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鄂财教规[2016]4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县(市、区)财政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为了规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支持电影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9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北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川财规[2018]1号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49号)等有关规定,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川财企[2015]7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川教[2019]16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进一步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四川省教育厅、四  相似文献   

4.
《山西政报》2015,(6):38-40
晋财行[2014]274号各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为了促进我省宣传文化发展,根据财政部《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1997]157号),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制定了《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2014年12月26日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  相似文献   

5.
正川经信办[2018]35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专项)的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8]4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17]249号)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项  相似文献   

6.
正川财规[2019]4号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农业(农牧、畜牧水产、畜牧)局(委),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规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  相似文献   

7.
正川科高[2020]9号各市(州)科技局、教育局,各省级大学科技园: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提升大学科技园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参照《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结合我省实际,科技厅会同教育厅对《四川省大学科技园认定与管理办法》(川科高[2013]2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完成的《四川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印发你  相似文献   

8.
正川府发[2017]1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2月28日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全面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6号),依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四川省〈中华人  相似文献   

9.
正川财规[2021]5号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及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我省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广播影视局、文化厅(局):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及《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我们修订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发影字〔1996〕803号)。现将修订后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附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1.
正鄂财建规[2017]8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委)、新港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2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长江港航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7年6月8日湖北省长江港航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全省港航事业发展,规范长江港航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根据《预算法》、《省人民政  相似文献   

12.
正川办发[2018]8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10月28日印发的《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74号)同时废止。2018年11月30日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3.
财教[2011]287号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做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保证财务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重大专项管理特点,我们制定了《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川卫规[2020]4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四川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四川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15.
正(2020年6月17日)沪科合[2020]15号各重大专项牵头责任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7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制订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配套管理办法的  相似文献   

16.
正川医保规[2021]13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西部战区总医院、西部战区空军医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我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36号)相关要求,我局对2021年第一批50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系原我局公布的四川省2020年第二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履行了相关定价程序,  相似文献   

17.
正川办发[2018]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月18日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川委发[2016]20号),积极构建四川省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服  相似文献   

18.
正川财规[2021]6号各市(州)和扩权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强全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有序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财政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财教[2012]45号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文化局: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财政部、文化部制定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财教[2012]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保障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