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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江陵县令范理由于为官清廉,被当朝杨宰相推荐提升为德安太守。范理受到重用后,同僚们劝他应该备重礼感激杨宰相。范理答曰:“宰相为朝廷用人,我为朝廷出力,皆是为公办事,并非私人之交,公不私谢嘛!如果我用重礼酬谢宰相,岂不亵渎了宰相的仁爱?”范理所奉行的“公不私谢”的做法,在当今的社会现实中,不仅值得被提升的“官”儿们所仿效,也很值得那些能提拔人当“官”的“官”儿们借鉴。按理说,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把那些德才兼备和符合“四化”要求的干部提拔到各级各类领导岗位上来,这原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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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春艳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10,(2):73-75
公与私的问题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倡导的是“崇公抑私”,其目的是要实现“大公无私”的理想政治境界。这样一种思想对近代乃至现代中国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是经过历史的发展和岁月的变迁,现代社会更加注重个人利益的体现,强调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并重。“崇公抑私”的公私观念已经彻底转变为了“崇公重私”,这无疑是更符合当今中国的发展要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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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翻古籍,看到《资治通鉴》中有这样一则故事:汉安帝时,苏章当了冀州刺史,他有个老朋友时任清河太守。在巡察中,苏章发现这位朋友严重贪赃枉法,于是令其手下备了一桌酒席,两人共叙平生友谊,十分高兴。这位太守更是喜不自禁地说:“人皆有一个天,我独有两个天!”苏章听了立即言明:“今昔与故人饮者,私思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敝人只有一个天。”果然,苏章便将这位自称有“两个天”的太守依法治罪,从此,也就“州境肃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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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讨论干部任用,会议刚结束,下面就传开了。原来,有领导向被任用的干部透露,会上他如何举荐,力促此次任命获得通过。被任命者十分感激,表示不忘领导的关爱之情。这种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出卖个人的“恩典”来换取别人的谢意和好感,是对党纪的破坏,对党风的败坏。“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无可争议的。但是,任何人都不能在干部任用中兜售“私恩”,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谋求下属的感恩图报,甚至结党营私。宋朝宰相范纯仁在引荐人才时,必以天下公议,这些人被重用后却不知道是谁举荐的。有人问:“为宰相岂不可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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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一位叫刘宠的人任会稽太守,他改革弊政,废除苛捐杂税,为官十分清廉。后来他被朝廷调任为大匠之职,临走,当地百姓主动凑钱来送给即将离开的刘宠,刘宠不受。后来实在盛情难却,就从中拿了一枚铜钱象征性地收下。他乘舟而行,当船行至江中还未离开县境时,他把这一文钱投入江中,还给会稽的父老乡亲。最终,刘太守一钱不沾,两袖清风而去。后来人们赞颂他为“一钱太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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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田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1996,(7)
有一位同志得到了提升,当晚便带着礼品跑到领导家,激动地说:“多亏您的关照,您对我的恩情真是太大了,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可这位领导听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严肃地说:“你能得到提升是组织研究决定的,决不能把党组织的关怀记到个人的头上。” 这位领导拒绝私谢,不把党组织的决定揽到自己头上,其情操值得称道。现实生活中,“公事私谢”的现象并不少见。某个单位得到了上级下拨的经费,便感恩某个主管领导帮了大忙;某个人入了党、立了功,便感谢某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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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瞭望》2017,(4)
<正>今年3月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纵论新型政商关系。其中提到,政府官员要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引起了强烈共鸣。从古至今,划清公与私的界限,都是官员确保清廉干净的前提。“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如果在这个问题上犯糊涂,注定要滑向腐败的深渊。前不久,中央纪委机关报刊登了广东茂名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谭国锋案警示录。工作之初,谭踏实肯干,不断晋升,被视为“政坛新星”。但后来,他产生了“权力要有回报”的想法,忘掉了公与私的界限。他的贪腐,是从收受相熟老板的小红包开始的。然而,贪欲一旦打开口子,便如洪水猛兽,后来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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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对正常的商品流通要支持保护,对“官倒”和“私倒”则必须加以惩治。这就需要分清正常商品流通与“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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