机制,以催生和保护企业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动机。其对策是: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自律机制,建立以社会责任为导向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丰富政府的施政执法方式,落实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的倡导性规范;发挥食品行业内部制约机制的作用,走出食品安全治理的公共性困境;建立食品安全公众参与制度,完善对消费者权益的程序保障;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传递制度,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制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第三方审验机制。  相似文献   

19.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强化了人们对政府监管成效的预期,然而事实上具有公共性的食品安全问题面临着政府监管和市场调节失灵的双重困境,需要从单一监管模式向多元治理模式转换。在治理理路下,社会责任构成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营利活动的内在约束和外在边界,应根据企业与利益相关方之间互动关系在法律上构建促进机制,以催生和保护企业承担食品安全社会责任的动机。其对策是: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自律机制,建立以社会责任为导向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丰富政府的施政执法方式,落实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的倡导性规范;发挥食品行业内部制约机制的作用,走出食品安全治理的公共性困境;建立食品安全公众参与制度,完善对消费者权益的程序保障;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传递制度,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制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第三方审验机制。  相似文献   

20.
过失实行行为的本质在于制造并实现不被容许的风险。对过失实行行为客观不法的认定,应坚持结果回避义务对行为是否制造了不被容许的风险判断的决定作用;结果回避的不可能性导致结果回避义务的无效性;当法益侵害结果的发生不在注意规范保护目的范围内时,应否定过失实行行为的存在;行为人违反结果回避义务制造并实现了不被容许的风险方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人;风险升高理论是对违反结果回避义务行为与不法结果在无法确证因果关系时仍应予以客观归责的补强;容许的风险和风险分配理论仅具有在立法层面对结果回避义务的规定起理论支撑作用,在司法适用上并无有价性,而作为两者下位规则的信赖原则,实际亦是一个无用的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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