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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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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股东依据法律的规定通过相应程序制定的,是公司组织体自治领域范围内的宪法性文件,本文通过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所体现的法律关系、一般的公司法公司章程修改主体的限制等问题的进行分析,对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能和地位做了浅析,以期对章程在新公司法中的规定有进一步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本文将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条款定性为公司章程中的越权条款。从内容上看,越权条款涉及的是股东的个人事项而非公司内部事项,限制了股东个人利益;从性质上看,因其超出了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的权力范围,不具有公司章程的自治规范性质,即使依资本多数决原则通过,仍然不能产生章程性质的约束力。但经公司部分股东同意的越权条款若具有股权转让合同的要素,则可以依据合同原理对同意股东产生约束力。因此,可将公司章程中的条款区分为章程性质的条款与合同性质的越权条款两类,区分的标准是规范的事项是否属于公司内部事项、是否限制了股东等他人利益;它们的生效判断遵循不同原理,前者依据资本多数决原则,后者依据合意原则;前者的约束对象具有法定性,后者的约束对象仅限于同意股东。司法者要以包容的心态、理性的方法、柔性的方式审查公司章程中的越权条款,做到既要维护章程的自治规范性质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权威性;也要从公司章程的现实状况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规范,妥善认定争议条款性质,兼顾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3.
段逸超 《河北法学》2004,22(2):108-110
公司章程的效力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从现行法律规定出发,就公司章程对于公司设立的效力,公司章程的应当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公司章程的违法性认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个别化思考阐述公司章程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4.
随着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上市公司收购现象越来越普遍,收购必然导致反收购,许多上市公司都举起了反收购的旗帜。反收购措施不胜枚举,在公司章程中制定反收购条款作为其中一种有效的措施得到了众多上市公司的采纳。新的《公司法》强化了公司章程的作用,赋予公司更大的自主权,在诸多方面均允许公司在章程中自行规定,上市公司完全可以在章程中设置一些条款作为收购的障碍。与此同时,公司章程中的反收购条款也并非可以任意制定,应以股东利益、董事诚信义务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原则对反收购条款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5.
一、问题的提出公司章程是对公司的组织、营运、解散、公司名称、目的、组织结构以及股东和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明确、肯定和具体规定的公共性质的法律文件。作为调整公司组织与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既是公司与其股东、董事或监事之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依据。同时又是公司事务公开性的手段,公司债权人或潜在的债权人通过公司章程了解公司  相似文献   

6.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与运行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一个公司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即人的要件——发起人或股东人数;物的要件——最低资本额;行为要件——公司章程。①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目的、资本、发起人、组织机构与活动方式等基本问题,是公司股东赖以组合、登记注册部门赖以核准登记、债权人以及其他社会公众赖以了解公司的基本依据。公司章程一旦生效便对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产生确定的拘束力,不能随意变更。但是公司作为营利团体,只有及时地适应企业环境的不断变迁,才能提高其适应营利性。因此各国法律都明文允许可以变更公司章程。  相似文献   

7.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涉及到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在股权转让中,很多公司在章程中对股东转让股权规定一些不同于现行法律规定的条件,使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股权转让发生冲突,而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过于简单,对实际生活中的冲突问题还不能完全解决,本文对此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8.
随着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实施,公司自治理念日益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重视,公司章程条款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轻易否定其效力。然而,对于如果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减损了公司、股东甚至第三人的权益,尤其是在减损部分股东权益的情形下,此类章程条款是基于侵犯部分股东权益而认定无效,还是视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认可其效力,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不一。如果公司章程具体条款侵犯部分股东的权益,对受侵害的股东如何给予司法救济,亦是司法实践中尚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强制离职股东转让股权"的条款为例,就司法实践中认定该条款效力的标准展开研讨,并由此引申探讨司法认定公司章程"侵权条款"的法益衡量标准和司法救济路径,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公证参与公司法律事务,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在公司运作中.公证是重要的法律中介,各国政府对公司行为一般不进行直接的行政监督和干预·而是通过公证等中介组织来实现对公司在设立和运行中各种行为的指导、监督与协调,使之规范,使之符合法律的要求。公众对一家公司的资本数额。结构、设立宗旨、经营范围、投资者、组织机构、运行方式等等基本情况,首先是通过公司章程来了解。章程也是规范公司行为的基本依据。因此.各国立法都对公司章程的制订作出了严格的程序规定.如德国、奥地利、丹麦。瑞典等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章…  相似文献   

10.
新《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自治的扩张与限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罗泽胜 《法学家》2006,(4):112-120
股东与公司自治在自治主体的人格性质、自治的内容、自治的途径方面有所不同,但又存在自治主体的依存性、自治权利的主从性以及自治目的的一致性的联系.新<公司法>通过扩大股东投资的自由度、扩张股东的实体权利、扩大公司章程自治范围、放松对公司经营行为的限制、扩张股东诉权等方式对股东与公司自治予以扩张.同时,又通过加大对股东权利之滥用和控制股东权利的限制、加强对公司管理层职权行使的限制、强化对公司的财务会计监督、赋予公司社会责任、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特别限制等措施对股东与公司自治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1.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就公司的组织结构与运作模式以及公司的存续等重大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是公司的宪法性文件,然而在实践中,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公司章程的重要性或者虽然意识到了章程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设计公司章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并且需要一定的专业水平.而不愿意去考虑公司章程设计问题.许多公司章程设计过于简单照抄照搬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2.
论公司章程的功能及其发展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章程之所以能够成为公司的宪章,根本在于公司章程具有独特的功能。从公司内部构造的角度看,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及独立人格的基石,是股东自治的基础,是公司管理者的行动指南;从公司的外部关系看,公司章程能够保障公司内外部参与人的权益,促进公司内部人员以及国家与公司的衔接,保障公司组织与公司法律的和谐并促进公司法律制度创新。随着公司法律的变革,公司章程的功能也随之变化,公司章程逐步演化成为公司治理的宪章。  相似文献   

13.
鉴于国内很多投资者、经营者对公司章程欠缺重视,本文探析了公司章程的重大意义,即它是确立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的基础,彰显了股东自治,以股东为本的理念,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促进了公司法律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王东光 《现代法学》2023,(3):124-137
对赌协议所涉权利是以股东身份为基础的股东权利,股东权利以法律及公司章程为渊源,不能通过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协议加以设定,风险投资方不能以对赌协议为依据主张股东权利。因此,对赌协议纠纷司法裁判中的重点不是对赌协议的效力,而是投资方主张的权利是否有公司章程的基础。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吸收对赌协议的内容,通常应视为公司与股东以公司章程修改了对赌协议的内容,对赌协议已失去效力;如果投资方反对未吸收对赌协议内容的章程修改,可以根据投资协议主张公司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5.
赵振华 《法制与社会》2010,(25):264-264
本文通过对公司章程契约性的论述,指出公司章程的性质属于自治规约。封闭式公司的章程应扩大其契约性,不仅增强其自由度,更重要的是要扩大其合意度,以提高小股东的地位。  相似文献   

16.
正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为维护公司结构的稳定,公司章程往往对公司股权的转让作出一定限制,公司章程的限制性规定与《公司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如何界定章程相关规定的效力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难。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的确定,股权的权利属性的明确以及对《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限制性规定的规范效力的合理界定,对于此问题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退出公司时,可以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让渡给他人,收回自己先前投入公司的资本,该行为也被称作股权转让。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有限  相似文献   

17.
公司章程两分法论——公司章程自治与他治理念的融合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公司章程作为规范公司对外经营活动及公司内部治理活动的重要文件,在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表现为一个统一的法律文件。但在英美法系国家却大多由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两份文件组成,分别用于调整公司的外部事务和内部事务。公司章程两分法对进一步融合公司自治与他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吴越 《现代法学》2005,27(1):69-75
《中国公司法修改草案建议稿》基本实现了提高公司法的可操作性以及尊重公司章程自治两大目标,但在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方面,仍存在改进空间。草案应取消股东最高人数限制、完善股权继承异议制、禁止以尚未履行的劳务作为出资、承认书面及电子表决方式,并在明确区分大小公司的基础上构造监事制、职工董事制,并赋予章程自身塑造董事会与股东会权限关系的自由。  相似文献   

19.
作者认为,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直接关系到公司成立后运营过程中各股东方权利与利益的平衡以及公司利益的维护,因此,需要股东方在公司设立之前,对治理结构予以足够关注并在公司章程中做好结构设计工作,以防范其法律风险.本文以现行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规定为基础,讨论了治理结构设计不足常引发的几项重大法律风险,并对风险防范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议事规则是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利益者参与公司治理、实现权益的重要依据。议事规则在本质上属于公司内部事务,归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我国现行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议事规则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同时,赋权公司章程对议事规则作出自由规定。本文以股东会为视角,对有限责任公司议事规则的章程设计作了初步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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