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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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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能动的正当性分析   总被引:8,自引:3,他引:5  
当下中国正经历着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在社会转型时期,面对社会变迁和新型权益纠纷,司法者一味地恪守司法被动的原则并不能获得社会体认.司法者还需要在司法过程中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运用司法经验,合理行使裁判权,以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但是,司法者的司法能动性并非是无限度的.司法者的能动司法,要获得社会体认的正当性,不仅要基于理性的判断,而且要遵循正当性的原理.一种具有正当性的司法能动,需要司法者在司法过程中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协调,能动与被动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2.
在商标注册和使用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在于商标权利人、相关权益人以及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公众三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利益平衡原则是民事主体在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是否符合诚实信用的检验标准。在商标司法实践中,诚实信用既是司法适用的基本原则,也是解决纠纷的具体规则。就前者而言,一方面,商标民事司法实践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本理念,通过司法裁判宣示维护公平竞争、反对一切不正当行为、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诚实信用原则也可以帮助法官准确理解具体法律规范的含义,衡平法律规范司法适用的效果。就后者而言,诚实信用可以在不保护不应保护的商标、权利不得滥用以及对权利懈怠者的保护进行限制等方面填补商标法的规范漏洞。  相似文献   

3.
刘学智 《山东审判》2007,23(3):60-64
司法能动性是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积极应对社会现实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创造性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对案件做出理性判断并能动地服务社会的一种结果和过程.当代中国的法官应当发挥司法能动性,在裁决过程中充分考虑法律、道德、政策、经济等多种因素,使司法裁决等司法活动更加贴近现实,更加符合理性,更加符合法律精神.  相似文献   

4.
在商标注册和使用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在于商标权利人、相关权益人以及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公众三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利益平衡原则是民事主体在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是否符合诚实信用的检验标准.在商标司法实践中,诚实信用既是司法适用的基本原则,也是解决纠纷的其体规则.就前者而言,一方面,商标民事司法实践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本理念,通过司法裁判宣示维护公平竞争、反对一切不正当行为、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诚实信用原则也可以帮助法官准确理解具体法律规范的含义,衡平法律规范司法适用的效果.就后者而言,诚实信用可以在不保护不应保护的商标、权利不得滥用以及对权利懈怠者的保护进行限制等方面填补商标法的规范漏洞.  相似文献   

5.
姚莉  显森 《法商研究》2012,(2):45-51
为防止借能动司法之名违法办案,应该设定一系列规则,从主体、客体和内容几个方面对能动司法进行程序规制。在能动司法的启动阶段,享有启动权的法官应当依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选择地决定是否进行能动立法、积极司法、主动司法和有效司法。在能动司法的运行阶段,法官应该在当事人或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的过程中,充分运用诉讼内外的方法和手段能动办案。在能动司法的决策阶段,法官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形采用不同的决策原则:在疑难案件的决策过程中,坚持专家参与、分类解决的原则;在社会广泛关注案件的决策过程中,坚持社会评价和法律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普通案件的决策过程中,坚持将能动司法作为实现公平正义可供选择的手段之一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刑法解释不可避免,刑法解释的立场是刑法解释目标作用后的结果。刑法理论历来有主观、客观和折中刑法解释立场。客观说是目前的主流学说,因为这一立场有效协调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有利于实现刑法目的和功能。我国现为社会转型期,面对司法危机的挑战,理性的司法能动主义值得提倡。司法能动性理念体现了刑法解释的客观立场之内涵,有助于维护解释结论的可接受性和提高刑法的适应性。在有限度的司法能动性理念中,刑法解释的客观立场仍然要恪守宪政精神,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保证解释的合法与正当。  相似文献   

7.
保护夫妻合法财产权益与维护第三人合法利益是体现现代婚姻家庭法兼顾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必然要求。实践中,怎样妥善处理夫妻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涉及到对这两种利益的平衡问题。为了更好地处理好这个问题,本文将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夫妻与第三人之间常见的纠纷类型进行区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能有助于立法的完善和司法的公正处理。  相似文献   

8.
保护夫妻合法财产权益与维护第三人合法利益是体现现代婚姻家庭法兼顾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必然要求。实践中,怎样妥善处理夫妻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涉及到对这两种利益的平衡问题。为了更好地处理好这个问题,本文将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夫妻与第三人之间常见的纠纷类型进行区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能有助于立法的完善和司法的公正处理。  相似文献   

9.
司法公信力源于司法的自治力、司法的说服力和司法的确定力。司法公信力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性沟通的产物,是一种归属于社会资本的制度性资源,是司法在发挥纠纷解决功能、权利救济功能和法律发展功能过程中建构起来的任用和信用关系,是司法权威历史演化的产物。  相似文献   

10.
以科学发展观系统考察当前法院救济渠道的现状与不足。当前的司法救济渠道不够便利,起诉受理制度存在缺陷,限制了当事人诉诸法院的权利。民众维护实体权益的司法救济得不到满足。现实生活中,当法律对某些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当事人因这些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而诉诸法院时,法院往往不予受理。如证券侵权纠纷,因其涉及面广、社会敏感度高,是否能够处理好这类案件,关系到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的稳定。最高法院规定对于由证券纠  相似文献   

11.
李强 《科技与法律》2009,82(6):83-87
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作为排他性财产权的一项权利构造技术,并不必然排斥通过适用其他法律对新型知识性利益提供某种非绝对权意义上的保护。它所要强制的,只是创设知识产权效果的不发生,不一定意味着违反它所创设的权利就无法获得任何保护。在审理涉及某种新型知识性利益诉求的纠纷时,法院应准确理解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法律性质和规范意旨,作出妥当的裁判。  相似文献   

12.
潘志锋 《政法学刊》2012,(3):102-105
在中国社会从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转型的过程中,社会结构分化复杂,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社会治安形势异常严峻,警察站在解决冲突的"风头浪尖"上,时常被携裹进激烈的冲突中,执法权和人身权等权益受到了各方面的侵害。保护警察权益的核心在于塑造人民警察"恪守法律、秉公执法、超然于利益"的"中立形象",这就需要公安机关在处理热点案件时应遵循"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掌握社会舆论中澄清案件事实的主动权,在与网民的平等互动中,有效维护警察的各项权益。  相似文献   

13.
探视权是指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享有探望并和未成年子女往来的权利。双方为此发生的民事权益纠纷为探视权纠纷。这是在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一类案件,审理好这类案件,对于维护家庭的稳定、社会安定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意义。由于这类案件在我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此类案件在受理、裁判、执行方面存在不同认识,本文将对这一民事法律关系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梁迎修 《法学研究》2014,36(2):61-72
法定权利之间的冲突并非一个伪命题,其在司法实践中颇为常见。受到立法者的有限理性、社会的变动性以及法律语言的模糊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某些情形下权利的边界未被立法者清晰界定,并由此引发法定权利之间的冲突。权利冲突的实质是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权利冲突的存在导致了法律适用的难题,法官需要借助个案中的法益衡量来确定权利边界并进而化解权利冲突。法官在进行法益衡量时,可以参考权利位阶来作出判断,然而权利位阶秩序缺乏整体确定性,仅有有限的参考价值,因此法益衡量还需诉诸比例原则。比例原则包括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的比例原则三项子原则。比例原则能够指引法官对权利作客观和理性的衡量,最大限度地缩小法官的裁量余地。鉴于个案中的法益衡量具有决策性质,法官必须在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之间维持恰当的平衡,在解决权利冲突时不能逾越司法的限度。  相似文献   

15.
江苏高院:建章立制,规范建议近年来,江苏法院在认真履行司法审判职责的同时,从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中总结和发现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风险、法律问题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组织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他们加强和改进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充分发挥全省法院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有效促进社会  相似文献   

16.
黄东平 《法制与经济》2010,(2):31-33,35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民商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交叉的问题。刑民交叉案件存在多种关联因素,只有对其加以必要的类型划分,才能理清其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要针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实际,分别选择适用先刑后民、刑民并行、先民后刑等处理方式;在审理刑民交叉案件过程中,要遵循平等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刑民交叉案件处理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思路。  相似文献   

17.
当代中国语境下的“能动司法”界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代中国法院系统倡导和践行的能动司法,是指司法主体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行使司法权,主动采取多种手段解决法律纠纷的一系列司法活动的总称。能动司法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法院及代表其行使权力的法官是能动司法的主体,能动立法、积极司法、主动司法和有效司法则构成能动司法的内容。能动司法的客体是指能动司法适用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疑难案件、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和普通案件。为避免出现在实践操作上不统一的状况,应在准确把握当代中国语境下能动司法基本含义的前提下,从构成要素上探寻能动司法得以实现的理想路径。  相似文献   

18.
利益规避是一个诉讼法上常用的概念,其含义在于当案件裁判结果含有纠纷解决者个人利益时,该纠纷解决者不应参与而应该退出该纠纷的解决程序。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具有司法性质的纠纷解决机制,为保证其公正性,提高复议结果的公信力,应当确立利益规避原则,要求与复议案件有特定关系的复议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议。  相似文献   

19.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民商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交叉的问题。刑民交叉案件存在多种关联因素,只有对其加以必要的类型划分,才能理清其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要针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实际,分别选择适用先刑后民、刑民并行、先民后刑等处理方式;在审理刑民交叉案件过程中,要遵循平等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刑民交叉案件处理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思路。  相似文献   

20.
徐鹏 《新法规月刊》2014,(2):95-105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已经得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以及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框架下,由于宪法不可诉以及行政抽象行为不可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国内法院不能获得完全的司法救济。“大调解”将多种调解方式进行有效的整合,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化解纠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司法机构在法律局限和资源不足方面的缺陷。将“大调解”适用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司法保障的过程中,法院应当确定优先履行核心义务,发挥灵活的能动司法作用,推动立法完善来增强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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