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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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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上保险保证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司法实践,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对保证作了详细规定。我国《海商法》第235条首次将其引入我国的法律体系,成为我国海上保险法中的一项特有制度。保证具有严格履行的特性,在历史上曾促进了海上保险事业的发展。近年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船舶保险费率的不断提高,与国家未能较好地实施保证制度有关。被保险人安全管理意识差,不该赔的损失由于举证困难及碍于商业关系等原因而赔付等,从而导致保险公司连年亏本,保险费率不断提高。这样,在不同程度上会挫伤一些严格管理、遵守各项义务的船东的积极性,从而使国内保险外流。基于完善我国保证制度的目的,本文拟从海商法的规定出发,结合英国海上保险法,对海上保险中“保证”的含义、性质、形式要求以及违法保证义务所致的法律后果等问题做出分析,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
保证期间简言之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理论和实务界对保证期间的性质颇多争论。近几年 ,我国担保法律制度得到不断发展 ,但在保证期间的起算等规定上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 ,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保证具有担保债权实现和促进商业交易繁荣的双重功能。但由于人们对保证的担保功能的偏重,长期以来忽视了其另一功能的重要性,而疏于时保证责任免除的研究,使保证人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保证制度中本已分配失衡的正义得不到必要的矫正。本文从保证的功能和立法原理出发,阐述了保证责任免除的必要性、免除保证责任条件以及保证责任免除与保征人责任免除的区别。  相似文献   

4.
当今社会债权设定的多样性和多区域性,对担保法律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需要,保证期间作为担保法律最为复杂的一个概念,由于某些立法的矛盾与滞后,给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带来一定的混淆。笔者在理论与实践的对照中得出对保证期间的性质、保证期间起算点与结算点、无效保证合同之保证期间的法律效力、及保证期间向保证合同债权诉讼时效转换等问题一些的理解,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的思考与分忻,以期对保证期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论人事保证     
人事保证从性质上属于特殊保证,应与损害担保契约加以区分,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为完全独立契约。如果属于完全独立契约则为损害担保契约,如果既有独立性又不失补充性之契约,则为人事保证契约。民法典应对人事保证制度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6.
特殊保证论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这种方式称为普通保证。根据普通保证成立的方式不同,可以把普通保证划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我国担保法对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了详细规定,但对其他法律中所涉及的一些特殊保证方式,如信用证、产品质量保证、委托信用保证和凭要求即付保证等,均未作出规定。特殊保证广泛适用于经济领域,对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7.
现今社会的信任危机导致人事保证在实践中被大量地运用并发生许多纠纷,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理论界对人事保证制度众说纷纭,实务界对人事保证制度亦莫衷一是。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以及立法的精神,我国不应构建人事保证制度,在人事保证制度完全被雇员忠诚信用保证保险制度取代之前,实务中宜用无名合同的规则来严格认定人事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保证人保证和交纳保证金两种保证方式,也规定了违法保证的处罚,但从近几年的实施情况来看,保证人保证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制约取保候审的强制作用。文章阐述了确定保证人的法定条件、保证人的义务、违反义务的责任以及当前保证人保证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  相似文献   

9.
保证期限是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履行的责任期限,是保证合同的重要内容.我国《担保法》尽管对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分别规定了约定期限与法定期限两种形式,但是,在具体运用这些规定时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与疑虑.本文拟就《担保法》关于保证期限的若干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保证期限是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履行的责任期限,是保证合同的重要内容。我国《担保法》尽管对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分别规定了约定期限与法定期限两种形式,但是,在具体运用这些规定时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与疑虑。本文拟就《担保法》关于保证期限的若干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论保证期间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保证期间是担保法上的重要概念。本文试对保证期间的概念进行界定,并通过对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比较,归结出保证期间的性质。最后,对保证期间的适用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2.
通说认为: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孳息、添附后之补偿金、新物、共有份额、附属物、从物、从权利。第三人提供担保物,物保不优先人保。第三人清偿,利害关系人发生代位权,非利害关系人不发生代位权。本文指出:因是否需要补偿抵押物价值减少之不同,抵押权效力之“及于”,包括:含处分效力和次序决定效力;仅有处分效力,不合次序决定效力。无论债务人还是第三人提供担保物,物保均应优先于人保。无论是否有利害关系,第三人清偿均应发生代位权。  相似文献   

13.
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定金担保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定金担保的标的是金钱。定金担保具有双向性、象征性、惩罚性、实践性及灵活性、简易性的特点。定金担保力较其他担保方式的担保力弱,但其在社会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因而应在《担保法》中对其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14.
我国《物权法》第181条和第189条的规定表明物权法体系中引入了浮动抵押担保制度.从属于担保物权体系的浮动抵押制度虽然具有担保制度的共性,但是其个性更为突出,在制度构造、实现方式、法律效力方面都与现行的法律担保制度不同.因此,有必要从浮动抵押制度基本理论入手,阐释其内涵、价值等以完善浮动抵押制度.  相似文献   

15.
让与担保制度的法律构成,有所有权构成说、担保权构成说与介于两者之间的折衷说。从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出发,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分为形式上的权利与实质上的权利。在对外效力上,形式上的权利只要有充分的公示,第三人就可主张优于实质上的权利,而在对内效力上,形式上的权利则不得对抗实质上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刍议对信用担保业的法律调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信用担保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尚无单行法规对此领域进行调整 ,影响了该行业的迅速发展。由于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具有突出的国家政策性工具的作用 ,对它的调整应与对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调整在不同的单行法规中体现  相似文献   

17.
本文在定义纳税担保制度的基础上,选择辨析纳税担保的法律性质这一根源性问题,针对目前学界两种截然不同的定性,大胆提出辨析纳税担保的法律性质,不需要做出所谓“非公即私”的选择,而是应当承认其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实质上兼具公、私法两种属性,进而理性地定位为税法上一项“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特殊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保证保险合同性质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出现大量的保证保险合同 ,而我国《保险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学术界和司法界对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存在较大争议 ,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处理保证保险纠纷时的混乱局面。笔者将保证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相比较进行分析并抛砖引玉 ,以期能够正确界定保证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19.
所有权保障经历了19世纪的兴起、20世纪“衰落”的现代所有权保障重构的过程。但现代所有权概念之重构的目的并不是完全抛弃近代所有权概念,重新创造一个新的所有权,而是对近代所有权加以改造,摒弃其绝对自由性,改采相对受限制性。但这种相对受限制的所有权并没有抛弃近代所有权的本质,所以,现代所有权虽然受到限制,但仍然是自由的所有权,这同时也体现了所有权本身就包含着义务的理念。本文试述了所有权保障制度演变的成因及现代所有权概念重构之目的,以期能使我们在真正理解现代所有权价值的基础上,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立法及所有权保障体系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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