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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楚才 《新疆人大(汉文)》2006,(5)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如何加强人大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全面有效行使,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探索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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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赋予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保证法律法规实施的职责。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方面通过完善立法不断增强法律的可实施性,另一方面通过改进和实施各种法律监督方式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在人大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实施的各种方式中,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最频繁使用的执法监督方式,也是最有效的人大执法监督手段之一[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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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执法检查放在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地位首先,执法检查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工作。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就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法律这一规定,明确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中的重要任务。完成这一任务,要做许多艰巨的工作,而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是重要工作之一。通过执法检查,可以推进法律的学习、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可以总结贯彻实施法律的经验教训,改进执法工作;可以检查发现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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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在保障和服务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法律对主任会议的性质、具体职责和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同地方对主任会议的认识不尽一致,操作程序也欠规范,对主任会议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的作用及其运作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笔者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的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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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地方人大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张文麒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职权。依法行使这项职权,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树立人大国家权力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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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民法院作为由人大产生的国家审判机关,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把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以实际行动配合人大的各项监督工作。——摆正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正确认识人大的监督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在这个问题上,有人认为,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神圣职责,与人大支持"一府两院"是两码事。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曲解了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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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这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在社会的各种监督工作中,人大的监督是最高层次,也是最具法律权威和效力的监督。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应该认真贯彻宪法及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的指示要求,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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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如何加强人大监督,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一直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探索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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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学毅 《新疆人大(汉文)》1997,(12)
依法治国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事务的各方面,要在党的领导下,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其他各方面协力合作,建立共同推进的运作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其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人大在依法治国进程中起主导作用,不是什么人随意设想的,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地位决定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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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草案)》的说明。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作了一系列规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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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评论员 《新疆人大(汉文)》1996,(3)
实施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几年来,我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全国人大的有关指示精神,借鉴兄弟省、区的经验,开展了组织人民代表评议司法机关工作的活动。从去年11月份开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民代表对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工作进行评议。实践证明,评议工作已经成为我区各级人大实施监督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工作的深化。一是通过评议加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保障了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高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二是通过评议加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