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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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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沉默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是两个方向上的力,它们的合力指向和平、自由社会的建立。在不同时期人们对二者作出的不同选择,取决于人们所处的环境和对自身的认识。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各国刑事程序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贯穿于刑事程序始终的时常发生利益冲突的矛盾方面。沉默权的承认与否,则是一国刑事程序在上述相冲突的利益选择上的价值倾向的最集中的表现之一。一沉默权的发展沉默权是经过长期的历史衍生而来的当代刑事诉讼中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权利法则。最先产生于英国,作为辩护理由用来对抗宗教法庭不入道的审讯方法…  相似文献   

2.
沉默权是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受刑事追诉的人不得被迫自证其罪原则的权利障碍形式.赋予被诉者享有沉默权,是我国刑事诉讼走向更加民主、正义的必然选择.诉辩交易制度较好的解决了赋予被追诉者沉默权所带来的查明犯罪与保障人权、诉讼目标与诉讼效率之间的矛盾,因而有必要在我国赋予被追诉者以沉默权的同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诉辩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3.
论沉默权与如实供述义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以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 ,公平与效率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 ,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等矛盾冲突的价值观念入手 ,对我国实行沉默权的利与弊作了客观、深入的分析。并由此得出结论 ,目前 ,我国仍不应实行沉默权制度。当务之急是完善我国目前实行的如实供述义务制度  相似文献   

4.
中国应尽早建立沉默权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引入沉默权,是与国际接轨,迎合保护人权的世界潮流的需要,是解决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矛盾冲突,遏制刑讯逼供、提高审判效率的需要,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因为沉默权蕴含着程序正当、自白任意性、无罪推定等法治理念。承认沉默权,有助于人们的观念从“口供中心主义”向“证据裁判主义”转变,从片面强调惩罚犯罪向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方向转变。我国应建立相对沉默权制度,法律应对沉默的内容、沉默的主体、沉默权行使的方式、沉默权行使的例外与限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保障机制和鼓励供述机制。  相似文献   

5.
沉默权对于在司法实践中保障人权是非常重要的,但它并不是绝对的,在实行这一制度的各国也受到了各种限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和沉默权原则并不直接相矛盾。要使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更好地结合,“坦白从宽,有权沉默,抗拒从严”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相似文献   

6.
沉默权的价值冲突是当今我国移植沉默权制度的主要障碍之一。本文在价值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遵循程序优先、自由优先、保障人权优先的三大冲突选择原则,科学辩证地引入沉默权。  相似文献   

7.
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不自证其罪 ,可以对司法人员的讯问保持沉默的权利。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刑事诉讼立法上都规定了沉默权。采用沉默权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权。随着我国《宪法》的修正 ,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应该相应引进沉默权制度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沉默权纷争梳理及我国沉默权制度构建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立足于中国国情 ,着眼于科学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 ,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我国应适时建立沉默权制度 ,即有限沉默权制度。并追求在既不降低对犯罪的有效打击 ,又有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司法诉讼中的权利的情况下 ,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文明 ,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9.
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赋予嫌疑人沉默权,但从遏制刑讯逼供、保障人权、民主诉讼、准确司法的角度看,有必要确立沉默权。“不必自我归罪”是沉默权的司法原则,侦讯仍是一种取证手段。沉默权不能同“老实交待”对立起来。强调“认罪服法”与“不必自我归罪”原则是相冲突的。“不必自我归罪”并非不可以“自我归罪”,“坦白从宽”应得到兑现。被迫供述与自愿供述都可采用为证据。  相似文献   

10.
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赋予嫌疑人沉默权,但从遏制刑讯逼供、保障人权、民主诉讼、准确司法的角度看,有必要确立沉默权。“不必自我归罪”是沉默权的司法原则,侦讯仍是一种取证手段。沉默权不能同“老实交待”对立起来。强调“认罪服法”与“不必自我归罪”原则是相冲突的。“不必自我归罪”并非不可以“自我归罪”,“坦白从宽”应得到兑现。被迫供述与自愿供述都可采用为证据。  相似文献   

11.
沉默权制度是西方诸多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历史源远流长。英国是沉默权制度的发源地,美国在继承和发展沉默权制度上有着特殊的贡献,不仅第一个在宪法中明确加以规定,而且其确立的米兰达规则成为西方沉默权制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也接受了这一制度,但由于法治传统的差异,其沉默权制度呈现出与英美法系国家不同的特征。二战后,国际社会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呼声高涨,作为在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沉默权制度的价值与功能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沉默权逐渐成为国际人权法上的一项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诉讼法》以控制犯罪为主导,在刑事搜查概念、启动、执行、对象、种类、救济等方面规定过于粗疏。美国立法与司法判例在上述几个方面则呈精细化特点。从利于司法操作与保障人权角度看,有吸收借鉴的必要,以利于平衡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已进入实质阶段,修改应当坚持保障人权,同时要与国际人权公约接轨,确立无罪推定原则并贯彻其理念,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遵循司法规律,摒弃哲学教条式的非法律语言表述,修改出一部真正体现公正、科学、文明的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4.
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沉默权制度是否应该引进,在诉讼领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笔者不赞成引进沉默权制度,主要原因有:实行沉默权与我国刑事诉讼基本目的相悖;实行沉默权违反诉讼经济原则;在我国实行沉默权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和相关制度的支撑;实行沉默权的主观条件不具备——法律官员理性意识不高;目前我国犯罪状况、社会治安形势不允许实行沉默权。  相似文献   

15.
有组织犯罪有广义、狭义之分。加强有组织犯罪的刑事司法控制,一方面要树立常态执法理念,加大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注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要完善具体的刑事司法制度设计,包括成立专门防控机构、赋予特殊侦查手段、完善证人保护及污点证人制度、加强国际合作等。  相似文献   

16.
任意性和真实性是口供的两个基本特征。基于对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诉讼价值的诉求和对口供特征的尊重,既要首肯侦查人员获取口供的权力,又要通过限制“权力”或扩张“权利”,寻求刑事诉讼双重价值的平衡。口供作为追究犯罪的重要裁判证据在侦查程序中的获取具有社会安全秩序意义上的正当性,但考虑到口供获取过程的特殊性,遵循正当程序的要求,应当对口供获取的原则、方式、时间、地点、程序等予以全面规制。沉默权是讯问制度中犯罪嫌疑人应当享有的重要权利,辩诉交易则又是犯罪嫌疑人打破沉默、自愿供述的激励机制。一套完整的侦查程序中口供获取与人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有待于我们在刑事诉讼法之再修改时予以构建。  相似文献   

17.
两个刑事证据规定以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为指导,确立了证据裁判原则,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体现了宪法人权保障原则及其价值理念,蕴含了权利中心主义观念,遵循了正当程序原则,有利于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和制约司法公权力,有效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沉默权在产生运用过程中曾引起很大争论,当前许多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对沉默权做出相应限制。沉默权不是保障人权、拒绝强迫自证其罪和无罪推定的必然要求与合理延伸,更不是杜绝刑讯逼供的最佳武器。  相似文献   

19.
沉默权在产生运用过程中曾引起很大争论,当前许多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对沉默权做出相应限制。沉默权不是保障人权、拒绝强迫自证其罪和无罪推定的必然要求与合理延伸,更不是杜绝刑讯逼供的最佳武器。  相似文献   

20.
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被追诉者享有对追诉者的讯问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 ,不自证其罪的权利。沉默权确立的伦理基础是人性 ,观念基础是权利本位观念 ,理论基础是人权理论和功利主义理论。沉默权具有保障人权、体现程序正义、实现诉讼结构平衡的价值。我国应建立自己的沉默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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