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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权届满前生产并且标 有专利标记,专利权届满后仍在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冒充专利产品,商业企业经销这种产品是否属于销售冒充专利产品行为,对此类产品又如何处理等一系列问题,理论界及实践中观点不一,分歧较大。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种观点:一是主张根据“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规定”及专利法的精神,明确认定此类产品为冒充专利产品,依法查处。另一种观点主张对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制造并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在专利权期限届满后,应当给予一个合理长的期限,允许其继续销售而不给予行政处罚。该期限结束后,则禁止此类产品的销售。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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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恒防水材料厂将黑色胶板片材冒充专利产品在市场上进行销售。1993年以来该厂将非专利产品黑色胶板片材冒充专利产品,在丹东市街头广告牌上、丹东市报和电台上进行大肆宣传,特别是1993年在丹东市首届丝绸节上进行销售和展示,更引起众人关注。展览会期间有人向辽宁省专利管理局举报此事,省局对此非常重视,因中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冒充行为,公开更正,并处以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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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锦华 《医药知识产权通讯》2002,(6):1-6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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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电子知识产权》2010,(4):45-47
由于《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将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行为合并为假冒专利,《实施细则》也随之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如下:一、规定了属于假冒专利行为的兜底条款,表明只有在客观上造成公众混淆、误认的行为才会构成假冒专利行为;二、规定在专利权终止前依法标注、在终止后许诺销售或者销售的,不属于假冒专利;三、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的也构成假冒专利行为,但不知情而又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销售者免予罚款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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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按照专利法的上述规定,构成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必须满足5项条件: 1.在专利权被授予以后;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3.为了生产经营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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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1):24-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根据前述规定。在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的侵权纠纷案件中.方法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只包含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原始产品.不包括对原始产品作进一步处理后获得的后续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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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认定应结合专利法规进行认定。假冒他人专利不应包括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的情形,其与冒充专利有本质上的差异。假冒他人专利实质就是将一项本不享有专利权的产品或方法假冒成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其具体表现形式又具有多样性。我国假冒专利罪规定的行为方式仍过于狭窄,今后刑法修改应将冒充专利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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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诺销售侵权及其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许诺销售的概念及特点许诺销售是新专利法增加的重要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张颖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提出,“‘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品货架或者展销会陈列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许诺。”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最高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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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同属于工业产权。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外观设计只有取得了专利权后,才受法律保护,才具有排他性。同样,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即商标专用权是以该商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前提的。由于外观设计和商标都具有点缀和美化产品的作用,因此有些人对外观设计专利和注册商标产生了概念上的混淆,误把商标作为外观设计来申请专利,以致“走错门”。因此,我们必须对外观设计专利和注册商标的异同点有清楚的认识,有效地将企业的产品及其信誉置于法律保护之下。外观设计专利和注册商标虽然都是法律授予权利所有人或持有人的无形财产权,但二者存在许多不同之处。首先,作为这些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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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的专有权利。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论,我国《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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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权用尽原则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序言 专利权本身存在一些限制,其中第一种限制就是我国专利法第62条所规定的“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权用尽理论是在对专利权的这种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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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法规月刊》2001,(7)
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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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假冒他人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在与他人专利产品类似的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加上专利权人的专利标志或专利号,使公众相信该产品是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可见,一项有效的专利权的存在,是发生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基础。 在实践中,较常见的假冒他人专利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行为人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明是他人的专利产品,或直接标明他人专利的专利号、专利标记,或者在广告中把自己的产品宣传成是他人的专利产品;另一种是,行为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到他人的专利证书,将自己制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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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客观行为特征的理解及其司法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假冒他人专利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尽管多种多样,但其实质则在于将一项本不享有专利权的产品或方法冒充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在此基础上,文章对涉及专利许可使用的假冒专利犯罪的认定、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行为以及诈骗罪、虚假广告罪等相近犯罪的界限和假冒专利罪的罪数形态等司法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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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专利法第11条,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他人的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另外,进口他人专利产品或依他人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构成侵权行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为叙述简便,以下统称专利权人)享有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行为的禁止请求权和赔偿损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在专利权诉讼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没有一定的措施,使侵权人暂时停止侵害,则等到专利权人得到胜诉判决,其损失可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