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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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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端于西方的刑事和解,在进入中国后便遭受颇多质疑,警察刑事和解①更是饱受诟病,尤以和解权的正当性问题为甚,而对警察刑事和解权正当性的论证可从三方面着手:法律依据,即实体法与程序法是否并括;理论基础,即法律原则与理念价值是否并融;现实条件,即社会需求与实践活动并行.  相似文献   

2.
对于刑事和解制度的讨论与研究,学界和实务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赞成者从保护被害人利益、提高诉讼效率、构建和谐司法环境等角度论证了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反对者从刑事和解制度与刑法三大基本原则的关系、刑法一般预防的目的、我国的现实国情等角度分析了刑事和解制度存在的瑕疵。从理论的角度分析,刑事和解制度当然有其优越的价值,但是站在我国国情的现实角度,刑事和解制度的本土化进程还存有一定的障碍。在充分肯定刑事和解理论的优越性的基础上,应该坚持刑事和解制度不应当是“一锤子买卖”,而应当参考刑法中缓刑考验期、数罪并罚的量刑制度,设立“准缓刑制度”和“准数罪并罚制度”作为刑事和解制度的辅助制度,以保障真正实现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已经在很多地区展开,有些地区还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对刑事和解予以规范。刑事和解的存在,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但是刑事和解的实践与我国传统的刑事理论相背离,并带来挑战。从犯罪论、刑法基本原则及刑事诉讼理念和制度三个方面对这种背离和挑战进行分析和反思,指出刑事和解实践与传统刑事理论的紧张关系。  相似文献   

4.
刑事政策和刑法教义学究竟有怎样的关系,日益引起学者的关注。刑法教义学是国家对刑事政策目的的反应,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应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刑事政策和刑法教义学,德国刑法教义学以Roxin为代表的功能论因提出将刑事政策纳入刑法教义学体系中而备受推崇,与之相对应的Welzel目的行为论并非忽略了刑事政策,其论证过程所基于的本体论更具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功能,故应在本体论基础上发现能更好地保障人权的理性的刑事政策和刑法教义学。  相似文献   

5.
刑事和解“花钱买刑”的嫌疑,导致一种普遍的误解。法制宣传和教育的根本在于法治理念的传播,而不是表面上法律条文的诵读。因而和解的有效运转需要从理论上诠释“赔偿减刑”的正当化依据。在逻辑上,“花钱”无法“买刑”,在“花钱买刑”的背后是刑事和解与时下正在推崇的程序本位及程序自治背离的实质。刑事和解能够减刑的一般性正当依据在于,和解针对民间纠纷解决的有效性以及此中具体正义实现的功效。刑事和解赔偿减刑正当性的规范性依据在于,“刑事赔偿”已具有承担部分刑事责任的属性,在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下,相应地要求对行为人减轻处罚。在确立非刑罚处罚措施作为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意义上,有必要在刑法中确立和解赔偿减刑的实体法依据,这是和解赔偿减刑制度确立后对刑法修正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是一种在非刑罚化、被害人保护、犯罪人再社会化等方面均极具创意的新制度。刑法基本原则是我国刑事司法过程中应恪守的重要原则。刑事和解与刑法基本原则关系问题是完善刑事和解所必需的基础性理论。不容否认,刑事和解与刑法基本原则之间存在冲突,然而系统论证之后可以得出二者间存在着协调可能性且协调性占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7.
立法的首要追求是正当性,只有具备正当性的立法,才有资格称得上是良法。那么对犯罪人有生杀予夺大权的刑法,其设立必然追求正当性。刑事立法的正当性依据主要有:刑事立法正当性的基础是刑事立法权源和立法程序的正当,刑事立法正当性的保障在于排除政策因素对立法的作用,刑事立法正当性的根本在于目的正当。而刑事立法目的正当又表现为:刑法对生命安全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多于报应;刑法应顺应伦理且引导民意;刑罚效果不可偏离立法初衷,坚持罪刑适应;刑法应限制国家权力,闪耀人道主义光辉。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传统刑法仅是有关刑罚的法律命题,因为刑罚可以被赔偿、道歉等措施替代。刑事和解的过程性功能在于通过一整套程序的设置践行刑事和解的理念价值,作为该程序重要内容的帮教程序对于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尤为重要,只有帮助其实现了复归社会才能宣告和解使命的完成。基于共青团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由其在未成年人刑事和解案件中扮演第三方并负责后期的帮教工作将是不错的选择。  相似文献   

9.
作为刑事诉讼法中特别诉讼程序的刑事和解,由于符合量刑情节的基本特征,因而属于量刑情节的范畴。而量刑情节在本质上属于刑事实体法,所以作为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分类依据的"法定"必须是刑法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在当前刑事和解并未被刑法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将刑事和解归类为酌定量刑情节。刑事和解具有多情节的复合性和多主体的交易性,决定了其在量刑活动中具有功能的多元性和适用的慎重性特点。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正在形成一股研讨浪潮,其中有诸多成果和争议,也有积极的倡导和谨慎的质疑。虽然我国尚未确立刑事和解制度,但在现实中,刑事和解正在成为一项逐渐被赋予理论正当性与可行性的刑事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1.
论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建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和解制度使被害人因享有了追诉与否的决定权而获得更切实的赔偿,被告人也因摆脱了“罪犯标签”的纠缠而能够更加顺利地复归社会,因而这种制度无论对国家、社会、还是当事人都是一种较佳制度选择。我国“倡导和谐、反对争讼”的传统观念为刑事和解制度提供了文化基础;我国民间事实上存在着的大量“私了”案件的情形,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奠定了心理基础;我国的传统调解机制与遍布的调解网络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引进奠定了组织基础。因而,在我国引进该项制度完全是可行的。在制度设计上,应兼顾国情对国外的刑事和解制度加以修正,以适合我国的社会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12.
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和解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拟增设刑事和解制度是值得肯定的立法动向。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和操作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前提。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决定了其不能担任刑事和解的主持者,人民法院应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主持或确认刑事和解。加害人认罪是刑事和解适用的必要前提。将刑事和解的性质定位于量刑情节的认识决定了刑事和解可以适用于一切案件。  相似文献   

13.
轻微刑事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作为一种刑事纠纷解决方式,轻微刑事案件捕前和解机制有其必要性和价值,在实践操作上也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通过和解解决刑事纠纷在本质上是个人权利(不追究权)对国家权力(刑罚权)的一种协调和平衡,在我国自古有之.它与刑事自诉制度、国家追诉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都有密切的理论联系.对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制可以从案件范围和和解方式来考虑.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司法体制中已试行了数年,然而基层检察院在审查逮捕阶段的刑事和解实践依然很少。文章结合目前刑事和解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情况进行研究,以期更好地在审查逮捕阶段发挥其化解纷争、促进和谐、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公诉环节检察调解机制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社会转型中大量出现的轻微犯罪,单纯刑罚手段对恢复因犯罪所造成的不调和因素所发挥的作用不甚明显,而检察调解则有助于节约司法成本、防范案件,进而实现和谐司法。为此,我国可以从检察调解的范围、条件、适用程序等方面完善,正式引其入律。  相似文献   

17.
2010年8月28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引发了学界有必要对于大调解的热议.大调解纠纷解决机制产生于特殊的时代背景,既有其正当性的一面,也存在种种问题.如果将大调解机制的功能重新定位为解决纠纷,同时对大调解机制的组成部分有效衔接,并制定统一的调解法,从而完善我国的纠纷解决体系.  相似文献   

18.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均在探索完善刑事和解程序的机制.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实践中遇到多方面的现实性问题,究其根源在于对刑事和解的性质认识不深、操作程序繁琐、缺乏联动机制等.应该明确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构建公、检、法、司联动机制,探索多元化的和解方式,切实增强和解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19.
“检调对接”是检察机关在立足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实践中概括出来的新名词.“检调对接”是“枫桥经验”在检察执法环节的创新和发展,两者在理论和实践意义上都有相互紧密的传承关系.“检调对接”在职能范围和模式选择上有其独自的特点.  相似文献   

20.
可和解轻罪是指主要针对私人利益,发生在平等主体问的轻微犯罪行为.轻罪和解有着社会基础和司法实践基础,也是符合世界刑法发展潮流的.建议在立法上要扩大亲告罪的适用范围和未成年人犯罪的轻缓化处理,在司法上要加强起诉裁量权和缓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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