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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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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刑存废之争在世界上由来已久,当前国际上废除死刑确实是一种潮流,我国确实应该结合本国实际解决好死刑的存废问题,也不能盲目的追求潮流,存还是废,这是个问题,费应当怎样废,这又是个问题。  相似文献   

2.
死刑民意及其内部冲突的调查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对死刑民意的调查研究存在着调查对象和分析方法上的缺陷。通过对死刑民意的最新调查和统计分析发现,与主张完全赞成死刑和主张完全废除死刑的人数相比,多数人主张限制和减少死刑的适用。不过调查同时发现,我国民众的死刑观念不仅受到了多种相关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且还存在着明显的内部冲突。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民众对死刑的抽象态度与具体态度之间的冲突以及死刑民意的内部情感冲突。我国可以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引导死刑民意的理性发展。  相似文献   

3.
死刑与人权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反映着一个国家对生命权的尊重程度和社会文明程度.近些年来,死刑问题已成为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际工作上的一个热点问题.无论是主存派还是主废派当前能达成的共识是,我国现阶段仍不能废除死刑,只能是逐步减少死刑.因此,就如何在保留死刑的前提下,保障死刑适用上的人权问题进行分析阐述.  相似文献   

4.
陈诗思 《法制与社会》2011,(29):284-286
近年来,许多刑事案件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与此同时,民众对于死刑的存废也有着激烈的争论.面对着“以废除死刑为目标,不断限制可适用死刑的罪名”世界发展趋势,死刑在中国的发展又将何去何从?是存是废?如何存废?本文试将从宏观理论和司法实践两个层面,国家意志、民意与法理的关系和被告人与受害人的关系,两个关系出发,探讨在中国废除...  相似文献   

5.
法律文化表现在诸多方面,盛传于百姓之口的古语生动地表现了我国法律文化。"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仅反映出民众对死刑的普遍认同态度,同时也体现出民意对刑事司法中死刑适用的影响以及死刑的安抚功能。  相似文献   

6.
黄晓亮 《河北法学》2008,26(2):42-45
死刑废止论和死刑存置论都可以从对方的论据中找到支持自己观点的理由。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理论上没有准确界定死刑存废问题的实质。从现实中考察,全面废止死刑,往往受到民众报应观念、国家秩序观念的重大阻碍,给死刑的废止带来维持报应、社会治安、罪犯矫治等难题。以社会之角度来看,死刑是存还是废,取决于社会能否适应。  相似文献   

7.
死刑替代措施是指在废除最严重犯罪的死刑后所采取的替代死刑的处罚方法。目前,我国学者大多以完善我国的刑罚结构、削弱民意对于死刑废除的反对情绪、借鉴其他国家废除死刑的立法经验为依据,构建相应的死刑替代措施理论。但实际上,我国现行刑罚结构在立法上并不存在"生刑过轻"的问题,因此,死刑替代措施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并无存在的根基;死刑替代措施也非削减公众反对死刑废除情绪的最佳方法;国外的立法经验并不能成为我国刑法必须设立死刑替代措施的根据。  相似文献   

8.
美国是对死刑存废问题争论甚烈的国家之一。死刑废止论,在美国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但近十多年来,一些民意调查反映出一种倾向,即赞成死刑的民众比例有所上升。据此.一些学者作出了这样的结论:“公众的意向,虽然没有达成完全的一致,但却是支持死刑的。”①我国的一些学者在论述死刑问题时,也认为美国民众对于适用或恢复适用死刑有很高的呼声。要对美国的死刑现状及民众意向有一个较为客观的了解,需要就有关资料进行进一步的把握和分析。目前,在几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只有美国和日本还保留死刑,特别在美国,除了亚利桑那、加…  相似文献   

9.
民众对死刑的支持与民众的死刑知识水平呈反比例关系,民众的死刑知识越丰富就越会反对死刑,不过基于报应原因而支持死刑的观念将不会因为死刑知识的增加而改变。死刑知识对死刑民意的影响受知识类型的制约,而导致死刑立场发生改变的最主要因素是无辜者被执行死刑的知识。已经改变的死刑民意会在“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下出现一定的反弹,回到他们最初的、没有接受死刑知识之前的状态。死刑民意的引导应当综合运用知识和情感的策略。  相似文献   

10.
民意对死刑适用的影响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左坚卫 《河北法学》2008,26(2):35-37
民意虽然对死刑适用可能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十分有限,影响死刑适用的主要案外因素是媒体和政治决策层的意志。要注意区分真实的民意和因受误导而产生的民意。应当将民意作为检视死刑适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标准之一,认真、慎重地加以对待。  相似文献   

11.
与国外生刑的现状相比,无论在实际可适用罪名范围的刑事立法规定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之实际判处和实际执行上,我国的生刑均不存在过轻的问题。国外生刑期限普遍高于我国的提法并不科学,且德、日等国家生刑期限的提高也仅具有相对性,对于我国并不具有可借鉴性。无论是考察已经废除死刑且生刑期限高于我国的国家的情状,还是探究虽没有废除死刑却提高生刑期限的国家之状况,我们均无法得出一个国家的死刑限制或废除和生刑期限提高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的结论。因而,即使对比国外的相关规定,也不能认为我国存在生刑过轻的问题,更无法得出我国也需要通过提高生刑期限来限制或废除死刑的论断。  相似文献   

12.
杨文革 《海峡法学》2011,13(2):38-47
随着死刑罪名的删减及死刑程序的完善,我国台湾地区逐步废除死刑的政策渐趋明朗。但被害人家属的有效抗争,加之反对废除死刑民意的强烈反弹,在相当程度上阻遏了台湾地区死刑废除的进程。死刑废除派和死刑赞成派在死刑存废和"法务部长"签核权等法律问题上互相论难。台湾当局除在两派之间左支右绌,两面讨好外,正积极采取配套措施,争取民众对废除死刑政策的支持。  相似文献   

13.
鑑娜 《法制与社会》2010,(23):294-294
本文简要论述了一向与死刑问题紧相随的民意问题,阐述了民意的重要性,分析民众出于恐惧即对安全的需要而强烈依赖死刑,进而指出应该对民意进行理性分析,通过政府、社会团体、媒体、学者等对民意进行各方面的引导。  相似文献   

14.
死刑问题尤其是死刑存废问题已成为中国刑事领域的热点话题之一。死刑的存废与增减根本上受制于民意,这种民意的重要体现就是“杀人偿命”的观念。中国历史上既广泛存在着“杀人者死”的法律规则,也大量存在着“杀人偿命”的观念、意识。实际上西方社会也有“杀人者死”的报复刑观念。因此,要废除死刑,民意是一个绕不过的山,必须向老百姓宣传、并逐渐普及实行死刑的弊端,使老百姓不再处于对死刑的迷信与狂热之中,从而理性地、平心静气地接受废除死刑的理念。  相似文献   

15.
死刑裁量应介入非理性因素的考量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死刑无论从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层面都已成为世界性的话题,其中最热门的当属死刑的存废问题,而对死刑适用的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具体考量相比甚少。最高人民法院将死刑复核权依法收归之后,死刑裁量的尺度和机制等问题在兑现和落实和谐社会与宽严相济等社会政策背景之下又一次成为社会问题的聚集点,突出表现在受害人的过错与死刑的关系、民意对死刑的影响等问题上。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主观方面的研究局限在人的心理认识和意识层面,鲜见情感和情绪要素的考察。实际上,情感因素是许多恶性案件的祸首,民意对死刑案件的干预也受情绪所左右。本文拟借鉴哲学和心理学理论对非理性因素生成的心理机制及其在死刑裁量中的法律意义进行尝试性探索,以期重构非理性因素在刑罚裁量中合理地位。  相似文献   

16.
何洪兰 《法制与社会》2012,(30):277-279
一般而言,量刑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问,是主审法官的任务,一般民众是没有话语权的,但是"应否判处死刑"不仅仅是一项量刑权,还是一项最基本的涉及到公平正义的是非判断的问题。民众应用自己的良知对死刑案件这类大是大非的问题发表意见,在量刑上提出看法,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对国家司法权的监督,是一种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力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意"的"量刑"是正确的、合法的、可能的、必要的。  相似文献   

17.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限制死刑的同时保留了死刑。其死刑判决的宪法法理融合了两个要素:一方面,刑事司法的目的就是要让罪犯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便实现报应正义;另一方面,宪法又明文禁止残忍与异常的刑罚。结果,联邦最高法院将其死刑法理和与时俱进的文明标准绑在一起,而与时俱进的文明标准又以举国一致的共识这一民意尺度来衡量,所以联邦最高法院最终把美国死刑制度的未来转交给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民意。把死刑判决与民意结合在一起,在增加了死刑判决合法性的同时,联邦最高法院也把死刑制度置于一个开放的民主决策体系之中,不肯越过民主程序一举废除死刑。因此,就未来而言,如果民意倾向于废除死刑,美国就有可能废除死刑,如果民意支持更多地适用死刑,也有可能保留死刑,甚至增加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8.
死刑,又被称为极刑,因为它是现存的法律体制中最为严酷的刑罚。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还是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在对待死刑的态度上都十分慎重,从世界发展的整体趋势来看,绝大多数国家的死刑政策都在朝着废除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的方向努力。本文通过对给死刑现状的大致介绍,阐明了对死刑的态度。  相似文献   

19.
死刑民意调查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广大民众对死刑的支持仅是一种“感性的”认识。通过实证调查可知,文化水平的高低基本上不会影响人们对死刑支持率的高低,不同职业也基本上不会影响人们对死刑的态度。因此,那种寄希望于将来人们文化水平提高、社会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而使人们放弃对死刑支持态度的观点就显得不切实际。切实可行的做法是:以主张限制及废除死刑的学者为先锋,以政府及媒体为主力军,首先从大学生及中小学生入手加大对死刑的宣传力度与广度,使广大民众早日对死刑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认识,从而使“民意”不再成为我国废除死刑道路上的障碍。  相似文献   

20.
张进 《法制与社会》2015,(9):284-285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对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可谓是众说纷纭,在司法界和学术界可谓是炙手可热的话题.然而死刑是“存”是“废”的问题一直没有盖棺定论.当然,鉴于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死刑制度的完全废除显然是不现实的,也不适合当前社会的稳定发展,毕竟死刑制度的由来,我们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在民众心中有着极大的威慑力,对于违法犯罪的发生可以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虽然,我国目前不适合完全废除死刑制度,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在对死刑的立法层面做出严格的限制,对死刑的适用条件做出严格的规定,在死刑的数量减少方面,贯彻实行“少杀,慎杀”的政策,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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