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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恩来认为,加强政党协商有利于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以推动社会发展,有利于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以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克服中共有限理性以实现科学决策,有利于强化国家政治监督以规约政治权力。学习周恩来的政党协商价值思想,对于今天建设政党协商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陈文胜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6):29-33
要加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发展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以毛泽东、邓小平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的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结果,开拓了新时期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新途径。 相似文献
3.
陈文胜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6):9-12
要加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发展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以毛泽东、邓小平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的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结果,开拓了新时期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新途径。 相似文献
4.
陈文胜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6):9-12
要加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以毛泽东、邓小平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的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结果,开拓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新途径。 相似文献
5.
许奕锋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6):32-34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论断,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基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西方国家协商民主制度无法比拟的独特作用和价值。政党协商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就需要新的理论导入与对策支持。我们需要对政党协商基本内涵进行历史考察和理论分析,系统探索政党协商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在逻辑关系,并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对于政党协商的宏观定位与发展健全,为加强政党协商的制度建设和机制运行提供方法论思维,实现协商民主建设的有机创新,助力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提升中国民主政治品质,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奠定夯实好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 相似文献
6.
吴抒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8,(6):16-19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首先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领导全党带领人民实现了民主政治建设问题上的援乱反正,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确立了基本的宪政原则,探索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宪政发展方向,开创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宪政发展的新时期。 相似文献
7.
王黎明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1)
政党协商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政治智慧的经验总结,其独特优势在于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权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目的在于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协调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本质上来看,政党协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完全契合。在新时代背景下,正确认识和理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充分发挥政党协商优势,形成政党协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良性互动,有利于增强执政党的执政本领,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政党协商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本文从推进政党协商文化建设、加强政党协商主体建设、激发政党协商内生动力、优化政党协商治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解永强 《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2):13-16
本文认为中国政党模式的比较优势表现为:共产党的执政和民主党派的参政,合理配置了中国社会的政党力量,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政治资源,有利于促进中国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执政党和参政党通过党际间的协商民主的形式,把民主扩展到决策过程,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通过发展和谐的政党关系、促进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型的政党关系、独特的执政党和参政党概念等,为中国政治文化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相似文献
9.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2)
政党协商是协商民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在政党政治活动中的具体运用,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协商以政党为协商主体,以公共协商为核心要素,以达成共识为根本目标,通过党际民主,体现了人民民主的本质。加强政党协商,能够扩大和拓展我国政治参与空间,有利于提高执政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本领。我们需要坚持以宽阔的视阈认识和把握世界政党发展的态势,以科学的方法把握政党协商的特点与规律,把政党协商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向更高阶段。 相似文献
10.
童庆平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6):26-30
周恩来认为.在当代中国.发展政党协商民主有利于整合社会力量、弘扬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克服有限理性、强化政治监督;发展政党协商民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责任性,坚持长期协商、平等协商、宽容互信:发展政党协商民主必须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持民主党派的组织特色,保证民主党派有职有权。中共应该积极主动.广交朋友.为政党协商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1.
邢彦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9,(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月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91(4):87-92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刘雨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4):22-23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4.
杨长鑫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3,2(1):70-73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5.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春梅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4):36-39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6.
杜玲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5)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7.
康纪田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54-56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8.
杜向前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3):151-156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吴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8(1):60-64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