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闻综述     
——北京仲裁委员会实施新的《仲裁规则》2008年4月1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将实施新的仲裁规则(以下简称2008规则)。2008规则修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取消国内仲裁案件的公证和公告送达,统一采用邮寄企图的国际通行做法;二、不再区分国际和国内仲裁员名册并在国际商事案件中允许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外选择仲裁员;三、增加了约定适用本规则,即视为同意将争议提交本会仲裁的条款。此次修  相似文献   

2.
(2007年9月20日第五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仲裁委员会(一)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称本会)系在中国北京成立的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二)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以下称主任)履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或秘书长受主任的委托履行主任的职责。  相似文献   

3.
2007年9月20日下午,第五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在本会国际仲裁厅隆重举行。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本会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也标志着新一届委员会工作的正式开始。  相似文献   

4.
(2006年8月14日第四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并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吸纳学识精深、品行高尚之专业人才担任仲裁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仲裁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一)遵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  相似文献   

5.
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于2007年9月20日第五届第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规则》(以下简称调解规则),这是本会自成立以来第一次制定的单行的调解规则。调解规则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会以成为公正、廉洁、高效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构为目标,本会之所  相似文献   

6.
(2007年9月20日第五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调解。第二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本会调解的,适用本调解规则。但当事人就调解程序或者调解适用的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仲裁程序中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不适用本调解规则。第三条调解应当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第四条本会根据一方、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案件。  相似文献   

7.
王瑞华 《法人》2014,(10):74-75
正本质上,仲裁也是服务产业的一员,北京仲裁委员会新规则在修订过程中强调了用户导向原则,并不断吸收国际优秀经验,标志着中国仲裁业在市场化、国际化方向上又迈进了一步。伴随新规的施行,北仲同时增用新名"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为进一步适应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满足国内外当事人日益多元的争议解决需求,北京仲裁委员会(下称"北仲")于2012年启动了对现行仲裁规则(自2008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修订工作,经过两年的全面论证并公开征询仲裁业界人士专业意见,北仲新规则(下称"新《规则》")最终形成。新《规则》预计于2015年4月1日起正  相似文献   

8.
(2006年8月14日第四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并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仲裁委员会的行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会定名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会址设在北京市。第三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会申请仲裁。本会不受理下列纠纷:  相似文献   

9.
《中国法律》2015,(1):104-129
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於2012年启动了第八次仲裁规则修改进程。本次修改在立足为当事人提供一套灵活、专业、高效、便於理解和适用的仲裁规则,使当事人体会商事仲裁制度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如何制定一部好的商事仲裁规则』、『如何评判修改後的仲裁规则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等问题展开思考。在近两年的时间襄,通过多种方...  相似文献   

10.
(2006年8月14日第四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并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推动仲裁事业的发展,规范仲裁员行为,特制定本守则。本守则属于仲裁员道德准则,不是《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的组成部分。第二条仲裁员应当公正、公平、勤勉、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争议。  相似文献   

11.
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为保障仲裁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仲裁庭在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的造价鉴定程序,提高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并结合《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及其鉴定工作的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12.
此次修改《北京仲裁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围绕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明确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加强委员会对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完善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来保障委员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首次明确了委员会的设立宗旨和机构性质《章程》原第一条和第二条内容为: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仲裁委员会的行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  相似文献   

13.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2007年仲裁规则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过16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作为公认的权威仲裁机构,致力于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国际间的经济纠纷,在世界范围内享有中立、独立、公正、权威、高效的盛誉。从2007年7月1日起,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将启用第三版仲裁规则,从而取代已经使用10年的1997年第二版规则。2007年规则在总结、继承和发扬97年规则宝贵经验的基础之上,借鉴ICC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更加注重了仲裁的国际性与效率性。具体而言,2007年新规则有以下几个新变化:  相似文献   

14.
(2008年2月1日第五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并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北京成立的,以提供公正、高效的仲裁、调解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为宗旨的常设仲裁机构。第二条为规范委员会行为,明确委员会职能和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委员会可持续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相似文献   

15.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贸仲)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为“贸仲规则”)自1956年诞生以来,先后修订过5次,出现过6个版本。其间,1994、1995、1998年进行过3次修改,比较频密。贸仲的仲裁规则在中国仲裁发展史上起到过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赵秀文 《河北法学》2008,26(6):41-45
仲裁规则是规定如何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程序性规则。仲裁适用的规则既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由仲裁机构或者相关的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制定。仲裁规则的本质是契约性,仅在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情况下对相关当事人或者仲裁机构(庭)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也可在不违反相关国家有关强制性法律规则的情况下对他们选择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修订。国家的仲裁法所规范的是在该国境内进行的一切仲裁活动,无须当事人对此做出选择。仲裁法还是仲裁规则的重要补充。如果当事人或者仲裁规则未能对争议事项作出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可以通过相关国家的国内仲裁立法加以补充与完善。由于仲裁规则与仲裁法在本质上的不同,决定了它们在适应范围和法律效力上的不同。  相似文献   

17.
现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改进仲裁程序、完善仲裁制度、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仲裁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仲裁理论与实践有了长足的发展,一些仲裁机构纷纷修订仲裁规则,采纳先进仲裁理念。经过多年的努力,贸仲自身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贸仲现行的仲裁规则与当前形势的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为了更好地满足仲裁使用者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对仲裁服务的要求,保持贸仲在仲裁服务市场上的优势,有必要与时俱进,对贸仲仲裁规则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8.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主要仲裁机构都在积极努力地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这种国际化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仲裁规则的设计与国际主流保持一致。就国际商事仲裁规则中实体法律适用条款的制定而言,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为代表,中国仲裁机构中正出现一种采取"当事人未约定实体准据法时适用仲裁庭认为合适的法律"的趋势。这一方法对中国仲裁机构而言是比较陌生的,如何在实务操作中正确运用,需要中国仲裁工作者和研究者积极探讨。本文以该实体法律适用方法为中心,通过分析仲裁程序法与仲裁规则之间的关系,探究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中,仲裁庭应当如何正确运用上述方法确定实体准据法。  相似文献   

19.
(2007年9月20日第五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当事人申请本会调解,应当按照本会制定的标准,预交调解费用。调解费用包括:注册费、日常管理费和调解员报酬。一、注册费申请人申请调解时,向本会缴纳案件注册费用500元(人民币,下同)。  相似文献   

20.
现代商事仲裁理念与原则是否符合中国国情、能否应用于中国实践并获得成功一直是被担忧、质疑并争论不休的问题。本文以《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修改为例,从仲裁庭独立仲裁、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程序简便、快捷,提高仲裁效率三个方面具体展现一个仲裁机构如何通过改革创新将现代商事仲裁理念与原则创造性地应用于本土仲裁实践的过程。研究结果表明,现代商事仲裁理念与原则不仅可以应用于中国实践而且能够取得成功,关键在于仲裁机构的追求和选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