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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对于《刑法》第14条第2款和第15条第2款的合理性问题,学界存在存改废之争。然这三种观点都不能完满地协调该两款规定所蕴含的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事责任同在原理以及刑法"以处罚故意行为为原则、以处罚过失行为为例外"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保留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将后款修正为"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相似文献   

2.
名词解释1.刑法学      2.刑法3.罪刑法定原则   4.罪刑相适应原则5.刑法的溯及力  6.属地原则7.普遍管辖原则   8.犯罪9.犯罪构成   10.犯罪客体11.犯罪对象 12.直接客体13.同类客体14.复杂客体15.犯罪客观要件16.危害行为17.作为18.不作为19.危害结果 20.犯罪故意21.犯罪过失 22.犯罪目的23.犯罪动机24.间接故意25.直接故意26.疏忽大意的过失27.犯罪主体28.一般主体29.特殊主体30.单位犯罪31.刑事责任能力32.正当防卫33.假…  相似文献   

3.
论持有犯罪     
行为与罪过是近现代刑事责任归责的基础 ,持有犯罪亦不例外。持有犯罪的特殊性在于它的对象的特定性、行为的静态性以及主观方面的隐蔽性和模糊性。“持有”不是事件 ,也不是与作为和不作为并列的“第三行为” ,持有应是一种不作为。行为人对所持有的特定物品或危险物品的社会危害性在主观上应是故意。持有犯罪是行为与过失并存的一种犯罪。  相似文献   

4.
强调过失犯罪才负刑事责任,是相对于故意犯罪而言的。当然,故意犯罪也需要法律有规定才负刑事责任,否则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但区别在于,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是以故意犯罪为常态的,只有其中一小部分犯罪过失也能构成。分则中有的犯罪在罪状中就写明了“故意”,自然排除了过失适用的空间,如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某种意义上讲,确认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或实施危害行为时  相似文献   

6.
行为认定为犯罪的过程中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对客观的犯罪定量因素具有认识;这一认识首先是事实层面的认识,事实性认识是基础,其次才是规范性、评价性认识;这种事实认识应该以行为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对象为基础进行判断,不能凭借社会上的一般认识水平予以推论。犯罪定量因素认识错误属于刑法中事实错误的范畴,司法处理应当遵循具体分析的原则,对积极的认识错误根据"具体危险说"加以判断,对消极的认识错误在能够排除过失的前提下一般可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  相似文献   

7.
为了解决我国交通肇事罪中共犯的争议,应当对我国刑法第25条、第29条作出新的解读:"教唆他人犯罪",可以理解为包括故意教唆他人过失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宜理解为共同犯罪通常是共同故意犯罪的简称;"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是指故意教唆过失犯罪,不以共同故意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是提醒我们在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前提下,对于不同主体间的混合罪过行为,如果故意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更重的犯罪,要以其所触犯的更重的罪名定罪处罚。这是"从违法层面判断是否成立共同犯罪,从责任层面个别地判断各个参与人是否承担责任及何种责任"的共犯处理原则的应有之意。如此,就可以从故意教唆、帮助过失行为的全新视角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阐述。  相似文献   

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垄断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缺乏作为准用标准的刑法规范,垄断犯罪缺乏用以归类的罪名以及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追究垄断犯罪刑事责任,必须完善刑事立法。通过对垄断行为刑罚可罚性和垄断行为刑事责任承担等实质角度的分析,垄断行为入罪具有合理性。而要做到科学立法,则必须考虑现实中存在的困境,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9.
侵占罪的构成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即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犯罪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法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较为复杂 ,即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  相似文献   

10.
为什么说“违法不一定是犯罪,犯罪必然是违法”?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可以分为严重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通常指触犯刑法的行为,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属于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是指犯罪以外的违法行为。要具体理解“违法不一定是犯罪,犯罪必然是违法”这个问题,必须搞清:什么叫违法?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及其联系是什么?  相似文献   

11.
公务员监督过失刑事责任是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务员违反其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发生严重危害结果而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本书从行政法学与刑法学两个学科背景知识相结合的角度,研究了我国公务员监督过失刑事责任及其核心问题即公务员监督过失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  相似文献   

12.
终端用户使用BT软件分享行为是一种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表现,其明知下载即上传,主观上对于本人行为将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必然持有积极追求危害结果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故意。但依据目前我国刑法,这种行为尚不能构成犯罪。BT技术的使用使得著作权侵权主体更加广泛,侵权目的更易得逞,侵权危害更加加剧,必须追究终端用户内容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BT软件提供者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3.
警官信箱     
编辑同志:我哥骑自行车上街买化肥,当他带着100多公斤化肥回来时,在村口癫痫病突发,摔倒时车子将正在玩耍的村邻田某的小孩砸成重伤。小孩的父母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我哥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以此事属意外事件,我哥不存在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为由没予立案。他们又向法院起诉,要我哥承担民事责任予以赔偿,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请求。请问,此事既然是意外事件,为啥还要让我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读者红云红云读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刑事责任是指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的…  相似文献   

14.
共犯的想象竞合犯是共犯与罪数形态的交叉领域,共犯在本质上是共同的故意,想象竞合犯本质上是实质的一罪,共犯的想象竞合犯是指二人以上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一个共犯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共犯的想象竞合犯客观上实施了共同故意支配下的一个共犯行为,主观上对触犯的数个罪名都是故意。在定罪和量刑上应兼顾共犯和想象竞合犯的特点,将共犯的定罪量刑原则和想象竞合犯的定罪量刑原则相结合,正确认定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辨认控制能力不等于刑事责任能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第18条规定的辨认、控制的对象是“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刑事责任。另外, 辨认、控制能力在刑法学体系中是作为犯罪构成的一个要素加以论述的,它是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之前 就必须查明的内容。而刑事责任能力是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并确定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之后才需要查明 的内容。所以,不能将辨认、控制能力界定为刑事责任能力。否则,不但与刑法学的理论体系相矛盾,而 且与司法实践中的办案程序相矛盾,还难与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说中新派的错误观点划清界限。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此规定被认为是类似于大陆法系中原因自由行为的立法例。所谓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而实施犯罪的行为,因其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对此行为进行处罚。但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严谨,故此有必要在我国刑法中引入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  相似文献   

17.
《食品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后,食品安全犯罪形势依旧严峻。原因在于当前食品安全刑法规制存在立法理念不能与时俱进,体系不完善且归属不合理,与其他法律法规缺乏有效衔接,规制范畴过于狭窄,刑罚设置不科学等缺陷。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要引入并确立法律拟制原则,树立现代食品安全刑法规制理念,使刑法提早介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监管,防范危险犯转化为现实犯;其次要完善现有食品安全刑法规制体系;再次要增加新罪名,扩大打击范围并完善刑罚设置;最后要在食品安全领域确立绝对责任,允许法律对没有犯罪故意或过失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8.
结果加重犯理论存在争议,这些争议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理论上对结果加重犯的概念没有界定清楚。关于结果加重犯的概念,有广义说、狭义说、折中说。通过对几种观点的比较,认为结果加重犯是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基本犯罪的犯罪行为,因故意或过失发生了超过基本犯罪结果的加重结果,刑法因此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故意的基本犯+过失的加重结果;二是故意的基本犯+故意的加重结果。  相似文献   

19.
故意损毁文物罪的既遂形态是结果犯,即行为人不但要实施了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而且要造成文物损毁的结果,否则,不能构成本罪的既遂。行为人为了故意损毁文物,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能着手实施的,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预备形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的,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未遂形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中止形态是指行为人在故意损毁文物罪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文物损毁结果的发生。对于共同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要注意三个原则:一是"一人着手全体着手";二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三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行为人先实施其他文物犯罪行为,后又对相关文物故意损毁的,如果不存在牵连犯和吸收犯的情形,一般应当以数罪论处。  相似文献   

20.
过失危险行为应当犯罪化。过失危险犯与传统的过失犯罪理论并不矛盾 ,危险犯属结果犯 ,危险犯中的危险状态属于犯罪结果。不能以允许的危险和信赖原则否认过失危险犯的存在 ,应将过失危险犯限定在对重大法益如公共安全、环境资源等方面的犯罪 ,以利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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