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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同一案件由不同国家的法院分别受理的时候,就会产生管辖权的冲突。为解决未决诉讼中管辖权的冲突,世界各国采取了不同的方法,主要有先受理法院管辖、发布外国法院禁诉令、中止内国诉讼、当事人选择审判法院、前后诉继续进行等。根据国际法原理和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对各种方法的利弊进行了分析,认为解决未决诉讼中管辖权冲突的方法应该采用先受理法院管辖原则,并辅之以专属管辖原则和不方便法院原则。 相似文献
2.
从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看不方便法院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祥俊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1,20(5):46-51
盛行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不方便法院原则,对于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法院负担及促进国际合作与礼让具有重要意义.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是美国法院依据不方便法院原则中止诉讼的最著名的判例.通过这一判例可以看到,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引入"不方便法院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3.
简析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伟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4):83-87
不方便法院原则起源于苏格兰,在20世纪中后期,逐渐被绝大部分的普通法国家所采纳,形成了美国模式、英国模式、澳大利亚模式。它起着消除宽泛的管辖权基础带来的不良后果、解决管辖权规则的僵硬性问题、防止挑选法院、避免矛盾的判决等作用。但绝大多数大陆法国家不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 相似文献
4.
李良才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4):67-70
跨国公司作为输出资本的重要工具,其营利性必然与东道国人权保护政策发生一定程度的冲突。美国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跨国公司人权责任判例,以不方便法院理论、私益与公益平衡原则为根据主张对海外人权违反案件的诉讼管辖权。我国应适当借鉴美国经验,积极立法,适时主张对此类公司在海外实施的人权违反案件的管辖权,合理维护我国跨国公司在海外的商业利益。 相似文献
5.
张淑钿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5):106-109
先受理法院机制是当前司法实践运用于解决涉港案件管辖权冲突的方法。《民事诉讼法》的灵活规定解决该机制适用的合法性。国际立法、两地现实需要以及先受理法院机制的优点使其用于解决管辖权冲突具有可行性但适用该机制解决涉港案件管辖权冲突仍需要明确其定位、适用条件、适用结果,与不方便法院和其他管辖权制度之间的关系等争议问题。 相似文献
6.
时琴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16(1):60-62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采纳的一项拒绝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我国引入不方便法院原则将有利于国际司法协助,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在我国适用该原则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我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我国利益关系不大,必须存在一个替代法院且由替代法院审理案件更为方便等。不方便法院原则适用程序的启动必须以被告人提出申请为前提,同时被告须承担举证责任,最后我国法院应采用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相似文献
7.
徐伟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6):60-69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美国联邦普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在1947年的海湾石油公司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次承认了联邦普通法的不方便法院原则,建立了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滥用程序”的分析标准;在1981年的帕珀飞机公司案中,将不方便法院的“滥用程序”标准转变为较为灵活的“最适当法院”的标准;在2007年的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案中,认为联邦地区法院在决定案件的管辖权之前可以根据不方便法院原则拒绝诉讼。我们可以吸取美国的经验与教训,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相似文献
8.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8,(1)
《蒙特利尔公约》前四种强制性的管辖权排除了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为防止旅客因第五管辖权而"挑选法院",第五管辖权在公约起草的过程中就为不方便法院原则留下了适用的空间。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对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如何运用不方便法院原则作出了具体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某些障碍。我国法院应该遵守不方便法院原则在第五管辖权中的适用条件,灵活运用最高院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解释。 相似文献
9.
白云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3)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权问题是法院受理案件并确定法律适用原则的前提和基础,且管辖权又直接影响到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因此,冬日对管辖权问题都十分重视,并通过立法及其他方式来扩大本国的司法管辖权,已不适当地采用了一些连结点(connectingfactor)或连结点本身不合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际间管辖权的冲突。为了减少和防止这些冲突,各国通过尊重当事人协议管辖等制度找到了解决国际管辖权冲突的有效途径。我国的现行民事诉讼法顺应了这一潮流,规定了国内及涉外协议管辖制度。涉外管辖协议是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的基础和核心… 相似文献
10.
章尚锦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4,(3):10-16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问题,是我国年复一年的热门话题.在司法改革和纷纷议论制定国际私法之际,一系列有关的问题引起了讨论.本文就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过度管辖和不方便法院原则、“一国两制“和“一事不再理“原则、网络环境下的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制度问题、关于建立我国新的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制度体系等问题,进行简要的综合论述,提供建议,献计献策,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美国德克萨斯州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伟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2):63-67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美国联邦普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美国最高法院在实践中建立了灵活的不方便法院原则。德克萨斯州在十九世纪末期就有不方便法院原则相类似的实践。在 1990年的CastroAlfaro一案中 ,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在非法致死和人身伤害侵权领域里拒绝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但此后不久 ,德克萨斯州议会就通过立法 ,承认了不方便法院原则可以适用于非法致死和人身伤害侵权诉讼领域。 相似文献
12.
蒋圣力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7-10
基于海事法律关系跨国性、流动性的特点,海事诉讼中极易出现国际平行诉讼的情形。对此,学界有观点提出应当引入源于英美法系的禁诉令制度,以解决我国海事诉讼中的国际平行诉讼冲突问题。但实践中禁诉令的使用却可能面临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受限严重的问题。因此,可考虑先以《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的海事强制令制度暂行禁诉令的功能,从而循序渐进地开展在我国海事诉讼中引入禁诉令制度的尝试。 相似文献
13.
14.
宋惠玲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5):47-52
美国围绕侵权行为理论、维护商业道德理论以及产权理论而构建了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三种理论指导下商业秘密的性质不同,而对商业秘密施以保护的手段和方式以及程度也不同,禁令制度和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运用是美国商业秘密救济制度的特色;日本从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的角度保护商业秘密,多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包括精神损害请求权和严厉的刑事制裁显示出日本商业秘密救济制度的优势;我国商业秘密救济制度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总体而言,作为知识产权的商业秘密救济制度应当说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民事责任制度、行政责任制度和刑事责任制度,但与实现保护商业秘密和减少侵权案件发生的秩序目标仍有一定的距离,究其原因是民事填平原则的赔偿制度对以营利为目的的违法行为的抑制作用有限,行政制裁自由裁量权宽泛,刑事制裁的严肃性受到怀疑,这些问题导致商业秘密保护的效果不能令人满意。应在立法、法院级别管辖、引入惩罚性赔偿金机制和借鉴禁令制度四个方面完善商业秘密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5.
秦沛沛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8(1):105-108
依据《罗马公约》设立的国际刑事法院,是当代国际法制从威斯特伐利亚法治模式向自由法治模式转变的重要标志,转变的同时有关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规则对传统国家主权理论提出了挑战,引起国际社会对国家主权问题的审视。国际刑事法院设立以来,对非缔约国主权的影响问题、与国内普遍管辖权的协调问题、对刑事豁免权的态度问题凸显,这也是中美等大国拒绝加入《罗马公约》的关键所在。本文立足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国家主权冲突,以具体的案例为证,揭开问题的实质。 相似文献
16.
管辖权异议制度是民事诉讼机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被视为一个"补救"或"救济"机制,即能够有效地防止法院的"管辖错误"。然而管辖权异议制度的主体、客体尚存在争议,管辖权异议被滥用现象也不鲜见,本文拟对此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期对该项制度的完善起一定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的社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发生变化,法院体制的改革也势在必行。我们应借鉴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国家的法院机构设置、法院行政管理、法院审判权以及法院经费预算等方面的经验,结合我国目前法院体制现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改变我国法院地方化、行政化的状况。 相似文献
18.
牟笛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19(4):72-75
由于美国法典28卷1404(a)条款的立法规定在功能与措辞上均非常类似普通法上的非方便法院原则,因此很多学者误以为该立法规定与非方便法院原则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然而,这一看法并不正确。事实上,1404(a)条款立法在法律效果、证明标准以及具体适用方面均与非方便法院原则存在显著的区别。 相似文献
19.
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减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保证司法公正、缓和区际管辖权冲突、避免当事人挑选法院、保护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益和促进区际司法协助等。美国和澳大利亚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的立法与实践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