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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犯罪化,但司法实践中以该罪名定罪的案件数量很少,效果并不理想。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司法适用难题,但从该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看,还有一些概念仍存在争议,需要从法理与实践视角,对该罪的犯罪构成、司法认定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薪酬权益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刑事法律依据。作为新设罪名,公安机关应重点关注其中的新内容。在审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立案材料时,应当重点审查是否具有劳动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对"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不能仅按字面意思简单理解,而是应当参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对其作出认定;应以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为基础理解"劳动者"的范围。  相似文献   

3.
将违反《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作为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理障碍的主张,曲解了公约的规定。外国刑法中也有不少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的立法例。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要件中的"劳动报酬",应当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认定。在司法认定中应当注意区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在定罪和处刑两个层面都体现了刑事和解制度的精神。  相似文献   

4.
新的刑法修正案设立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终结了是否设立这一罪状的争议.实际上,如何适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面临着更大的困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准确适用,涉及“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概念的界说,也包含对“逃避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后果严重”等的认定,还存在政府责令、举证责任担负等程序性问题,需结合相关规定并依据法理予以厘定.  相似文献   

5.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客观方面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但不以恶意为必要,单位犯本罪时适用一般两罚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有严格的适用条件,认定“严重后果”应综合考虑罪状、刑罚标准、处罚原则以及现实情况等因素.  相似文献   

6.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刑罚后,在司法实务中却存在法律适用难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报酬范围采用广义上的定义,将社会保险和福利纳入其中。对"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进行认定时,要明确责令主体、责令支付方式和责令支付期限。在法院司法建议后,经责令主体责令,行为人仍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的,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特殊加重犯罪情节。  相似文献   

7.
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的“劳动报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报酬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核心范畴,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在本质上没有区别,提供劳务者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加班费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是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和经济补偿金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社会保险具有社会福利性质,不应当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取得双倍工资不是基于劳动,双倍工资不具有劳动报酬的属性.非法劳动的收入不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设立目的,不应将其纳入劳动报酬的范围.  相似文献   

8.
正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人社部制定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人社行政部门对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主要包括: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  相似文献   

9.
正本刊讯(通讯员欧水木)为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惩戒,切实维护劳动者尤其是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此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  相似文献   

10.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经历了一个由民法、行政法调整到刑法调整的演化过程。本罪中的劳动报酬远不限于工资,而应包含工资以外的加班费、奖金、补贴、津贴及其经济补偿费用等。在刑法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与表现之外还应注意四种较为突出和敏感的情形。本罪中的“数额较大”,不仅需要“两高”进行具体化的解释,同时各地方还须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立出标准。刑法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调整应以“行政处分为先,刑事处分为补”的原则进行,从而使刑法对这一犯罪的调整“调适有度”。  相似文献   

11.
李力 《人事天地》2016,(2):59-59
正本刊讯(通讯员李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完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81号,以下称《通知》),对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的补缴政策、最高支付限额的计算等内容进行修订、补充。现行的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主要是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  相似文献   

12.
本刊讯(通讯员许正勇)近期,靖西县在百色市12个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首开先例,成功向公安机关移交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日前,靖西县有群众举报称,某设备公司代理人张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取证,下达限期责令整改决定书。面对张某再三拒不支付所拖欠民工工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积极与县公安局做好沟通协调,按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果断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高发,是最使农民工头痛,也是严重危及治安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如何妥善处置成为当务之急。为遏制该类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将其犯罪化,但问题并未因此得到解决。犯罪背后,隐藏着犯罪分子成本——收益的理性考量,同时也是与追诉机关的博弈。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运用经济模型对此问题探讨,进而在犯罪经济学视野下提出防控对策,以期对遏制该罪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4.
《人事天地》2013,(3):49-51
正为提高参保人员的健康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86号)精神,最近,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决定将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常规健康体检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有关规定如下:一、医疗保险健康体检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常规身体检  相似文献   

15.
<正>2011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法修订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明确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列入刑法范畴。2013年1月  相似文献   

16.
基层动态     
《人事天地》2013,(10):62-65
正南宁市:推出多项医保惠民新政本刊讯(通讯员农健)8月1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2013〕40号),推出多项医保惠民新政。新政策将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惠及全市73.45万参保职工。一是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所有医疗  相似文献   

17.
保险费是保险人的收入来源 ,支付保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等无对此作出了不少规定 ,但在立法及现实操作中还存在不少疑点。一、保险费支付的性质界定《保险费》第 13条规定 :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的支付发生于保险合同成立后。显然保费的支付不是合同成立要件 ,但有人认为保费的支付是保险合同生效要件 ,保费支付时保险合同才发生效力。在我国《合同法》制定以前 ,我国法律体系并未明确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保险费》亦仅仅规定保险合同成立 ,而未规定生效。那么 ,保费的支付是合同的…  相似文献   

18.
伴随着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细则》的出台,以及《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监管方面已有了根本改观。第三方支付较好解决了电子商务发展的资金流问题,己成为B2C,C2C的主流支付模式。通过研究美国、欧盟相关立法与实践,结合中国国情与电子商务的特性,提出支付机构的"网络铸币"概念与沉淀资金"电子货币说"。  相似文献   

19.
本刊讯(通讯员蒋婉)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5年1月到2月中旬全面启动"2015年欠薪整治专项行动月"活动。此次活动通过召开包括农民工代表、建筑领域企业主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三个层面的座谈会,开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加大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等举措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向社会公布依法查处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典型案件。  相似文献   

20.
案情简介:申请人曹某原为某县某土产日杂公司职工。2007年12月18日,柳州市某合作联社向曹某所属的合作联社发出《关于借调曹某的通知》,通知记载自2008年1月1日起柳州市某合作联社借调曹某到被申请人柳州市某烟花爆竹公司工作,曹某在原企业的职工身份不变,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由被申请人按期支付给曹某原单位某土产日杂公司。200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开始在被申请人设置的岗位工作。2008年3月3日,被申请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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