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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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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探望权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上的一个巨大进步。但随着在实践中的应用,探望权主体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逐渐暴露出来,给探望权纠纷案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了难度,也大大制约了探望权制度应有作用的发挥。本文通过对探望权主体的深入研究,并结合国内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归纳出现有探望权主体制度的缺陷并提出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2.
肖周军 《法制与经济》2009,(10):58-58,62
探望权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上的一个巨大进步。但随着在实践中的应用,探望权主体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逐渐暴露出来,给探望权纠纷案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了难度,也大大制约了探望权制度应有作用的发挥。本文通过对探望权主体的深入研究,并结合国内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归纳出现有探望权主体制度的缺陷并提出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3.
新《婚姻法》确立的探望权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本文借鉴各国关于探望权制度的相关规定,试图指出我国现有法律中关于探望权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对相关立法的完善进行了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4.
探望权制度是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制度。由于探望权案件的特殊性,使得探望权案件的执行成为了一个热点、难点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探望权的特点,探望权案件的执行原则,指出了探望权案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期能够更好的解决探望权案件的执行纠纷。  相似文献   

5.
2001年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38条设立了探望权制度,自此我国学者开始在此领域的大规模研究。探望权主体范围是探望权制度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个问题。由于其与司法活动直接相关,同样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本文在总结学者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探望权主体范围的"唯一最少原则",期望能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徐鑫鑫 《法制与社会》2010,(18):275-275
探望权制度是我国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新增加的一项内容。根据《婚姻法》第38条第1款的规定,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本文结合我国实际,通过研究探望权主体范围的理论基础、中外相关立法和学者的不同学说,分析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三人成为探望权主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为特别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姐对于未成年的弟、妹也应享有探望权;立法应该适当扩大探望权的义务主体的范围,规定未成年子女的代抚养人有协助探望的义务并且增设"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作为授予探望权主体探望权的最高指导原则。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我国离婚率有增无减,直接带来因探望权导致的纠纷案件不断增加.2001年上半年颁布实施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对1980年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首次确立了我国的探望权制度.然而,探望权制度在我国方兴未艾,在立法上还不够完善,致使其可操作性不强,同时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需要,人民法院在处理探望权纠纷的过程中,从审判到执行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因此,本文认为,我国的探望权制度具体制度措施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加以探索完善,以其在探望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以及思想观念的不断改变,当代人们权利义务观念的增强,对探望权越来越重视,已经将其与抚养权放在了一样的位置。针对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后的《婚姻法》新增加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或母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制度的确立,为人民法院审理探望权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如何正确行使呢?本文对我国探望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其相应对策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探望权的规定在适用前提、主体范围、救济措施、中止情形等方面都存在缺陷,不仅与其他法律规定造成冲突,在实践中也不利于法官裁量,导致纠纷得不到合理解决。本文提出我国探望权制度应围绕子女权利保障为主线设计,并从扩大权利、义务主体范围,细化探望权行使限制制度,完善保障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高鹏飞 《法制与社会》2010,(17):272-272
《婚姻法》规定了有关探望权的内容,本文就探望权进行阐述,剖析其立法现状、不足,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探望权的措施,使探望权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有关离婚父母探望子女的问题,我国在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增设了探望权制度。本文就这一制度产生的根源和权利内涵进行分析,透视法条后的立法宗旨,提出现行法律关于这一问题的义务性缺失和立法建议及其实施问题。  相似文献   

12.
探望权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我国传统民法中并没有探望权制度。它作为现代亲权理论的产物,是在2001年《婚姻法》中得到肯定和确认的。本文就这一制度的内涵、价值及完善等问题进行了粗浅探讨,以期对现在纷繁复杂的探望权纠纷案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探望权的创设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法上的空白.但是,在我国,探望权尚属新生事物,还存在许多不足,现阶段对探望权制度的研究探索显得相当重要.本文从我国现行探望权制度开始着手,并对比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指出我国探望权制度的不足,最后提出具体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4.
探望权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玮 《河北法学》2003,21(4):35-38
婚姻法修正案设立了探望权制度,填补了婚姻家庭制度的空白。法律规定,探望权是父母离婚 后,未取得直接抚养权父母的权利。但从探望权产生的法理基础父母子女关系即权利义务关系 分析,我们可以得知,探望权是非常态父母子女关系中存在的一项权利,不限于离婚父母;同时它 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即子女也有要求父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制度应在坚持以 子女利益为重兼顾父母利益的原则下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了有关探望权的内容,这一规定对于离异双方当事人的亲权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亦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文章就新增的"探望权"进行阐述,剖析其性质、行使、强制执行等问题,并借鉴世界各国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探望权的措施,以使探望权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张攀 《法制与社会》2013,(22):31-32
探望权制度的设立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离婚制度的完善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目前有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存在不少问题,饱受学者诟病。因此,探望权制度应在坚持以子女利益为重兼顾父母利益的原则下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了有关探望权的内容,这一规定对于离异双方当事人的亲权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亦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文章就新增的“探望权”进行阐述,剖析其性质、行使、强制执行等问题,并借鉴世界各国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探望权的措施,以使探望权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探望权制度是我国婚姻法根据我国社会生活实际增加的一项新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不仅为解决离婚双方探视子女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从心理学角度维护了子女的身心健康。本文就探望权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以求探望权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于飞 《现代法学》2005,27(3):160-167
在海峡两岸的冲突法立法中,反致制度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与特点。我国台湾地区立法一直对反致持肯定的态度,规定接受当事人本国法的广义的反致,立法较为全面。但在涉及有关合同、国籍的消极冲突、区际冲突等问题的法律适用时是否采用反致尚存疑问,其反致制度不论在内容上还是立法技术上都有需要完善之处。祖国大陆现行立法对反致制度没有明确的规定,从《示范法》及《民法(草案)》的有关内容来看,主流观点不是一概地拒绝反致,表现出例外接受反致的立法倾向。反致有利于实现冲突法的价值取向,有利于解决海峡两岸特殊的区际法律冲突,祖国大陆应借鉴他人的立法经验,明确接受并建立自己科学、合理的反致制度。  相似文献   

20.
探望权制度是我国婚姻法中一项年轻的制度,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主体过于狭窄。本文主要阐述将(外)祖父母增加为探望权的主体的必要性,即隔代探望权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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