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共同遗嘱公证实务中值得探讨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浩 《中国公证》2010,(2):39-41
共同遗嘱是遗嘱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联合遗嘱,或合立遗嘱、共立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共同遗嘱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在目前公证实务中最常见的共同遗嘱形式是夫妻双方共同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其他事务做出处分和安排.通常是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相似文献   

2.
杨楠 《中国公证》2011,(10):50-54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允许的方式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物.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变更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用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相似文献   

3.
一、共同遗嘱带来的问题 共同遗嘱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共同的财产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事务作出的共同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法律行为.它仅以财产的共有性为依托,而不存在遗嘱人之间身份上的关系或身份上的限制.它一般是对共同财产的共同处分而不涉及到共同遗嘱人各自所有的其他财产.这种遗嘱在生活中较为少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和其他事务作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法律行为.此类遗嘱往往包含夫妻个人财产的处分内容,因此它是集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为一体的一种混合遗嘱.此种情况在现实中较为多见.也比第一种共同遗嘱形式复杂.  相似文献   

4.
在当今的中国,随着资产私有化的日趋积累,公民个人享有所有权抑或处分权的财产及权利也随着增多。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安排好死亡后的财产及权利的归属,大多数个人采取立遗嘱的形式,对其所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及权利,予以预先安排。持遗嘱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在现实中也不在少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此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而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  相似文献   

5.
我国继承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有些人将遗赠扶养协议理解为是财产继承的一种方式,我们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对的。财产继承制度是我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财产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财产继承共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  相似文献   

6.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死亡后,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则为遗嘱继承。具有涉外因素的遗嘱继承即为涉外遗嘱继承。关于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尚无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只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即:“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一规定并没有涉及遗嘱继承。而继承法的规定比较笼统,没有明确区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  相似文献   

7.
<正> 继承这一民事法律关系是由被继承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引起的,立遗嘱人一死亡,其遗嘱便告生效,继承马上开始。通常,这对于一个人立的遗嘱是毫无问题的,但对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人立的遗嘱应何时生效的认定,往往会出现分  相似文献   

8.
杨洁 《法庭内外》2008,(12):52-5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遗嘱的方式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的财产。但是,并非所有的遗嘱都能够获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通过下面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法官提示广大民众,只有在内容和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9.
王牟夫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30m~2的那幢私房,不能认定该遗嘱全部有效。此幢私房为王牟夫与李珍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继承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因一方死亡而发生继承,除另有约定的外,一般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为被继承人的  相似文献   

10.
共同遗嘱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项遗嘱继承关系能否发生,取决于有关遗嘱的是否有效。我国继承法对遗嘱继承方式作了较为明确和严格的规定,但并未规定共同遗嘱,学界对这一问题也一直存在争论。目前,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正紧张进行,研究探讨共同遗嘱的若干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共同遗嘱的涵义及特征   共同遗嘱,又称联合遗嘱,或合立遗嘱、共立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这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多数情况下发生在夫妻之间。比如某对年老夫妻自书一…  相似文献   

11.
王金萍 《法制与社会》2013,(14):241+244
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后,依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生前所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死者为被继承人,死者遗留的财产为遗产,取得死者遗产的人是继承人。依法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叫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人只能是自然人。本文主要探讨遗嘱继承公证中的遗嘱生效确认程序。  相似文献   

12.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处分自己财产及安排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后才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自己书写遗嘱,也可以请别人代为书写,即代书遗嘱。为了确保代书遗嘱的真实性,法律对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审判实务中,立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由于缺乏对遗嘱方面法律知识的了解,导致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  相似文献   

13.
对于通常由夫妻间订立的共同遗嘱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国外立法各树旗帜,我国继承法未作明确规定,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都持肯定态度。其主要理由是夫妻间订立共同遗嘱有利于财产所有人意志的自由体现。笔者认为,共同遗嘱这种遗嘱形式不仅在理论上背离民法学原理,且在实践中弊多利少,隐患很大,故不宜提倡。民法学原理告诉我们,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主要条件之一,是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同的民事行为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方式要求各有不同。在合同行为中,双方意思表示不仅要真买,而且要求合意。而对遗嘱行为,法律所强调保护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志的自由体现。道理很简单,因为遗嘱是财产所有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所作的预先  相似文献   

14.
正第一,为虚拟财产办理与继承相关的公证。我认为公证行业应呼应这一社会需求,先于法律做出了尝试,具体做法为:一是为网络用户办理虚拟财产的保管公证,公证的主要内容是提供虚拟财产的保管,即由用户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将账号密码等数据告知公证处,由公证处将其进行存储,若用户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公证处可以将账号或者密码告知用户的家人或者朋友。二是办理遗嘱公证。淘宝网规定,因继承造成店铺过户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或者提供遗产分割协议  相似文献   

15.
若星  晏燕 《检察风云》2013,(8):62-63
母亲去世十年后,父亲也撒手人寰,摆在三子女面前的,是一道继承难题。原来,母亲去世时,父亲邀请亲朋作证,在子女面前立下遗嘱,他们的房屋在其死后变卖,所得财产由三子女平分。哪料,女儿突然拿出另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父母的遗产由她—人继承。秘密遗嘱突然曝光,锋芒直指前一份遗嘱,一场遗产继承风波由此上演。“阴阳”遗嘱,哪个有效?  相似文献   

16.
一、案情介绍遗嘱继承公证近来多被投诉,现将几例案子的投诉点简介如下:案例一:一美籍华人在美国立有公证遗嘱,将其在京房产遗留给其诸子女中的一人继承。遗嘱继承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持该遗嘱到公证处办理了相关房产的继承公证。不久遗嘱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提出投诉,认为上述遗嘱没有先在美国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进行生效确认,不能引做办理遗嘱继承的依据,要求撤证。经查当事人投诉属实,故公证处按照规定要求遗嘱继承人在美国补办了确认遗嘱生效的法律文件。案例二:一当事人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遗嘱申办继承,公证员以发函方式将正在办理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17.
(26) 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它与遗赠有什么区别? 所谓遗嘱,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个人财产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按照遗嘱的内容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移给指定的人所有,就叫做遗嘱继承。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叫遗嘱人,接受遗嘱继承的人叫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一、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只要遗嘱人作出用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并符合法定条件,其所立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得到遗嘱继承人和其他任何人的同意。同时,遗嘱既是单方的法律行为,所以遗嘱人生前任何时候都有权变更或者撤销遗  相似文献   

18.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财产所作的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处分就一般情况而言,公民只是就已经确定、取得的现实的财产设立遗嘱,但社会生活是纷繁复杂的,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公民需要对一些有一定基础,可能取得或者实现的财产,也就是非现实性财产设立遗嘱。例如,对历次运动中被没收、查抄,而  相似文献   

19.
高雪蕾 《法制与社会》2011,(21):256+258-256,258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由于有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遗嘱最具证明力,这也是公证遗嘱价值的体现。然而公证遗嘱相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具有效力优先性,与遗嘱立法的目的不相符以及公证遗嘱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性,是公证遗嘱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20.
现代民法学研究认为,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在继承法律关系中,继承的主体为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继承的客体是死者所有的财产,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这一概念所揭示的现代意义之继承具有如下特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