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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证券交易所与会员公司的法律关系——两者关系法律构造的问题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券交易所与会员公司的关系 ,应以证券交易所的法人地位为核心 ,向两个方面展开 :一是明确两者之间的财产关系 ,即确认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财产权利 ,划清两者之间的财产界线 ,而不是如证券法所规定的那样 ,将“积累”归会员所有 ;二是明确两者之间的管理关系 ,即揭示其自律性和管理的理论基础与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2.
在中国的公司实践中,实际控制人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其滥用控制权的情况也十分严重。因此,中国《公司法》在2005年修订时,就以成文法方式明确了实际控制人的概念和一些规制措施,如《公司法》第16、21、125、217条等。然而,十分遗憾的是《公司法》第20条在突破性地以成文法形式规定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时,并没有将实际控制人纳... 相似文献
3.
一、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从广义角度讲,是指公司应对股东这一利益群体以外的与公司发生各种联系的其他相关利益群体和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负有的一定责任,即维护公司债权人、雇员、供应商、用户、消费者、当地住民的利益以及政府代表的... 相似文献
4.
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是会计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问题。由于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业外人士掌握不了话语权。大量的公众投资者进入证券投资领域后,对会计职业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依赖。而会计职业的出现和发展一直与所服务的客户密切相关,不愿意对与其没有契约关系的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会计界和法律界就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民事责任问题一直存有异议,在第三人范围的确定、责任分配规则、归责原则、主观过错的认定和因果关系等问题上尤为突出。这些争议的背后不仅体现了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也包含了不同法系之间规则制定和运用的摩擦与融合。 相似文献
5.
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冲击 总被引:52,自引:0,他引:52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顺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先后在公司法中确立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但是,一人公司的出现与发展,对传统的公司社团性理念以及公司法律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使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公司制度的本质特征。本文认为,传统的公司理念对公司立法承认一人公司不利,应强调公司的本质特征为“公司是独立于其出资人的法人”,而不在于其社团性。但我们必须正视一人公司的弊端,因为一人股东确实打破了复数股东的相互制衡性。因此,应在公司法确立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同时,强化对一人公司运行机制的平衡控制。如强化公司资本制度,严格资本充实规则;在公司登记中强化公示主义与要式主义的适用;在法定的有限范围内对一人股东适用无限责任;特定场合下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制度等。 相似文献
6.
法定最低资本额制度与公司资本充实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立法的基石 ,是公司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贯穿于公司设立、运营和终止的全过程。当前 ,修改我国《公司法》的呼声日益高涨 ,理论界对《公司法》的修订亦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 ,但多囿于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 ,而对公司资本制度却鲜见专题研究。有鉴于此 ,本刊特约请国内学界在公司资本制度研究方面有所建树的部分专家、学者就“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与完善”展开全面而深入的探讨 ,以期对我国《公司法》的修订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7.
我国商事登记立法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朱慈蕴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12(6):14-21
商事登记又可称为商业登记,商事登记法系规定一般商事登记之法律,可分为形式意义之商事登记法与实质意义之商事登记法。前者属于狭义的商事登记法;后者属于广义的商事登记法。如果从广义角度看,我国已建立起数目繁多的商事登记具体法律制度,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亦将成为增强我国商事主体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桎梏。 相似文献
8.
资本多数决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 总被引:50,自引:0,他引:50
以上市公司“一股独大”为背景考察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问题 ,其制度原因在于 ,作为资本企业集中股东意志的必然选择资本多数决原则 ,本身却也存在着制度上的缺陷 ,从而导致其在公司实践中产生异化。为了矫正控制权滥用而导致的控制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失衡 ,应当要求控制股东行使控制权时承担诚信义务 ,并通过具体制度架构确保其诚信义务的履行。 相似文献
9.
公司法人格否认:从法条跃入实践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滥用公司人格的普遍性与严重性是我国公司法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的诱因,但是,国外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向来是在个案中适用的,因而该规则采用制定法形式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为了克服这一缺陷,宜采用判例指导制度.同时,要密切关注公司法人格否认在中国实践中的特殊性,注意欺诈、资本严重不足和过度控制在公司法人格适用中的关键作用.在司法审判中,应谨慎适用这一规则. 相似文献
10.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的新公司法增加了约束公司股东权利行使的规则,强调如果股东滥用权利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称之为股东的诚信义务(或者受信义务)。这是中国在2005年修改後的新公司法中作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项立法创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