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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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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首次对劳务派遣进行了法律规制。《劳动合同法》实施,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本文重新梳理了劳务派遣的立法理念。在此立法理念指导下,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法律的具体思路。  相似文献   

2.
必须完善关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于方便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妥善解决地区间经济关系等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近年来,这种用工形式被无限制的扩大了使用范围,就显示出其负面效应来。《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的规定不很具体,在操作方面留下一定漏洞。必须抓紧时间,及时出台弥补性的规定,以保证制订和实施《劳动合同法》宗旨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劳务派遣这一新生的用工形式,随《劳动合同法》出台,在法律上得到正式确认.但劳务派遣之中三方当事人法律关系尤其是几重劳动关系理论上颜存争议,实务也未成共识,故劳务派遣相关问题的法律适用,仍旧处于模糊状态.以劳动关系这一基本概念的界定为出发点,以劳务派遣产生的原因分析为依据,尝试分析劳务派遣的法理基础,进而探讨三方主体的法律关系,以期明确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并找到劳务派遣的三方主体权利义务分配的法律逻辑.  相似文献   

4.
劳务派遣制度是《劳动合同法》新确立的一项用工形式。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涉及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劳工和要派单位(用工单位)三方面的法律关系,具有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三个原则。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劳务派遣制度以其灵活、自由的就业特点已经存在于民办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领域。近年来,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这一用工形式也逐渐被高校人事管理采用。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存在被滥用的风险,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辅助性、替代性的限制也是不必要的。劳务派遣不能替代正式的劳动形态,未来立法应规定直接雇佣条款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我国2013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从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劳务派遣"三性"的界定、同工同酬原则的强化等方面改善细化了之前的规定。但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劳务派遣制度还存在经营混乱、规模过大且不规范和经济利益与民主权益实现程度较低等问题,需要从加强监管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和细化保障规定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从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其中对劳务派遣制度做出重大修改,包括提高经营劳务派遣单位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被派遣员工与本单位员工同工同酬、明确可以实行劳务派遣的具体工作范围等,这些新制定的法律规定,都是针对劳务派遣实施以来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可以说,这次修改是对劳务派遣制度一次重大的提升。但是,劳务派遣制度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商榷。文章蛄合新劳动合同法的修改,通过对新增劳务派遣制度的分析,结合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外劳务派遣制度的规定,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在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中,应对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用工实行严格限制;进一步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条款;吸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成熟合理的部分;增加有利于用人单位合理经营、健康发展的内容;并对部分条款表述作必要的调整。  相似文献   

9.
正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12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  相似文献   

10.
虽然劳务派遣在全球范围内历史较短,但其促进劳动力资源有效利用,扩大就业范围的作用无庸置疑。用工是否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属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自主权。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结束了劳务派遣无法可依的局面。因劳务派遣法律的实施,法律方面的考量成为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的思维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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