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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完善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的行为规范,对于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律师同法官、检察官接触交往作出严格规定,其内容包括交往的原则、交往的限制等方面。新中国成立后,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接触交往一直缺乏明确的规范。目前尽管已经出台了一些规定,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完善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的行为规范,需要明确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的原则以及不当交往的情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的良性交往机制以及相关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2.
法官握有诉讼指挥权和法庭警察权,在维护庭审秩序、推进审判流程、监督诉讼行为等方面拥有绝对权威,但须遵循谦抑原则、目的原则、比例原则、平等原则。我国法官因为驱逐律师过于频繁而饱受非议,其中既有法官和律师自身的原因,法律的不完善和法治的不成熟亦责无旁贷。在强调司法权威的同时,还应努力创建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尊重、彼此认同、密切合作的工作关系,合理重构法官驱逐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3.
律师与法官是一个国家司法的中坚力量,如何构建我国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笔者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律师与法官关系的重构措施:认为应当加强律师与法官的自律;实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合理"隔离";建立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机制;完善律师与法官的监督与制约程序;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相似文献   

4.
法官握有诉讼指挥权和法庭警察权,在维护庭审秩序、推进审判流程、监督诉讼行为等方面拥有绝对权威,但须遵循谦抑原则、目的原则、比例原则、平等原则。我国法官因为驱逐律师过于频繁而饱受非议,其中既有法官和律师自身的原因,法律的不完善和法治的不成熟亦责无旁贷。在强调司法权威的同时,还应努力创建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尊重、彼此认同、密切合作的工作关系,合理重构法官驱逐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5.
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调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调查应界定为法官和律师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材料以及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各种活动。法院调查证据的原则应该包括合法性、及时性、客观性与中立性。正确处理当事人收集证据与法院调查证据的关系是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民事证据立法应重视我国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制度是相辅相成的。既是对当事人提供证据这一诉讼权利的保障,又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一种程序性的限制。在重构我国民事审前程序中,还应借鉴国外立法例,建立法官释明权制度即“法官指导当事人举证”,规定当事人的主导地位和建立当事人双方和法院的共同良性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7.
民事政策主要是国家管理和规范民事领域活动的一些法律法规。民事政策在很多民事法律关系利益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民法的适用主要以民事政策为依据,它是衡量民事法律法意的适当性的一个重要标准。民法适用解释在政策性考量上具有深刻的正当性,并具有深刻的立意,与民事实践是相符合的。在民事政策适用解释指导下,法官可以使司法审判自由裁量权更进一步得到规范,最终使得法律的有机体治理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8.
知识是技能的基础,但技能是律师改变命运并创造财富的关键。因此,必须实现从知识到技能的跨越。中国律师业务推广的困惑,西方律师经历过且已成功解决。律师在律师业务推广上要清楚:谁会聘请律师?他们如何聘请律师?什么时候聘请?在哪里聘请?为什么聘请?应懂得并运用教导式营销和杠杆关系网,应充分借鉴律师业发达国家成功律师的业务推广秘诀。如此,才能有的放矢地采取行动,科学地征服客户。就诉讼律师而言,不能仅追求业务推广成功,还应掌握娴熟的出庭技能。出庭前,应充分熟悉案情;应熟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其他相关知识;应熟悉法庭或仲裁庭规则;应明确诉讼策略;应制作诉讼提纲。在庭审过程中,应尊重法官的权威并尽可能取得法官的信任;应结合庭审情况适当调整诉讼策略并修正诉讼提纲;应充分注意发言与技巧;应善于用证据构筑堡垒和摧毁证据堡垒;应善于运用法律,利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但不是照搬法律条文。等等。  相似文献   

9.
在司法改革背景之下,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建设越来越需要专门法律人才的参与。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作为法治队伍建设的主力军,二者之间具备共同的法律知识体系、法律逻辑和一致的工作内容,均以实现案件正义为职业目标。从律师中遴选初任法官、检察官,不仅能够提高我国司法队伍的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还能促进各种法律职业者之间的互动、有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我国的培育。立足我国实践,学习国外经验,从适时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建立遴选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客观评价机制、有序建立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等方面出发,积极探索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培育路径,推进司法改革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转型时期的中国法官承担着来自社会的巨大舆论压力,官方、百姓和学界对“好法官”的定义也有着不同理解。制度下的角色扮演往往更为单纯,但社会场域的多面影响要求法官不仅仅是单纯的中立裁判者,更应是纠纷解决者。在司法改革的进程中,要时刻保持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切勿因急功近利使得制度改革与社会需求产生断层;而对法官司法行为的评价标准也应置于实然之中,结合法官“社会-司法”的双重角色认识其司法知识的多维谱系。  相似文献   

11.
法官是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 ,法官的庭审地位决定着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因此 ,确立法官作为一个中立的事实裁判者 ,独立的法律适用者和消极公正的纠纷解决者的庭审地位 ,对于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增强法官职业的自豪感 ,推进我国司法改革 ,建立一个独立、高效、公正和受社会尊重和信任的司法权力体系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2.
模糊性是法律语言的固有属性,普遍存在于立法语言和司法语言中。在法庭活动中,作为一种语用策略,庭审的不同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目的,会选择使用语用模糊。法庭话语中的语用模糊有多种实现方式,主要包括使用模糊限制语、间接应答、回避、指称等。法律模糊性的真正的消除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来完成。作为庭审主导者的法官会利用话语权力适时控制模糊性的出现与增强,使庭审活动朝着确定性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3.
试论量刑规范化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量刑规范化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也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点。量刑规范化与法官自由裁量权之间如何权衡是此项改革开展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针对当前我国刑事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重定罪、轻量刑、适用存在差异,以及运作过程透明度较低等现状,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量刑规范化的具体要求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通过试行《规范量刑指导意见》,使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逐渐规范、透明,量刑规范化也终将推动整个刑事法制的完善和社会法治的进步。  相似文献   

14.
在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时代,对不公开审理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出现了新的问题。律师作为案件的参与人不断地通过微博等自媒体在网上披露案情及当事人隐私,制造社会舆论,干扰正常的司法秩序。根据相关法律与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在庭审前和庭审后都不能运用自媒体任意披露相关案情。此类案件宣判应该公开,但要受相关法律规范的限制。律师在网上公布判决书的行为也应该禁止。  相似文献   

15.
法律共同体是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学学者等法律人组成的法律职业群体。在该群体中,由于执业角度不同,在共同体内部依然产生分歧,该分歧的外化形式之一在当下可体现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因受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关系恶化和紧张,为了缓和这种恶化的紧张关系,应借鉴域外法官与律师职业互动的方式,通过发挥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增强律师与法官职业的流动性等方式来改善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构建法律职业的共同体。  相似文献   

16.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精神与基础价值。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和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下进行。民法基本原则成为连接法官自由裁量与成文法框架的桥梁。  相似文献   

17.
为实效性保障国民的诉权,避免民事诉讼被目前在我国兴起的ADR运动所遮蔽,厘清民事纠纷可诉性的界限十分重要。我国民事诉讼受到大陆法系“规范出发型”思维方式和法条主义机械司法的影响,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十分狭窄,法官在面临新型案件时常捉襟见肘。通过诉之利益可以弥补实体法的缺漏j保护“形成中的权利”,确立“法律上的争讼性”作为纠纷可诉性的标准,为法官能动司法提供有效机制。法官在能动司法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不应逾越的界限,因此法官在解纷可诉性的范围上也必须保持应有的司法克制。  相似文献   

18.
庭审语言属于机构话语,严格受法庭这一机构的限制。语言素质是法官最重要的素质之一,法官在审判活动中言辞表达能力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审判活动的质量,更关系到人民法官的形象以及国家法律的尊严。因此,法官的庭审语言要求具有一定的语言技巧,合乎一定的语言规范,准确运用法言法语,适度运用态势语言,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保证其所从事的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保证人民法院审判任务的顺利完成。  相似文献   

19.
民事调解制度虽然存在于民事诉讼过程中,但属于非讼程序。私权自治、审判效益和司法文明的要求,促使民事诉讼契约化。民事调解协议本质上是一种诉讼契约,法院承担公证的角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民事调解程序:单独设置调解机构和调解主持法官;合理设置调解员选任程序、回避程序和参加庭审程序;采用签字生效制度;合理界定达成调解协议的标准。  相似文献   

20.
民意希望通过给司法加压的方式,迫使司法裁判符合自身预期.但由于公众在目的上的宣泄性,知晓案件信息的片面性,表达的多元性和可控性,使得民意介入司法裁判存在内容、方式和结果三重困境.要构建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需要在观念上坚持司法职业化和司法民主化的制度结合,在制度上构建民意进入司法裁判的程序规则,在司法环境上避免工具主义司法观,在法官队伍建设上提升业务素质与道德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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