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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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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转型期矛盾和冲突凸显、政府不合理治理、民众误导性预期和网络媒体的扩大化等原因,使部分地方政府的维稳行为出现了"异化"的现象,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只有通过树立科学维稳观、转变政府职能、拓宽利益表达渠道、严惩"异化"维稳行为才能使"异化"的维稳回归到常态的维稳。  相似文献   

2.
当前中国群体性事件频发,但引发大规模政治动荡的可能性较小。社会稳定面临的核心问题是:体制内"维权"与政府"维稳"皆陷于高成本的困局。这一困局的根源在于政府现有民权观与稳定观之间的深层次矛盾,即政府对民众个体权益的忽略与对社会稳定问题的过敏之间的矛盾。权利观、稳定观和高成本的体制内维权是导致高成本维稳的重要原因。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强宏观长远规划,确立正确的稳定观与权利观;第二,重建社会公正,降低民众体制内维权成本;第三,客观评估社会稳定形势,逐步降低维稳成本;第四,理顺维权维稳关系,走出高成本维权维稳困局。  相似文献   

3.
作为富有时代特征的两个极为重要的关键词,维权与维稳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已成为考察中国社会发展与治理变迁的重要途径。从根本上讲,维权与维稳之间应是一致的关系,都反映着社会良性发展的内在需求,但二者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往往又呈现出难以协调甚至相互反向发展的一面,突出表现为"维权维稳化"与"维稳维权化"。基于"维权维稳化"与"维稳维权化"的发生逻辑,需要在健全公民权利保障体系、提高公众政治参与制度化水平、矫正政绩化维稳观、强化基层政府公信力建设的过程中缓解维权需求与权利保障、公众参与需求与参与制度供给、政绩化维稳与现代性稳定观、"好"中央与"坏"地方之间的差距,进而促进"公众维权"与"政府维稳"之间一致关系的回归。  相似文献   

4.
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优化社会服务,建设社会和谐变得愈加迫切和必要,也因此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地方政府在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民众权益之间存在着价值预设和行为结果的背离.究其原因,主要源于地方政府自身维稳的政治“惯性”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所凸现出来的维稳“悖论”.破解维稳“悖论”需要重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政治信任,从而在官民互信的氛围中共同维护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相似文献   

5.
多年来,我国基层维稳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误区,主要表现为:反应淡漠与过于敏感并存,重政绩考核轻公共利益,政府大包大揽缺乏社会参与,重应急性维稳轻制度性维稳,重事后被动"治疗"轻事前主动预防。对应的矫正策略是:树立科学的维稳观,变压力型维稳为激励型维稳,实现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治理,坚持制度性维稳,变事后被动"治疗"为事前主动预防。  相似文献   

6.
反应性社会治理,已经成为一个制度化了的非正式行为。反应性社会治理稳定存在和重复再生是地方政府所处制度环境的产物。制度化利益协调机制的匮乏、压力型体制的激励、政策一统性与执行灵活性的张力和信任社会资本的缺失共同促进了反应性社会治理的生成。同时,反应性社会治理有着广泛深厚的体制基础。反应性社会治理很大程度上是地方人大横向监督不力、政府机构条块分割以及"一把手"集权体制所导致的预期结果。频频出现的"维稳"和"闹大"显示出反应性社会治理的制度情境及其弊病,因而有必要提出一种可替代的社会治理模式,即"可持续型"社会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7.
基层政府“维稳怪圈”:现状、成因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维持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政府的维稳工作近年来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甚至陷入了维稳"成本递增收益递减"的"怪圈",主要表现为"维稳强迫症"、"维稳恐惧症"、"维稳虚弱症"、"维稳变异症"。"维稳怪圈"在本质上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失衡所导致的。因此,应通过基层政府创新,提升治理能量,积极探索"多元协作式"的社会治理模式,建立基层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8.
畸形的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指标催生了片面维稳的盛行,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已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尴尬处境。片面维稳模式下,一些地方政府通过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等手段,来实现短期内的社会稳定,损害了社会公正,压制了民权与民生,影响了政府的合法性。现阶段,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就是最大的维稳。破解维稳陷阱,根本之道在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9.
转型时期,以维稳为重心的地方政府管理职能呈现失衡状态,突出表现在维稳工作的泛化导致社会治理责任的弱化、维稳目标的强化导致公共利益目标的淡化、维稳的高成本导致社会治理能力降低、维稳责任与权力资源之间的错位等。当前应以治理为目标对政府管理职能予以矫正:职能结构上,要从维稳职能为主转向各职能平衡发展;职能关系上,从职能交叉向责权统一转型;职能主体上,从单一政府管理向多元合作治理转变;职能环境上,要培育公民社会以增强政府社会治理能力。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格局的不断变化,各种矛盾日益尖锐,社会不稳定因素大增,维稳成了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维护稳定有其必要性,但是维稳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例如以维稳为借口,侵害民众正当的权利;维稳中的暴力打压和利益补偿问题;不依法维稳等。这不利于问题的长久解决;为了保持长治久安,有必要采取相应对策,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相似文献   

11.
高校稳定关乎万千家庭,更关乎社会稳定与国家民族发展。以"高校文化—高校社会关系秩序"为分析框架,通过研究发现,高校文化建设每创新发展一次,高校社会稳定就前进一步。因此,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加强对文化维稳的理论支持;加强道德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实现价值的重建与社会的整合;建立健全高校文化维稳的长效机制,是高校文化维稳顺利实现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2.
调研发现,现实中一些党政部门对"稳定压倒一切"、"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理解和认识有失偏颇,以致将所有的社会矛盾纠纷都与稳定挂钩,维稳不计成本,考核走向极端,责任倒查流于形式,维稳绩效大打折扣,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树立科学的稳定观,立足解决问题,找准维稳重心,调整工作思路,改革信访考核机制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3.
民权保障包括公民的经济权利保障、社会权利保障与政治权利保障。从和谐社会构建的层面看,民权保障与基层维稳是一对相互伴生的命题。在基层维稳过程中我国公民的各项权利目前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甚至被公权力公然侵害的发展态势,这是造成社会失序的根源。和谐社会构建属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畴,社会管理创新不仅仅是基层政府治理方法上的变革,核心应当是通过依法保障民权,使基层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能通过权力与权利的良性互动而相互制约,基层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矛盾,能通过权力与权利的制衡得以消解。要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构建目标,其逻辑起点应当基于维稳与维权关系的分析框架,从"民权保障"入手,谋求建立一个动态的、均衡的"政府维稳与公民维权"的良性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14.
维稳不是社会治理的终极目的,而是维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手段。但我国现阶段维稳制度并不算完善,以基层政府维稳为案例,其在维稳态度、维稳目标、维稳主体、维稳方法以及维稳回应性等问题上存在一定缺陷,严重影响了基层政府维稳效率和维稳质量。而社区的建立和介入,则是弥补和完善我国基层政府维稳的一种全新的理念和方式,在基层政府维稳中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陈发桂 《党政论坛》2010,(13):26-28
基层维稳运行机制是一个由特定系统不同层次的运行主体及其不尽相同的目标和动力要素有机结合的、按一定规律和方式运行的基层社会维稳全过程的总称,涉及主导和执行维稳活动的中央政府及基层政府,参与基层维稳活动的民间组织和社区,以及进行利益诉求表达的普通民众等整个基层维稳工作系统。当前,社会解纷机制的不完善与公众日益凸显的利益诉求的双重交织,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相似文献   

16.
基层维稳运行中民间组织介入缺失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民间组织的介入有利于缓解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之间的张力,有利于整合参与资源、引导表达方向、降低表达成本、控制表达范围,有助于基层维稳理性基础和组织基础的再造。要有效实现基层维稳机制的理性化运行,应当在基层维稳过程中实现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的协同关系。  相似文献   

17.
维稳越来越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针对首都维稳呈现的重人治轻法治的现象,提出必须加强法治建设才能实现彻底维稳。建议采取强化立法、完善行政法律解释体系、强化监督、对疑难信访案件公信听证等措施,推进法治以预防和化解矛盾,实现法治状态下的长期稳定。  相似文献   

18.
《学理论》2014,(35)
地方政府是最直接与公民发生接触的政府机构,是政府管理的神经末梢。地方政府的行政表现,深刻地反映了国家政府的形象,也最直接反映了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广东"乌坎事件"的梳理,可以看到我国地方政府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的问题,对此提出了"维稳"新思维;处理方式柔性化;畅通利益表达机制;培养社会组织;完善政府责任追究制度等对策。  相似文献   

19.
由于现有维稳思路和模式的内在缺陷,使各地陷入一个"越维越不稳"的怪圈。要走出现实的维稳窘境,政府既要懂得"洋为中用",又要善于"古为今用",重构标本兼治的维稳模式。将中国传统管理思想与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相结合,系统提出了明道为本、抱法为上、取势为要、优术为用的维稳新思路。  相似文献   

20.
中国地方财政稳定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涛 《公共管理学报》2011,8(1):44-51,125
传统财政理论认为,中央政府是稳定政策唯一合适的承担者,然而,Gramlich得出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至少在短期内是有效的结论,并提倡地方政府实施稳定的财政政策。本文利用1995—2008年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西藏除外)的财政收支面板数据和GDP面板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和Prais-Winsten PCSE方法实证分析了地方财政收支行为与宏观经济波动的关系,得出在宏观经济处于繁荣阶段时,地方财政收支违反了"逆周期"操作规则,是"顺周期"的结论。认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财政纪律松弛,财政约束缺失,以及《预算法》的缺陷是导致"顺周期"的原因。为此,本文最后提出了通过建立地方财政预算稳定基金和中期预算制度,修订预算法等相关措施来构建中国地方财政稳定机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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