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6年第9号《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二○○六年十月十日第一条为加强对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口管理,规范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经营秩序,防止其流入非法制毒渠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6年第7号《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部长薄熙来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相似文献   

4.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相似文献   

5.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7号《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周永康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一九九九年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全国人大《关于禁毒的决定》等有关法律,为履行《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的义务,规范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我部于1997年1月制定下发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1997]外经贸管发第258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保证了我国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健康有序的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3号)的精神,我部在总结前一段实施《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原《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部长石广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8.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第-类易制毒化学品。  相似文献   

9.
《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6月3日商务部第9次部务会议、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和2005年7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6月3日商务部第9次部务会议、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和2005年7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6年第18号《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13日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1号修订后的《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2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1年第5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3月5日施行。原《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外经贸配字[1999]第87号)同时废止。部长陈德铭二○一二年二月四日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典当管理办法》已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二○○五年二月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8号《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7月13日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部长薄熙来主任马凯部长周永康局长谢旭人局长王众孚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相似文献   

18.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1号《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同意,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2012年3月19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的管理,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