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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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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虹 《江淮法治》2011,(3):37-39
【案情】2003年3月12日,某电力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为王某个人住房贷款20万元提供担保。同年3月20日,王某作为借款人、某电力公司作为担保人与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签订了《个人消费担保借款合同》,三方约定: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向借款人王某发放贷款20万元,用于购房,期限自2003年3月20日起至2006年3月19日止。  相似文献   

2.
银行能否直接扣划保证人的存款孟祥刚1995年11月3日,某食品公司从某农业银行贷款150万元,期限三个月,某房地产公司在借款合同保证人栏内加盖了公章。该合同约定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相似文献   

3.
该保证合同不是最高额形式的保证邹三元1994年10月5日,原告绍兴市城东新区城市信用社与绍兴经济开发区大浩物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份(以下简称“一号合同”),约定:原告为贷款方,大浩公司为借款方,被告绍兴县环保产业发展公司为保证方,借款金额30万元,借...  相似文献   

4.
一、案件事实 1985年1月15日,茂隆商行(简称商行)与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公司)签订了一份借贷合同,并经南方机械厂(简称南方厂)同意作为商行的保证人在借贷合同上签字盖章。该合同约定:由公司向商行提供30万元贷款,商行于同年6月30日前还清本息,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可以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的存款帐户上扣收其本息。签约后,公司按约提供30万元贷款,但至同年6月30日还款期满,商行仅还贷款5.4万  相似文献   

5.
案情介绍:1996年12月26日至1997年4月15日;盐城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下称金属总公司)以其在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内征用的30亩土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先后四次向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办事处(下称开发区农行)借款41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贷款合同,但未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合同签订后,开发区农行借给金属总公司人民币410万元。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金属总公司应在1997年2月底前向开发区农行偿还全部借款本金410万元,利息42万元,但因经营效益不佳,金属总公司无力偿还该笔贷款。开发区农行向金属总公司提出以抵押…  相似文献   

6.
李维 《法学杂志》2003,24(5):75-76
一、案情介绍 1996年7月29日,恒利通中心向中昊财务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农行信托)为恒利通中心提供担保,兴丰公司向农行信托提供反担保,约定兴丰公司对农行信托的担保资金本息及费用与恒利通中心共同承担连带责任。1996年11月29日,农行信托更名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下称长城  相似文献   

7.
本律师接受原告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五一路支行(以下称贷款方)委托担任其代理人,依据本案的事实依照法律,提出代理意见:第一、该保证合同已经有效成立,但对保证责任期限的约定是不明确的。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入约定,当债务入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本案中保证人和贷款方已就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达成合意,并就此订明为担保借款协议书的保证条款,因此保证合同成立。本案的关键在于确认该保证条款对保证责任期限的约定是否明确,进而影响到保证责任的有天,因为保证期限是保证责任有效存款的期间…  相似文献   

8.
全议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为:1、《贷款协议》中明确规定,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担保单位应承担的清偿责任中包含了“逾期罚息”。该“逾期”应指贷款到期后的这一个月。这表明贷款方是将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借款方仍然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作为保证人开始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条件。因此,1994年7月20日应视为贷款方对保证人行使权利的起始时间。至于保证责任期限,该《贷款协议》则未另明确规定。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牙4日15日(关于审理经典a同纠罚案件有关深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深证吕网p没有…  相似文献   

9.
典当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应当认定无效王志刚1991年7月29日,某典当公司同某个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为:一、借款方某丁公司向贷款方典当公司借款人民币8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二、借款方于合同签订当天还款4.8万元,9月29日还款...  相似文献   

10.
股份制公司改组前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张德龙,樊建兵1993年5月28日,金通公司与中国银行某市支行订立《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份。合同约定:银行向金通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贷款利率为月息8.8%;金通公司借款用途为外贸收购;借款方金通公司分两...  相似文献   

11.
1993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中关于“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的观点,笔者有不同看法,理由如下: 一是借款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签订借款合同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贷款方与借款  相似文献   

12.
93年5月21日B市D公司(以下称第一被告)以解决预付货款为由,向B市农行(以下称原告)提出了贷款500万元的“申请贷款报告”。93年6月3日第一被告以价值329万元的“佳乐”空调器做抵押担保,与原告签订了“抵押贷款协议书”。原告审查第一被告“借款申请书”后确认:“该笔贷款手续完备,符合农行《贷款管理通则》的要求,同意贷款200万元,期限3个月,利率88%。”。当日原告给第一被告贷款200万元。第一被告为了继续向原告借款,请求F电视机厂为其担保。93年6月9日,F电视机厂向原告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书承诺:93年6运至96…  相似文献   

13.
案情 1996年12月20日,威海市外贸包装公司(下称包装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威海市分行(下称威海工行)借款人民币310万元,借款期限自同年12月20日至1997年1月20日,威海市粮油进出口公司(下称粮油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包装公司未能偿付本息。2000年7月10日,威海工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下称华融公司)、包装公司、粮油公司签订一份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华融公司,  相似文献   

14.
叶青  黎鹂 《法律与生活》2016,(14):46-47
一套房子二次抵押 家住柳州市沙塘镇的伍俞和邓明是一对中年夫妇.2013年3月20日,他们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个人家居消费贷款,并与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约定伍俞向银行贷款94万元,期限为10年,采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并以夫妻共有、位于沙塘镇某小区的一套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  相似文献   

15.
1999年4月8日,原告广汉市万达城市信用社与被告广汉市拓新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流动资金400万元,借款期限从1999年4月16日至1999年5月30日止,利息为月利率6.12‰,被告以其所有的广汉市丝厂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评估价值为600万元的财产设定抵押,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双方还约定原告有权了解被告广汉市拓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公司)的经营情况,如被告拓新公司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原告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借款合  相似文献   

16.
本律师接受保证入湖南省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委托担任其代理人,根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债权入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五一路支行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债权人起诉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判决保证人依法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理由如下:一、债务人、债权人及保证人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协议书》中关于保证责任期限约定十分明确,即为“贷款到期后一个月”也就是从1994年6月21日起至1994年7月20日止。“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并非债权入对保证人行使权利的起始时间,而是一段“期间”…  相似文献   

17.
案 情1994年10月,天鉴开发贸易公司(简称天鉴公司)与北海皮革制品公司(简称北海公司)、科苑计算机中心雪岛公司(简称雪岛公司)签定了借款协议,约定由天鉴公司借给北海公司10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期限;雪岛公司为此作了担保。后为还款事宜产生纠纷,天鉴公司向法  相似文献   

18.
《法庭内外》2008,(9):58-58
2007年6月,刘某因经营要借款50万元,可债权人(出借人)提出必须提供在本地有经济实力的人作担保。刘某知道我虽会同意担保,但不会答应担保50万元。遂持一张打印的、空白借款借据找到我,称准备借款10万元。  相似文献   

19.
案情回放:1996年10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某县支行(下称建行)与县水电公司(下称水电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建行贷款4000万元给水电公司,用于南车水库枢纽工程建设,借款期限自1996年10月29日至2003年10月28日,月利率10.35%,按季结息;还款计划为自1999年至2003年每年10月归还800万元。该借款由县水泥厂、酒厂、糖厂分别在1600万元、640万元、96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该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在8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建行按约发放了4000万元贷款。1998年8月,该县体改委发文设立县水力电业总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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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1993年3月10日,A建行支行受B工行支行委托,与C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贷款种类为甲类委托贷款(即B工行支行将该行500万元计划外资金交由A建行支行贷给C公司),贷款数额500万元,贷款期限为13个月,月息7.2‰,用途为C公司在海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D化工厂在借款合同书的担保单位栏处签字并加盖了公章。同日,D化工厂向A建行支行提交了一份《不可撤销担保合同书》,明确表示保证C公司按期还本付息,贷款到期后,C公司若不能如期偿还500万元贷款时,在接到A建行支行书面通知后3个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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