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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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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质效履职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公正司法的应有之义。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检察机关的传统职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不仅具有刑事执行监督职责,而且承担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职能,肩负保障法律在刑事执行领域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刑事执行和相关司法活动公平公正的重要使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应当坚持正确的监督思维和办案理念,在“派驻+巡回”有机融合、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方面高质效履职,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各项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办案能力水平。  相似文献   

2.
论侦察监督     
侦查监督是刑事检察的内容。刑事检察机关是人民检察院的一个业务机构,它与其它业务机构既有严格的分工,又互相联系、密切配合。刑事检察机构的职责,是负责监督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一些单行刑事法规的正确执行,而人民检察院的其他业务机构也要依法监督刑事法律实施的部分职责。侦查监督则是指刑事检察部门对公安机关及检察院侦查部门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并对其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都由刑事检察部门办理提起公诉、支持公诉的工作。同时,侦查监督与其它检察业务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法纪、经济检察部门,要具体办理贪污、渎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等所谓的自侦案件;监所检察部门要对刑  相似文献   

3.
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诉案件审判活动的检察监督具体由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因此,有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自诉案件审判活动的检察监督也应由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但是,笔者认为,对自诉案件审判活动的检察监督由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实行法律监督更为合适。原因是;一、刑事检察部门对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主要是在起诉环节上的监督。二、自诉案件和民事案件的诉讼  相似文献   

4.
尚爱国 《人民检察》2013,(18):17-20
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是刑罚执行检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检察机关对于财产刑的执行监督基本属于检察监督的空白地带,监所检察部门也缺乏成熟的财产刑执行监督经验。监所检察部门应当重视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工作,为完善财产刑监督机制奠定实践和理论基础,为财产刑执行监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从建立健全发现财产刑执行违法机制、建立健全财产刑执行监督纠正违法及检察建议机制、建立健全财产刑执行监督保障机制等三个角度完善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5.
雍易平 《法制与社会》2012,(29):195+199
2012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刑事诉讼法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强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在刑罚执行体制方面,完善了社区矫正制度,这对检察机关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检察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准确理解这些条文规定的指导思想、立法宗旨,树立正确的检察监督理念.  相似文献   

6.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长效机制建设,须充分整合检察机关内部资源,建立横向协作机制,打破部门隔阂,打造大诉讼监督格局;建立完善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创设上下级配对办案模式,加强对基层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指导与建设。有效利用其他监督力量,建立检法协调配合制度、提请人大监督制度。从程序规范化、机构设置、人才配备与培养及实证研究着手,保障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效运行,使之成为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相似文献   

7.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执行监督权包括刑事执行监督权、民事执行监督权和行政执行监督权。我国检察机关执行监督权具有以下特点:所有生效裁判的执行活动均是监督的内容,对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裁判、决定的执行是监督的重点,派驻检察是执行监督的主要形式,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是主要监督手段,主动性是必然要求,同步性是客观需要。完善执行监督权需要在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领域开展。  相似文献   

8.
刑罚执行监督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的监督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三个部分。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由于执行监督过程中相关问题客观存在,健全和完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检察监督,将对刑事裁判得到完整、科学、规范的执行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新《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既是对新《民事诉讼法》内容的贯彻和具体化,也是进一步完善检察权和检察制度的需要,同时有利于从权力制衡的角度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破解"执行难,执行乱",走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困境。  相似文献   

10.
刑事检察是人民检察院两项最基本的职能之一(另一项为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按现行法律规定,它的具体内容分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在机构设置上,省级(含省级)以下检察院内部均设立了刑检一处(科),负责审查批捕;刑检二处(科),负责审查起诉。司法实践证明,审查批捕部门和审查起诉部门的分设已越来越不能适应修改后的《刑法》、《刑诉法》对严肃执法、公正司法的要求。笔者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建立统一、高效的刑事检察机构已势在必行,也应当成为当前检察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相似文献   

11.
一、当前检察业务管理的弊端1.检察业务机构设置未凸现检察职能。目前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设置,未能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和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和诉讼监督三大职能。一是机构设置标准混乱。有些部门设置以案件涉案性质为标准,如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设置。有些部门设置以其履行的检察职能为标准,如公诉部门、侦查监督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的设置。二是机构设置职能分散、职能交叉和层次不清。如公诉部门行使刑事案件公诉权,但监所检察部门对监管改造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可自…  相似文献   

12.
孙昱东 《犯罪研究》2020,(3):106-112
刑事申诉检察制度是我国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公民在刑事诉讼中各项权利的重要救济制度之一。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申诉检察部门面临着新、老问题交织所带来的"监督难"的困境。通过分析刑事申诉检察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剖析司法改革落地刑事申诉检察工作面临的多重困难,主张经由不断丰富"一体四翼"刑事申诉工作内涵这一有效路径,进一步完善刑事申诉法律监督机制,有效破解当前刑事申诉监督难题,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切实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3.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应当遵循全面监督、有限监督、依当事人申诉以及事后监督等四项原则;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错误的裁定、决定、违法强制执行行为以及徇私枉法行为;监督方式包括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及刑事调查;相关的工作机制包括民事执行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和保障机制等.  相似文献   

14.
中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从建立之初至今,曲折发展,其中彰显了民事检察监督理念的深度变迁.《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旧理念冲突和调和下形成的修法内容使民事检察监督陷入形式上强化而实质上弱化的困境,应当树立权力制约理念,强化权利保障理念,解决民事检察监督中不同理念的冲突,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阻碍民事检察监督的结构性问题,推进民事检察监督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完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刑事立案监督的现状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杰  严宇翔 《行政与法》2006,(5):122-124
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是检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塑造检察监督形象,提高检察机关权威、整体推进检察监督的重要环节。本文在对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正>2022年,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究也取得了长足进步。理论界和检察实务界凝聚研究合力,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聚焦刑事执行检察热点问题,产出一系列优秀研究成果。其中,有代表性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组织全国刑事执行检察条线骨干力量研究形成的2021年度刑事执行检察条线重点课题成果——《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重点问题研究》于2022年结集出版,以及《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上关于刑事执行检察的专栏文章,形成了理论研究紧贴司法实践、实务工作促进理论研究的良好局面。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执行是社区矫正功能实现的关键,自2002年8月我国开展社区矫正以来,社区矫正执行取得了很多实践成果,但也存在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不足、检察监督工作定位不准确、对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不够、忽视对社区矫正执行效果的检察监督的问题。本文从完善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的相关立法、对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进行重新定位、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和重视对社区矫正执行效果的检察监督四个方面对完善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近十多年来一直是检察改革的研究热点。研究内设机构改革,应从归纳设置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入手,评析当下各种改革方案之优劣,通过探讨检察职权在检察机关内部的二次分解,研究设置应当遵循的六个原则。借鉴域外法治经验,按照内设机构设置三分模式改革,对于领导决策机构,重点是完善检察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对于综合管理机构,建议参考国家行政机关大部制改革模式,大幅压缩机构数量;对于业务办理机构,根据检察权分解,科学界定部门权限,按照诉讼规律适度整合职能,精简机构。  相似文献   

19.
当前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必须澄清三个方面的观念认识:一是民行检察监督的性质是监督权力而非救济权利;二是民行检察监督是法律监督而非诉讼监督或审判监督;三是民行检察监督是事后监督而非诉后监督.  相似文献   

20.
闫兴振 《人民检察》2023,(24):20-22
刑事检察作为检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确保高质效办案,并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一、把握好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履行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职能,重点要履行好刑事检察职能。而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最核心的是履行好公诉职能:一是追诉犯罪,包括引导侦查的职能、指控犯罪的职能;二是约束程序,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三是监督职能,包括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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