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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年来发现并纠正的多起冤假错案的情况来看,导致这些错案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深受"疑罪从轻"观念的影响,或者说是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办理了这些案件。因此,要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有效地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必须从思想上对"疑罪从轻"观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清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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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疑罪的语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在个案中具体化时可能会遇到困境。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刑事案件的事实是被事实裁判者创造出来的,评价事实的刑事法律是被解释出来的。作为根据的刑事案件事实认定和作为准绳的刑事法律解释都必然要受到裁判事实主体和法律解释主体主观因素的影响。当犯罪事实认定和适用刑事法律的正确性因为这种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受到质疑时,疑罪问题就会产生,对疑罪问题的研究之关键,在于确定疑罪的语境。刑事司法三段论是定罪过程中的基本推理模式,但因为疑罪问题的存在已经使刑事司法三段论陷入危机之中。在确定小前题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事实疑罪,其中包括客观疑罪和主观疑罪。在确定大前题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法律疑罪。刑法条文中概念的模糊性,刑法理论的竞争性,具体事实与刑法条文的相互作用是法律疑罪产生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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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拥有最高司法权的统治者,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康熙不仅亲自参与重大案件的裁决,而且对司法官员们开展司法活动也有较高要求。在其丰富的刑事司法活动实践中,他一方面坚持慎用死刑和疑罪从轻,另一方面又坚持严惩豪强犯罪,他还反对过多的使用刑讯,以避免造成冤案。康熙的这些思想及其丰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司法的腐败,对缓和社会矛盾和维护清朝的统治具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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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陈新平送达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新平无罪"。湖南"南县教师校园杀妻"案先后经历6次审理,最终改判无罪。此前陈新平曾3次被判有罪,并被羁押5年。陈新平案如此结果可能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冤案,但是对司法机关来讲其实这是一个"疑案"。从记者的采访中我们可以看到,审判长认为确实有证据指向陈新平,但是这些证据并非是直接的证据,而且没有形成证据链,在新刑诉法实施以后,法院对证据的要求更高,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陈新平有罪,所以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法院判决陈新平无罪。"疑罪从无"这4个字从来没有被直接写入过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但它却是一条重要的司法原则,刑诉法的一些条款均对其有所体现。从司法机关这么多年来对它的执行情况看,疑罪从无与其说是一条司法原则不如说是一种文化现象。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机关对疑罪问题走的是一条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轻",再到"疑罪从无"的艰难而曲折的道路。之所以说这条道路艰难曲折,就是因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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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杀妻案"引发我们对"民愤"问题的探究,过分强化民愤的存在对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具有消极影响。本文通过对比"疑罪从无"原则和过去"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的做法,阐述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的意义,以及其与处理好"民愤"问题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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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不诉的核心价值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直接践行.是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疑罪从轻传统思息的否定与制约,同时疑罪不诉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节约司法资源.疑罪不诉在法理上产生的争议都与疑罪不诉的理论价值密切相关.司法实践中,证据不足标准难以理解把握.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缺乏实际效果,疑罪不诉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反应等是疑罪不诉的现实困境.解决疑罪不诉理论缺陷与现实困境,应取消单独条款的疑罪不诉规定,作为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之一;加强证据不足特点与原因研究,明确证据不足的判断标准;明确规定疑罪不诉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通过司法审查疑罪不诉决定.保障被害人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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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显兵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14(2):50-56
"赔偿从轻"是普遍的司法实践,但其因仅仅关注经济赔偿、脱离刑事和解的大框架而被诟病为"花钱买刑"。以恢复性司法为视角,赔偿与量刑的关系需要重构。赔偿从轻原则应当尽量创造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应当以犯罪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为前提、应当以修复犯罪人、被害人与社区之间破损的关系为内涵,司法机关同时应关注对被害人心理健康的修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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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律内涵及其司法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中保护被告人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的一项重要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和贯彻这一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疑罪从无原则的起源谈起,分别从刑法学和刑事诉讼证据学的角度分析了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律内涵,并对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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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铭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3,(2):295-310
吴英案作为有重大争议的死刑案件,引起了民众的广泛热议并迅速转化为一起公共案件。从刑事实体法的角度来看吴英案,我们很容易陷入困局。从刑事程序法的角度,通过构建民众直接参与刑事审判的机制,引入作为例外的"疑罪从轻"规则,推行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回归,将为我们解决有重大争议的死刑案件中的现实问题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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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铁初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1,(2):144-163
不承认疑罪结案并且不允许适用刑讯是清代疑罪处理的原则,而立法上承认某些特殊案件可以按疑罪处理及实践中适用刑讯则是疑罪处理原则的例外。疑罪处理的原则与例外体现了清代立法者注重案件真实、仁政、司法效率、生命等价值,而司法者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导致清代疑罪处理的司法实践与立法相脱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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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是否犯罪、罪行轻重疑惑不决、难以确证的情况,是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的常见现象。对疑罪的司法抉择原则,在人类社会刑事司法史上,有“疑罪从有”与“疑罪从无”的对立立场。“疑罪从无”的法律思想和司法原则被现代文明国家的刑事立法与司法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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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司法职权配置中的不合理因素导致刑事司法机关在秩序维护和权利保障方面都存在着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形。优化刑事司法职权配置,实现秩序维护和权利保障的高层次平衡,构成了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其中,权利保障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从建立合理的中央与地方刑事司法职权关系来看,纵向集权的论点值得深思。从立法权与司法解释权的关系来看,应当真正确立刑事程序法定原则,进一步厘清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权力界限,刑事程序性司法解释不得任意扩张司法机关的权力,不得任意损减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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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溯及力问题在刑事司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全面贯彻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保障公民人权以及开展国际司法协助的需要。但在司法实践中,刑法的溯及力存在着一些有争议的疑难问题。笔者期望借助于对此问题进行的探讨能使刑法的溯及力原则得到正确、全面的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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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刑事诉讼法实施10多年来,我国的司法实践表明:疑罪从无原则在我国并未得以真正贯彻。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但缺乏对该原则的深刻认识却是关键。之所以要在我国贯彻疑罪从无原则,除了是要具体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外,更重要的是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民主与法治国家的应然选择,该原则的贯彻不仅有利于顺应当代世界各国重视人权保障的潮流,而且对于合理配置使用有限的司法资源以实现司法效益的最大化也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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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人民检察》2009,(7)
我国没有疑罪案件处理原则的立法。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不是将疑罪案件与疑难案件相混淆,就是在部分疑罪案件的处理上,难以适应兼顾惩罚犯罪、实现刑罚正义的要求。构建我国疑罪处理案件原则时,应当以人权保障为主、适当兼顾惩罚犯罪为指导思想,即对疑罪案件,应当适用疑罪唯轻原则,但对部分疑罪案件,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择一认定等规则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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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环境下的“隐形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形程序"作为我国刑事司法内部环境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渊源和表现形式,且对刑事司法活动具有重要影响。本文在对我国刑事司法中"隐性程序"存在的原因及其对刑事司法的负面影响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之上,提出对其进行合理化改造建议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应当贯彻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营造良好的刑事司法环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