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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答案     
正《法院能否受理劳动争议超时效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第八十三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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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原则的反思和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3年7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也曾作了类似的规定。理论界有人将上述规定归纳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前置”原则,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先行处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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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蔡习祥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本刊法律部答:仲裁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必经程序,应根据《劳动法》第79条的完整规定来理解,不能根据其中的一句话来理解。该条完整的规定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以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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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的性质以及在仲裁和诉讼上的效力问题是当前民事审判实务中的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它即涉及到对《劳动法》的理解 ,也关系到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适用《劳动法》以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全面保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维护社会劳动关系的和谐。当前在审判实务中 ,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意见认为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特殊时效 ,即劳动争议当事人在法定的时效内 ,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即从程序和实体上丧失了请求仲裁保护的权利 ,从性质上属于民法上的除斥期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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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王桂林问:国务院于1993年7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任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在实际执行中应以哪个规定为准?本刊法律部答:这两个法律规定的都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申请时效问题。在适用法律上,如果对同一法律问题两个法律都有规定,除法律有明文规定除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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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云高法〔2004〕25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应如何起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此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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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纠纷有裁决权和审判权,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作为一项新的时效制度已广泛运用在仲裁活动和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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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云高法〔2 0 0 4〕2 5 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应如何起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此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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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喜来  姚小霞 《山东审判》2003,19(6):100-102
引言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是仅适用于劳动争议这一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特殊时效。对此,我国《劳动法》作了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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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先裁后审”的处理机制,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也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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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高法[2004]256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应如何起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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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几个程序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一些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遇到许多程序问题,由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影响了案件的及时、正确处理。下面,我们就曾经接受过有关法院咨询的几个程序问题,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并提出一些不成熟的见解,期望能对一些法院和审判人员有所帮助。一、关于应否受理当事人不服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的决定的起诉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9条、82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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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劳动争议,在这些纠纷中,经常有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超过六十日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而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再到法院起诉,又被法院以先要经过仲裁为由同样不予受理。结果使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告状无门。如何看待(劳动法》第82条关于“六十日”的规定?一般认为它属于仲裁时效。笔者认为该条的规定不合理、不完善,六十日的时效过短,而且对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未作规定。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只是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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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降低了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法院的门槛之后,新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出了劳动争议仲裁免费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程序费用的下调直接减少了当事人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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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改革构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现行的“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法》第 79条、第 83条 ),这就是所谓的单轨体制。该体制的主要优点是,既能发挥劳动部门熟悉的劳动法规的优势,又能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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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采取一调一裁两审,仲裁前置的处理模式。由于仲裁机关与审判机关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两者分别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和审判权,并在处理案件时的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现行法律法规对两种程序衔接中的若干问题又规定得不甚明确,导致法院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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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审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现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第二条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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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时效如何计算的请示》(川高法[2012]4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予以受理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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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漏洞与司法解释制定的背景  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把握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在程序上的相互衔接,是关系到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和劳动者合法权益顺利实现的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条规定实际上明确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劳动争议仲裁作为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与商事仲裁不同,不实行“一裁终局”,当事人不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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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采取的是一调一裁两审、仲裁前置的处理模式。由于仲裁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无隶属关系,加上两者在处理案件的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现行法律法规对两种程序衔接中的若干问题又规定得不甚明确,导致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对同一问题的理解不同,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进行改判的比率偏高。因此,研究劳动仲裁与诉讼衔接中的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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