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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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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亮 《中国律师》2010,(4):68-70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该法第九章以12个条文,规定了破产和解制度。虽然新《破产法》对破产和解中有关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破产和解制度时对破产和解中某些问题仍存在着不同理解,  相似文献   

2.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今年11月1日开始试行,从而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破产制度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没有破产法的局面,为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3.
一、中国破产法的现状。中国的破产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86年12月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是与改革国有企业密切相关的第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破产法。说它具有中国特色,是因为《破产法》只涉及国有企业的破产,有较多政府的介入行为。该破产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使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据统计,自 1988年 11月实行《企业破产法》到 1993年,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 1359件。 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 18个城市进行国有企业破产试点工作以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加快,当年全国破产案件立案总数高达 1625件,超过了自 1988年 11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试行 )》生效以来历年破产案件的总和。 1995年和 1996年又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 1998年前 9个月受理案件已高达 3208件。在这些破产案件中,出现了两个显著特点:一是破产申请绝…  相似文献   

5.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对管理人的监督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规定了一系列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与联合国破产立法指南接轨的新制度,其中,破产管理人制度最为突出。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清算组接管债务人并具体实施破产事务管理权的做法,新破产法生效后,破产管理人将取代清算组的地位,成为债务人的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管理人是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拥有广泛的权力,而受债务人破产影响最大的债权人.  相似文献   

6.
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经过12年的起草和反复论证,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终于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高票表决结果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 《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保障.在改善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和我国在世贸组织中的国际形象等方面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企业破产法》的通过与施行对于促进优势企业对陷困企业的兼并重组、出现债务危机企业的自救、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重整与和解.以及“病入膏肓”企业的平稳退市,从而优化市场主体、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企业破产法》的出台是中国破产制度成长中的一个耀眼台阶,中国破产制度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走下去。 《企业破产法》在总结我国破产制度实施20年来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成熟做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引入了管理人制度,引入了重整制度,对破产不当行为作了规制,强化了破产责任等等。与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实体到程序都更加明确、具体,更加切合我国实际,更加公平,更具可操作性。 虽然自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实施以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破产案件.但这些案件绝大多数属于政策性破产案件,是按政府主导的方式处理的,律师介入的空间不大。新《企业破产法》明确将律师事务所列为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重要候选对象.这是律师事务所介入企业破产业务的重要机遇。另外,在破产案件中,律师事务所还可以在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南坼作为.有鉴于此,在新《企业破产法》正式施行之际,本刊特编发一组以“企业破产法”为主题的文章.希望为大家研讨破产法提供一些视角.更希望广大律师在办理企业破产业务时能从中得到些许启示。  相似文献   

7.
1988年11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1991年4月9日修订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增设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企业法人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两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据此审理了大量破产案件,对规范企业法人破产,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优化资本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现行的破产法已不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完善破产立法,规范企业法人破产势在必行。一、宪善破产立法的目的和原则…  相似文献   

8.
重修《企业破产法》势在必行周小全兰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或破产法)是在1986年12月颁布的,1988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它的颁布对于冲破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不能破产的旧观念,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起到了推动作...  相似文献   

9.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新《破产法》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破产程序,对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有效的法律依据,填补了市场经济规则体系中关于企业退出  相似文献   

10.
破产宣告对未履行合同的效力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破产宣告对未履行合同的效力初探韩长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26条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  相似文献   

11.
新《破产法》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系统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是在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1986年《破产法》)试行整整20年后面世的。一部法律试行20年并不常见,事实上,新《破产法》的起草工作于1995  相似文献   

12.
向卫华 《法制与经济》2008,(2):50-50,53
200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确立了法律依据,新破产法中有关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属性备受关注。本文从破产法立法的宗旨出发,分析了破产管理人应具备的法律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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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巳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86年12月2日通过并颁布,将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使人民法院得以及时、合法、正确地运用法律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坚决、彻底、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需要,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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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7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2次会议通过,并于2002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1991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一次司法解释后对该法进行的第二次解释,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法院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对破产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完善与发展意义深远。为方便各地人民法院理解和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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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执行程序中抵销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抵销最早见于罗马法,作为债的消灭的原因之一被规定,后相继为各国民法所承认。抵销出现在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中只是十几年前的事,1986年12月2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33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此后,1997年2月2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才再次出现涉及抵销的内容,该法第41条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但上述法条只是特别法对抵销的特别规定,直至《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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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商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依法退出市场的法律制度之一。200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借鉴发达国家破产法律制度,总结我国审判实践的经验,创设了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制度,这是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是我国破产立法的一个历史性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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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劣汰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必然结果,正可谓是“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企业退出市场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对企业破产进行规范的破产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破产法是继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后,第二次破产立法。新破产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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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制度是破产立法中尤为重要的一项法律制度。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破产管理人制度.这是我国破产立法的一大历史性进步。由于我国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是新破产法创设的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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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破产法》中对1986年《破产法》作出了很大的修改,其中,将旧法中的“和解与整顿制度”修改为“和解制度”。本文就是从比较说明的角度,介绍新《破产法》中“和解制度”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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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2006,(10):88-8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共同构成我国市场主体的法律体系,规范着我国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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