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本文调查了吕庄村集资建房事件,探讨了对农村集体集资建房的定性、运行模式等问题,并研究了它的流转问题和与农村住房改革的关系。文章指出我国应支持农村集体集资建房,并加强对它的指导。  相似文献   

2.
前不久,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表示,因为不符合相关政策,大连刚刚出现的个人集资建房应立即停止,已形成的数千万元建房存款应返还出资人。同时,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抑制房价,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目前,国内各地都有人在组织个人集资建房,建设部对这一现象表示关注,对此事尚处在调研阶段,还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态度。在个人集资建房最早“揭竿而起”的北京,有关部门也对此  相似文献   

3.
对集资建房所引起的法律问题的思考时天源,黄振先,符莲香自1985年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提出和逐步实施,集资建房在全国城镇已成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一个主要形式。据1988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工会工...  相似文献   

4.
非法集资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屡见不鲜,目前针对非法集资尚未采用完全禁止的规制方法.当前的法律制度对非法集资不能产生有效的规制,并且忽视了中小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本文从证券法角度分析了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形式,以期为非法集资的法制化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5.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多年从事业主维权活动的舒可心先生将这句话用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上。意思是说,合作建房必然最先出现在房价高的城市。北京、上海、成都……发起者接二连三,只是,在目前没有适用法规的情况下,他们走得非常艰难。首例集资建房发起人“改向”于凌罡,IT工程师,京城首例集资建房发起人。呼吁大家组织起来成立“住宅合作社”,个人集资、采购、组织施工,让开发商靠边站。有1000人报名参与。目前,他已放弃原有的计划,改为通过注册公司来组织众多出资人与开发商合作建房,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于凌罡解释,改变方向,是…  相似文献   

6.
个人合作建房中的法律风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合作建房是在房价较高,政府对城市中低收入住房保障没有作兜底保护情况下,依靠个人力量解决住房的一种行为。我国法律对个人合作建房没有作明确规定,加上建房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所以个人合作建房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  相似文献   

7.
该文从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执行走样的现状入手,分析了该政策执行走样的原因,针对单位集资建房的政策执行问题,从怎样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与怎样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庄华忠 《法制与社会》2013,(18):108-109,111
目前对于非法集资的处置方式主要以刑事制裁和行政禁止为主,然而非法集资作为一种经济现象,这种法律规制的应对模式显然是失衡的。非法集资发生的根本原因是金融体系、金融制度的不完善和民间金融制度的缺失造成的,应对非法集资最有效的方式应该是完善民间金融的治理,温州的金融改革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相似文献   

9.
我国在民商事、行政类和刑事法律规范中均对有关非法集资的内容作出了规定.但相关法律规范却存在规定相对分散,规定过于笼统、并未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对于民间借贷的地位未予以明确规定,存在重刑事处罚轻民商事和行政制裁的倾向,在集资诈骗罪中不适宜地保留有死刑的规定,缺乏对非法集资被害人相应的民事救济机制等缺陷.针对上述问题,在对我国有关规制非法集资的法律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从制度层面建立合理的民间借贷体系,有效疏导民间借贷秩序,另一方面要在法律层面统一非法集资的法律规范,形成层次分明的处罚结构,建立并完善相应的被害人民事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0.
合作建房,是一种为我国法律所允许的房地产开发形式。但我国立法相对滞后,尤其是对合作建房合同的效率问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缺乏可直接适用的法律条文,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本文主要就合作建房合同的效率——生效和无效的认定,作一简略探讨。  相似文献   

11.
李明  陶晶 《法制与社会》2010,(9):113-113
非法集资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屡见不鲜,目前针对非法集资尚未采用完全禁止的规制方法。当前的法律制度对非法集资不能产生有效的规制,并且忽视了中小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本文从证券法角度分析了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形式,以期为非法集资的法制化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2.
购股隐名合伙的法律问题杨钧,须建楚集资购股属合伙行为当今股市中较普通存在的两人以上集资购买股票属于哪一种法律行为?笔者认为,公民间的集资购买股票是一种合法的隐名合伙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合伙是两人以上按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  相似文献   

13.
廖融 《法制与社会》2013,(4):103-104
本文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和福利房的概念,将现有福利房分为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性限价商品房三种类型。根据每种福利房的特点,分类分析在认定夫妻共有财产范围时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并提出了现行立法的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  相似文献   

14.
以权力集资建房,是2006年就由建设部等三部委明令取缔的违规行为然而.近年此起彼伏的官员别墅群,成为集体福利腐败的"主阵地".  相似文献   

15.
马某某从1984年3月起在华丽公司担任出纳工作,1993年华丽公司修职工集资房,马某某被安排负责收取职工集资房款。根据华丽公司当时的规定,在公司有户口并按规定全额缴纳集资房款的,可以参与华丽公司集资建房。马某某符合条件,先后三次缴纳了20000元集资建房款,均由本人开收款收据并加盖了财务专用章。1996年8月10日马某某与华丽公司签订了住房合同,华丽公司于1997年给马某某分配了集资房一套。2001年,华丽公司以马某某违反住房合同的规定,要求其退回住房,并缴纳房租费起诉到某区法院,某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为华丽公司未办理征地手续,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认定双方签订的住房合同无效,判令马某某搬迁。马某某已于2001年7,q搬出,将此房交给了华丽公司。同时,马某某以某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违背了“因合同无效所取得的财产双方应相互返还,有过错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的法律规定,先后向某区法院和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诉,要求华丽公司返还20000元集资房款。两级法院均以其要求系另一法律关系,不属于原审案件审理为由,驳回了马某某的申诉。随后马某某于2004年3月15日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华丽公司返还集资房款20000元。  相似文献   

16.
刘明 《现代法学》2015,(1):149-161
为促进股权众筹产业的发展,美国《众筹法案》创立了集资门户这一全新的众筹平台类型。相较于注册券商,集资门户的设立门槛较低,但其业务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只能从事基础性的信息和交易中介业务,禁止以任何方式参与或影响投融资双方的证券交易。我国股权众筹法律规范应借鉴集资门户这一制度设计,在平衡兼顾各方主体利益的基础上,对众筹平台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尽快结束目前我国众筹网站的无序经营状态。  相似文献   

17.
个人合作建房作为房地产业中的新事物,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各地亦纷纷建立了各种个人合作建房网并成立各种个人合作建房组织,个人合作建房的优势和劣势一时间众说纷纭。本文欲分析我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历史发展并作比较分析,对个人合作建房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作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正无论是2012年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浙江女商人吴英,还是目前因涉嫌集资诈骗罪正处在案件调查阶段的"海南版吴英案"当事人沈桂林,他们作为改革开放以后顺流产生的民营企业家,均因触碰了法律的红线而产业夭折、身陷囹圄。那么,企业家作为犯罪的特殊群体,有哪些需要探讨的法律问题呢?集资诈骗罪的设定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刑法》(1979年)并未设定"集资诈骗罪"。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金融领域的犯罪大量出现。199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犯罪的决定》,首次规定了"集资诈骗  相似文献   

19.
王新 《政法论丛》2021,(1):117-125
鉴于非法集资犯罪所具有的涉众型特征和引发次生风险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这种犯罪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司法领域打击的重点。尽管我国若干司法解释确立了非法集资犯罪的外延和特征,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非法集资依托于金融科技的发展和新出现的金融产品,衍生出翻新变化和日趋复杂化的集资犯罪手段,导致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立的四个特性、集资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事政策的把握等关键性问题,在司法操作中存在众多的认定盲区和难点。在维持既有司法解释相对稳定性的前提下,为了明确新型网络非法集资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加强案例指导和发挥指导性案例的"轻骑兵"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发布的两批关于金融犯罪的指导性案例中,均涉及到非法集资犯罪,界定了在打击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如何在形式层面与实质认定方面适用刑事法律规范,同时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从而形成司法解释与指导性案例之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司法适用架构。  相似文献   

20.
民间金融松绑与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存在自有资金放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冲突:放贷利息与放贷人运营成本的矛盾;民间金融监管与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矛盾。而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法律管理模式协调性差,民事法律与金融行政法规之间缺少应有的逻辑关系。本文指出确立和完善民间金融的保护性法律制度、退出机制、预警机制对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化运作、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尤为迫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