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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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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诉讼上和解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诉讼上和解的规定过于原则,影响了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作用的发挥。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将诉讼上和解与撤诉、法院调解相混淆,这既在理论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也给当事人造成讼累,给人民法院增加了工作负担,使纠纷不能及时解决。因此,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的和解只要符合和解的四大要件,并经受诉法院及审判人员确认,就要赋予和解协议以确定判决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院偏重调解有其文化成因。目前,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建议以诉讼和解取代法院调解,建立诉讼外调解为主的多种非诉化纠纷解决方式,以改革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院偏重调解有其文化成因。目前,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建议以诉讼和解取代法院调解,建立诉讼外调解为主的多种非诉化纠纷解决方式,以改革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我国法院偏调解的历史成因考察,揭示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以诉讼和解取代法院调解,建立诉讼外调解为主的多种非诉化纠纷解决方式,改革法院调解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5.
诉讼和解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定纷止争的诉讼手段,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它最能体现市场经济主体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合意,能及时、彻底解决纠纷,减少讼累。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解制度的规定,但过于简陋,难以涵盖其应有的全部内容,因而在理论上认识比较混乱,在司法实践中也很难操作。本文从其与法院调解的比较出发,提出了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6.
诉讼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合意解决民事纠纷、结束诉讼的一种制度。当前 ,法院调解制度的存、改、废是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 ,但是仅仅就调解论调解很难从理论上阐述清楚中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应以和解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发展的一个导向。诉讼和解制度需解决下列问题 :诉讼和解的性质 ;与调解、判决的关系 ;法院在和解中的作用 ;和解的具体程序 ;和解协议的效力 ;生效和解协议的救济等  相似文献   

7.
美国法院附设调解是当事人之间运用协商方式在中立第三人(调解人)的帮助下达成和解的纠纷解决方式,它可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种类型.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与美、日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应当从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建立前置性调解程序;遵循自愿、合法与效率的原则;赋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多方面来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8.
对传统法院调解制度的现代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誉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制度是我国重要的一种审判方式。从历史角度考察该制度,分析现今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弊端和内在矛盾,将调解制度作为非讼解决纠纷方式从审判方式中分离出来,并以诉讼和解代替法院调解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对法院调解的弊端探讨由来已久,诉讼和解具有法院调解的优点,同时也具有自身优点:在以当事人为主导的同时适当发挥法官的能动性,充分体现当事人自愿与处分权原则,因此,应当用诉讼和解来取代法院调解,使诉讼和解成为法院调解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具有解决纠纷的独特优势,长期以来都是民事纠纷当事人解决纠纷和审判法官处理案件的首选方式,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日益提高的法制意识,法院调解制度一方面在法院结案中占有很高的比例,另一方面,显露出制度本身的不足,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1.
调解主持人员的双重身份、法院的职权主义都不是我国法院调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强制性是法院调解运作的基础。我国法院改革应以扩大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为导向,设立庭前调解制度,实现诉讼中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二元机制,在诉讼外另设法院附设调解程序,建立法院内调解程序的二元机制。  相似文献   

12.
在实践中,法院调解曾经在消弭纷争、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目前的调审合一、以调为主的运作方式逐渐暴露出强迫调解、久调不决等诸多弊端.解决这些弊端关键是完成诉讼模式的根本性转变,以诉讼和解代替法院调解,建立非诉化民事调解,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从法律上保护当事人对程序和实体上权益的处分.  相似文献   

13.
借鉴国外ADR机制 完善我国司法调解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ADR即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传统上是由第三人在法庭审理之外以调解或仲裁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一种方法,首先出现在70年代中期的美国,随即在欧洲大陆各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广为流行,已逐渐成为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的主流.中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以调解为传统象征.20世纪90年代,随着法制的发展和诉讼高潮的到来,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开始走向衰落.然而,实践表明,正式的法律和诉讼难以满足社会纠纷解决的需求.本文主要探讨我国借鉴国外ADR的先进经验的可行性以及如何发展司法ADR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4.
民事检察和解的正当性基础及制度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彻底解决其纠纷的制度.民事检察和解在性质上不同于法院的诉讼调解和当事人和解,而类似于执行和解.其正当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以保障权益实现为目的,当事人在裁判生效后对私权的再处分;二是以追求公权力有效利用为目的,民事检察监督权在限制范围内的洐生.在权力性质上,民事检察和解是民事检察权的洐生性权力,是抗诉的衍生品,应当 赋予其类似于执行和解所产生的效力.当前,通过精巧的制度设计,以获得法律层面的制度保障,是民事检察和解良性发展的根本前提.  相似文献   

15.
浅议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院调解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是近年来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热门话题之一,笔者分析了调解制度存在的审调不分、强制调解、当事人反悔三大突出问题,指出调解制度要走出困境必需建立审调分离的制度、界定调解的适用范围和建立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一般认为,和解与调解的分野在于有无第三方参与纠纷的解决,但事实上和解与调解是出于同一个基本原理,即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在纠纷解决的机制中,和解始终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调解、诉讼和仲裁都是在第三方参与下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其中都蕴含着和解的契机。虽然从原理上讲和解似乎只是纠纷当事人之间直接交涉的结果,但是直接赋予其法律上独立的地位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7.
作为以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机制,诉讼上和解是德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德国,法官通过劝试和解而在诉讼上和解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同时,法律也为法官劝试和解设定了必要的限度,为当事人合意的自由达成提供了充分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18.
诉讼和解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各国对诉讼和解制度均作了详尽的规定,并对法官在诉讼和解中的作用予以积极规定.2004年9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首次对法院对诉讼和解的参与及对和解协议的确认予以了规定,但规定得极为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存在有亟待完善之处.本文结合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法官在我国诉讼和解中的促进作用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9.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特色之一,在国外一度被誉为“东方经验”,而考察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程序制度,我们会发现广泛存在的是与此类似的诉讼上和解制度。两种制度称谓不同,出发点不同,程序构造亦有差异,哪一种制度设计更为合理?两种制度关系如何?以诉讼上和解替代法院调解是否是改革之根本举措?本文将通过比较两种制度以期获得理性认识,为我国法院调解的改革出路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0.
从法院调解到诉讼和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现行法院调解的性质界定法院调解系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的争议,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终结司法程序的活动产法院调解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所进行的诉讼活动。调解是相对判决而言的,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在调解过程中,不论当事人是否达成协议,这种活动本身就是诉讼中的调解。其次,法院调解也是终结案件的一种方式。法院审判人员通过对当事人讲解政策法律和进行思想疏导,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终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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