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丁广宇 《团结》2006,(6):34-36
一、劳动调解制度的重要意义调解制度作为一种独立的纠纷解决机制,是诉讼外化解纠纷的重要途径。它能通过劝导、建议和调停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合解,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其中,独立的劳动调解制度在协调劳动双方当事人利益、平息劳动争议、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方面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劳动法律关系作为脱胎于民事雇佣合同的社会重要关系,不同于一般民事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而更多地体现着身份关系的属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比一般民商事主体更强调相互的信赖和合作。比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  相似文献   

2.
调解的存在有着深厚的文化背景及现代社会的法律背景。调解具有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必要性。婚姻家庭纠纷的多样性和纠纷当事人追求婚姻家庭纠纷解决价值的多元化,决定了调解可成为婚姻家庭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同时,调解中体现的"和"的思想及调解解决纠纷较之其它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使其具有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薛汉荻 《理论探索》2012,(6):139-140
在农村经济发展条件下,农村纠纷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纠纷内容复杂化、群体化的特点。通过人民调解解决农村纠纷的优势是:符合我国国情民情,有着深层次的文化底蕴;调解方式灵活,程序简洁,形式多样,对农村纠纷的化解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当事人易于接受,有利于调解协议的履行;可以节约大量社会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人民法院的压力。  相似文献   

4.
于滨 《瞭望》2000,(49)
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关系的调整,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各类案件及纠纷数量成倍增长,仅 1998年至 1999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及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1511万余件;民间纠纷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化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企业、基层干部、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等;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家庭、邻里、继承、赡养、房屋宅基地、争山、水、地、林木等简单的涉及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干部关系纠纷、下岗待岗职工与企业的纠纷等;民间纠纷的表现形式由当事人之间,当事人的亲…  相似文献   

5.
合意构成了家事调解的本质要素。合意体现了家庭自治在司法程序中的延伸,有利于建立特定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持久的合作关系,有助于促成调解协议的自觉履行,并提高司法效率。合意并非是无限制的,在现代法治社会,合意必须受到规范化和程序化的约束。为了保证当事人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合意,法律应明示家事调解的特定范围,赋予当事人必要的程序权利,并对法官的职责给予清晰的界定。  相似文献   

6.
《学理论》2013,(29)
随着审判任务的日益繁重,调解这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越发受到重视,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化、规范化、有效地推动了法院的调解工作开展,案件调解率大大提高,大量的诉讼纠纷被化解,社会矛盾被钝化,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调解已经成为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的重要手段。但也有不好的现象,应当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7.
诉讼当事人是纠纷当事人直接转化或经过技术化处理后转化而来。在常态下,纠纷当事人能够直接转化为诉讼当事人。但在特殊情形下,比如纠纷当事人不符合诉讼当事人资格要件或纠纷当事人的数量超越诉讼空间或格局能够容纳的极限,都会使当事人转化面临阻碍。这就需要进行技术性处理,丰富既有理论、改造当事人制度,使纠纷得到适当且有效的解决。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调解:基于能动司法的语义、功能及限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缪文升 《行政论坛》2011,18(2):63-67
司法能动主义作为一种司法哲学的出现,其主要依据是为协调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变动性之间的矛盾。而现代诉讼理念是以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为核心,调解等非诉讼解决机制能够使当事人具有更广泛的程序选择权。基于这样的时代要求,行政诉讼调解机制得到了实践和理论的支持。因此,在案件数量增多而司法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要更好地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解决纠纷,就必须加大行政诉讼调解的力度。为此,在明确行政诉讼调解限度的前提下,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多方合作解决纷争,将行政诉讼机制与调解机制有机衔接,形成共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统一体,建构化解矛盾的综合优势和长效机制,从而缓解行政诉讼资源有限与人们诉讼需求增多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9.
法院委托调解制度是司法社会化的产物,有利于落实私权自治、提高解纷效率、促进案件执行和缓解社会矛盾.但实践中,法院委托调解制度也面临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政策推动成为委托调解的动力机制、规则缺失成为委托调解的制度瓶颈等方面.完善法院委托调解制度,应借鉴域外制度,实现立法体系化、程序法制化,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规范收费制度和委托调解的基本流程,建立受托主体准入制度、保密制度、中立评估制度及当事人恶意行为的规制制度.  相似文献   

10.
调解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特殊功能和特点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覃英 《学理论》2009,(20):94-95
调解是纠纷解决的一种重要方式。调解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中具有有利于维系家庭成员之间的特殊关系;既满足人们解决纠纷,又“家丑不外扬”的心理;早已内化为人们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一种重要方式等特殊功能和特点。但我国原有的调解制度很不完善,极大地限制了调解应有作用的发挥。因此,应该不断完善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在婚姻家庭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恶意调解背离了法院调解制度的原义,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干扰正常的审判秩序。实践中,多数虚假诉讼通过恶意调解结案。"注重调解的司法政策"、"当事人对调解中合意机制的利用"、"社会诚信的缺失"是恶意调解产生的重要原因。现行诉讼法对恶意调解及其引发的恶意诉讼惩罚机制的缺位,也使恶意调解者、诉讼者有恃无恐。可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对恶意调解加以规制。事前规制主要是通过完善相应立法,以加大对恶意调解当事人的处罚力度,使当事人对恶意调解的后果有明确的预测与判断,对其起到足够的遏制作用。事中规制主要是要增强法官在诉讼中发现当事人恶意调解的能力,以正当的程序设计实现当事人与法官间调解权力的平衡。事后规制则重点是赋予人民检察院对恶意调解提出抗诉的权力,加大对恶意调解的刑事惩处力度,设立相对完备的恶意调解诉讼侵权制度。  相似文献   

12.
列宁多次强调,执政的共产党人不能一味热衷于强攻和暴力,而要善于实行必要的妥协和让步。在阶级、阶层关系上,他提出,对待农民不能采取暴力手段;对小资产阶级民主派,要实行妥协,建立睦邻关系;对文明资本家要谋求妥协或向他们实行妥协,对资产阶级专家要实行高薪。在民族关系上,列宁强调在对少数民族让步和宽容这方面做得过些比做得不够要好;在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上,列宁主张也要善于实行必要的妥协,要以最大的让步为代价,建立贸易关系;在共产党内部,列宁强调要吸收反对派的合理意见,并认为这也是一种让步。列宁还指出,妥协不能是没有原则的,共产党人要区分妥协的不同性质,拒绝错误的妥协,实行正确的妥协。  相似文献   

13.
律师参与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在当前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它可以减少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程序成本,有效实现息讼止争。以律师调解机构为代表的营利性中介调解组织为当事人提供争端调处服务并收取适当费用,具有许多司法、仲裁、行政和人民调解所不具备的优点。目前需要由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法院,制定和完善相关行业规范,使该项业务能有序、诚信、高效地开展,包括完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与司法确认的对接机制、建立高效有序的劳动争议律师调解服务机制以及加强劳动争议律师调解员的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等。  相似文献   

14.
"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快速增长的经贸往来与日益复杂化的知识产权争议要求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创新,以提升争议处理的可接受性与经济效益。成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则是方案之一。调解中心的建设主体应当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理念;职能应定位于创设平台与制度,提供基础信息服务、预警平台服务、援助平台服务等综合性辅助服务。目前,调解中心建设面临公正性与可信度、资金分担、地点选择、规则制定以及应用推广等筹建风险。互联网+思维下,调解中心可以采用去中心化、合作性、轻资产化、服务性、充分民主、共识先行、信息共享与开放式的建设模式进行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15.
满清王朝的覆灭和辛亥革命的爆发,留给后人最为重要的历史教训,应该是当事各方都以契约平等、宪政共和的理性态度和开放思维,积极主动地寻求化解社会冲突的妥协方案。只要有一方不肯妥协,就无法改革,社会矛盾就可能以暴力革命的方式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6.
面对我国转型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状况,旧有的人治维稳模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只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才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在立法方面,要建构和完善公平正义的制度规则,从源头入手预防社会冲突;在执法方面,要克服堵塞群众诉求表达的弊政,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方面,要以程序合法保障结果合法,坚决扫除司法腐败;在普法方面,要立足自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方式,营造以法律方式解决纠纷的文化心理氛围;在守法方面,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公民要自觉培养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理性、正当的合法渠道化解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17.
随着多元化社会经济体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民间纠纷的数量必然会逐渐增多,这就需要相应的制度设计能够保障有效、迅速的解决纠纷,防止矛盾的激化。诉讼由于成本较大、程序拖延等自身特点的限制,并非是纠纷解决的最佳方式。而世界范围内兴起的ADR处理模式,同样为当事人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可能。然而目前我国的调解制度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的程序性规范内容较少,应当成为民事诉讼改革的重点领域。  相似文献   

18.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西欧国家形成了一套具有欧洲文化传统特色的调节机制,其基本特征是以预防和疏导为重点,以全社会普遍接受的法律规则和价值观念为基础,形成社会集团的自我约束,以便把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限制在可控制范围内,避免矛盾激化。1.建立劳资对话机制调解社会矛盾。西欧国家十分重视维持劳资对话的制度框架,瑞典、德国、荷兰、比利时等西欧国家有着集体谈判的传统,工人和雇主都有自己庞大的产业联合会,劳资双方依照合法的谈判程序,通过“冲突合作”达成妥协,签定“集体合同”,国家发挥保证和仲裁的作用,不作为直接参与者。2.通过法…  相似文献   

19.
冲突是政治的源泉,妥协则是政治的灵魂。政治妥协是解决社会冲突、引导多元利益主体互利共存的一种基本政治策略和理性选择。在当前我国社会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积极培育公众的政治妥协意识,营造一种宽容和谐的人文精神,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多元性和丰富性,在民主的基础上推进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可行性合作,更是化解社会冲突、推动社会实现多元一致所必需的公共理性。  相似文献   

20.
当前群体性纠纷高发、多发给社会带来了许多问题。而"大调解"机制能够化解群体性纠纷,促进社会管理从刚性向柔性转变;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常态化解,促进社会管理从一元转向多元,形成一个综合性强、权威性高、公信力大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因此,我们应该发挥大调解的解纷功能,以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理性对话为基本要素,以主体交涉过程中的相互沟通和协调为基本机制,推进重点工作建设,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