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11):32-37
一、“家庭成员”、“直系血亲”、“亲属”等均为法律概念,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无权对上述法律概念随意进行解释。“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每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二、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无效。所谓“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2.
秦汉法律制度中有关家庭成员间法律关系的规定占了很大比重。从出土简牍中我们可以大致了解,秦汉家庭成员间的法律关系因家庭成员的组成成分不同可分为几个方面,其内容涉及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主奴关系、家产分割等。秦汉法律中对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主奴关系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夫权、父权、主人权力的绝对权威;家产分割实行多子袭产制。从整体上看,秦汉家庭立法反映了家庭成员的不平等性。 相似文献
3.
自然人是民法中的重要民事主体,和家庭在很多方面都有着密切的关联。家庭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家庭和家庭成员无论在财产享有、意志形成和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家庭应当具有不同于家庭成员个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家庭财产从性质上可以分为家庭成员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两者在权利归属和权利行使上都有明显区别。依法律规定,家庭成员的个人责任和家庭责任在产生的原因和承担方式上均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4.
家事协议是由具备家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就家庭生活重要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约束所有家庭成员之协议。具体司法裁判中,家事协议效力应基于其与法律之多重博弈关系,通过考量司法政策取向、司法能力及其系统性影响等因素来认定和择取案件最佳裁判路径与效果。 相似文献
5.
前科株连效应是指犯罪人的犯罪记录导致其近亲属和其他家庭成员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规范性的株连评价,进而导致特定的权利遭到限制、特定的资格遭到剥夺的情况。此种规范性评价立足于犯罪人的犯罪记录,将本应由犯罪人独立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从法律层面上延伸到了犯罪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家庭成员。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广泛存在着前科株连制度,不仅对于犯罪人回归社会形成了巨大的现实障碍,而且客观上严重破坏着犯罪人的家庭关系,促使犯罪人及其近亲属和其他家庭成员走向社会的对立面,成为可能再次实施犯罪的潜在犯罪人群体。 相似文献
6.
夫妻作为平等的家庭成员,应当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亦不能以借用维护家庭的名义要求个体为家庭作出牺牲,无论是对于身份关系的处理还是亲属财产关系的处理都应当更加注重当事人的合意。合同法在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处理中具有一定的适应空间及意义。应当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7.
8.
家庭的民事主体地位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历史表明,顺应社会的现实需求,民事主体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由过去的自然人、法人扩展到现在的非法人组织.判断非自然人团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应当包括:稳定的组织、独立的意志和独立的利益.家庭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家庭和家庭成员无论在财产享有、意志形成和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家庭的稳定性是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法律应当顺应现实的需要,赋予家庭以民事主体地位,使家庭和个人之间关系清晰、明确,既保障家庭的整体利益,也维护家庭成员的个人利益. 相似文献
9.
和谐社会的实质是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和谐家庭的建设,而和谐家庭的建设又依赖家庭成员法律意识提高,因此,无论是构建和皆社会还是促进和谐家庭都有必须要从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着手。我们要深入开展公民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推动全社会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促进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10.
家庭成员心理和谐的法制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庭和谐有赖于家庭成员的心理和谐,应提高家庭成员的心理调适能力,减少家庭负性事件对心理和谐的冲击.家庭成员的心理和谐受到诸多法制因素的影响,婚姻法有关家庭义务、婚外恋和家庭暴力的规制将影响到家庭和谐心理的形成,并进而作用于和谐家庭的构建. 相似文献
11.
现阶段家庭精神暴力的法律认定范围不宜过大,应将其限定于家庭成员间以直接、积极方式进行的精神伤害行为.例外情况下,家庭精神暴力可通过间接、消极方式来实施,但此时需要其他条件辅助认定.从实体法角度,法律介入家庭精神暴力的切入点主要有刑事案件中的酌情减轻处罚和民事案件中适当的损害赔偿.从程序法角度,主要有举证规则和赔偿规则上对家庭精神暴力受害人的适当倾斜.但法律对家庭精神暴力的介入存在一定界限,既受到社会性道德的约束,又要考虑该行为所侵犯的权利类型. 相似文献
12.
家庭共有财产有其特定含义,是归属于整个家庭,供全体家庭成员平等享用的财产,其功能是保障家庭的稳定和家庭成员的生存与发展。家庭共有财产的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根据来源途径不同可将家庭共有财产分为传统模式和现代模式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家庭共有财产在形成、性质等方面受家庭成员个人意志的影响不同。家庭共有财产通常为共同共有,家庭成员就其性质可以进行约定,但约定应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得损害家庭弱势成员的利益及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析现代家庭共有财产的来源及不同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共有财产有其特定涵义,是指归属于整个家庭,由全体家庭成员平等享用,以保障家庭的稳定存续和家庭成员生存与发展的财产。分析家庭共有财产的来源途径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来源途径在家庭共有财产形成时受家庭成员个人意愿的影响不同。据此可将家庭共有财产分为传统模式的家庭共有财产和现代模式的家庭共有财产。 相似文献
14.
家庭共有财产有其特定涵义,是指归属于整个家庭,由全体家庭成员平等享用,以保障家庭的稳定存续和家庭成员生存与发展的财产。分析家庭共有财产的来源途径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来源途径在家庭共有财产形成时受家庭成员个人意愿的影响不同。据此可将家庭共有财产分为传统模式的家庭共有财产和现代模式的家庭共有财产。 相似文献
15.
16.
17.
家庭成员因为诸如感情、财产等家庭纠纷从而将其他家庭成员涉嫌的贪污贿赂犯罪举报至司法机关的案件,统称为"家庭反腐"案件。家庭反腐由于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的特殊身份,事关家庭伦理道德与社会公平正义的矛盾,所以备受社会的关注。数据显 相似文献
18.
家庭农场的登记形式以个体工商户为主,而个体工商户在很多方面都与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发展不相适应.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只是工商业,而家庭农场则属于农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范围只包括户主,并不包括家庭经营时户内的其他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个体工商户的财产分割制度也不适用于家庭农场上的基本生产资料.因此,应该赋予“家庭农场”以独立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9.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已经日益成为我国法律工作的热点。决策部门应当重视这一问题,更应当通过实证的调查,分析家庭暴力的原因,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为立法机构制定和完善有关家庭暴力犯罪的法律提供理论上的依据。 相似文献
20.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具有组织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有计划地生育人口,教育家庭成员及从事物质生产等职能。家庭伦理道德的选择、家庭伦理道德的塑造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探究家庭伦理道德建设,成为伦理学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