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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9 毫秒
1.
论《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为 《政法论丛》2004,(1):70-73
国民待遇原则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S)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但是呈现出不同与货物贸易中国民待遇原则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研究国民待遇原则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应用 ,对于刚刚加入WTO的中国来说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将从对GATS中国民待遇原则的全面分析 ,比较其与货物贸易中国民待遇原则的不同入手 ,并根据我国服务贸易的实际情况和出现的实际问题 ,提出了一些在服务贸易领域实施国民待遇的具体方法和对策。  相似文献   

2.
市场准入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S)的核心条款之一,同时也是国际服务贸易双边或多边谈判中为各国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国作为GATS的创始签署国,开放本国服务贸易市场既是承担GATS义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大势所趋。我国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依据国际规则,结合本国服务业发展现状,开放本国服务贸易市场。本文在比较分析各国市场准入法律状况,研究有关GATS市场准入条款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法律状况,提出在我国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中应遵循的原则立场,并针对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的现实法律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3.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服务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明确规定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基本原则,为加入GATS打下了基础。作为服务贸易之一的法律服务将面对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4.
国民待遇原则既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S)的一项原则,同时也属GATS中具体承诺的义务。分析研究这一原则,对于我们发展中国家至关重要,尤其是对我国的“入世”谈判。正确理解GATS的国民待遇原则,把握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游戏规则”,为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提供法律准备。本文从分析GATS的国民待遇原则入手,比较研究了GATS的国民待遇原则和GATT中的国民待遇原则,并根据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实际情况和出现的实际问题,提出一些处理原则和对策。  相似文献   

5.
国际服务贸易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展势头非常迅猛.<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最后文件的一部分,是规范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行为准则.它必将对包括即将加入WTO的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之间进行的服务贸易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世界贸易组织的国际规则体系已对我国产生法律拘束力。其中电信服务领域主要由《服务贸易总协定》(以下称GATS)及其一系列附件、协议进行调整。本文首先对世界电信业发展概况、趋势及电信服务贸易的法律地位作出分析并阐述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结构及有关电信服务的法律框架.从中总结出关于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要求等问题的基本规则,然后分别论述各规则的含义,国内法的相关规定并分别提出应考虑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7.
徐泉 《河北法学》2006,24(9):77-82
环境服务谈判纳入GATS之中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多边贸易体制下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平衡与协调贸易与环境问题的难度与多边谈判的曲折,使许多问题已超出WTO体制的承载,通过对环境服务贸易在GATS协定中的法律适用的分析,反映出在WTO体制下处理好贸易与环境议题,尚需在理论与实践上作出进一步的探讨与努力.  相似文献   

8.
世界贸易组织 (WTO)是以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为基础的组织 ,它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多方面的 ,但与WTO联系最为密切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 ,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服务贸易法律制度。近几年来 ,我国虽然在这两方面制定了一些相关法律 ,但与《知识产权协议》(TRIPS)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针对这种情况 ,我国应采取相应的对策 ,即立法机关应尽快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对外贸易法》等。尽快制定《驰名商标法》、《服务贸易法》等。以迎接我国加入WTO后的挑战  相似文献   

9.
GATS与中国服务贸易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一旦加入WTO,GATS的各项规定即对我国产生约束力,并且一些重要条款和原则将直接影响着我国服务业的开放、保护与发展。因此,必须加快中国服务贸易立法。  相似文献   

10.
方建伟 《行政与法》2004,(7):121-123
随着中国加入WTO并履行入世义务,中国的法律服务开放进程也在日益加快。法律服务的开放问题也逐 渐引起学界和业界的重视。本文旨在探讨GATS对于法律服务业的影响,并回顾了中国法律服务开放的历史,展望了我 国法律服务业开放的前景。  相似文献   

11.
刘漤 《行政与法》2003,(3):70-72
作为WTO制定的新协议之一,GATS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套关于政府管制服务贸易的有约束力的多边规则。在中国加入WTO、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进程中,GATS所具有的这种影响更是不容忽视的。本文探讨的国民待遇是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核心问题之一。从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国民待遇是GATS从GATT中吸收过来的,但由于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本身所存在的差别,使国民待遇在GATS的适用中引起了一起特殊的问题。中国在实践中必须对这些特殊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特别是如何在遵守GATS规定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中国的服务贸易,这应当是中国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康凯 《中国律师》2004,(10):97-98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必须履行WTO中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我国的服务贸易市场将不可避免地对外开放。律师业作为服务业的一种,将逐步对外开放并参与国际化竞争。尤其我国内地已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了CEPA协议,其中对律师服务行业已作出了率先放开的承诺,而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一些国际上航母级的律师行早已在那里设立他们的分支机构,他们完全可以利用CEPA协议提早进入中国内地法律服务市场。因此对中国律师业来讲,强大的国际竞争已经成为实实在在的挑战。但是将中国律师业与国外相比,不可否认的是,无论从规模、…  相似文献   

13.
目前中国加入WTO指日可待。WTO被誉为“经济联合国”,加入WTO必将对中国经济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在WTO的各类协定与协议中,与中国律师直接相关的当属《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因此,研究GATS的具体内容,剖析其对中国律师业的机遇和挑战,并探寻相应的对策,在当前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一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进,世界经济、金融。信息交流的加强,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日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极力推动下,服务贸易被纳入了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第八轮回合——乌拉圭回合的谈判议题之中。经…  相似文献   

14.
WTO各法律文件均含有大量的例外条款,其数量和种类之多是其他国际条约所罕见的。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协议,作为调整服务贸易的第一个多边性协议,其本身特点也决定了例外条款存在的不可避免性。其实,例外条款在任何国际法部门中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在WTO多边贸易体制,尤其是在GATS中显得比较突出。在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目标和特定国内公共政策目标之间,尤其是隐藏其后的国家利益关系中,例外条款总是起着一种重要的平衡作用。对于进入后WTO时代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进一步全面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中国来说,善于并合法援引GATS的例外条款对于保障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利益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我国入世对保障措施法律承诺的缺陷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经过艰苦而曲折的谈判,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成为WTO正式成员。中国入世的具体承诺集中体现在《中国入世议定书》和《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两个法律文件中。从广义上说,这些条款包括两大类;一是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削减,提供了更大的市场准入。二是通过承诺建立与WTO相符的法律法规,确立了同国际经济接轨的贸易体系。我国同意接受WTO规则,然而,在保障措施方面,我国也接受了某种歧视规定。一、WTO对保障措施的法律规定WTO禁止数量限制等扭曲贸易的措施,但是为了防止自由贸易对国家经济的破坏,在GATT第19条规…  相似文献   

16.
曹飞  刘正 《行政与法》2013,(8):116-119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全球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世界经济中心已向服务业倾斜,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影响力的体现.服务贸易将成为WTO新一轮谈判以及区域性经济合作谈判的主要议题,鉴于此,我们有必要探究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渊源、内涵及对我国的利与弊.只有全面了解国际服务贸易的属性,才能逐步完善我国的服务贸易立法,才能在未来世界经济中打适中国服务品牌,传播中国文化,发展对外经济,充分迎接TPP的挑战.  相似文献   

17.
沈木珠 《行政与法》2001,(1):27-29,40
中国一旦加入WTO,GATS的各项规定即对我国产生约束力,并且一些重要条款和原则将直接影响着我国服务业的开放、保护与发展。因此,必须加快中国服务贸易立法。  相似文献   

18.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面临一系列的新机遇和挑战。众多跨国公司扩大了在中国的投资和经营,中国进行企业改制重组,更多地参与国际经济贸易,这为律师业带来了进一步开拓业务的良机。同时,外国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发挥资本、经验、理念及管理方面的优势,迅速实施“本土化”战略,抢占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律师专业化和规模化密不可分,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才能抓住更多的机遇。近些年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已形成一批形象好、规模大的名所和大所,但大部分仍是成长发展中的中小型所,迫切需要在业务知识和管理经营方面做进一步的提升。  相似文献   

19.
毕涛 《经济与法》2001,(10):34-35
随着中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与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融合是不可避免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也必然全方位地实现对外开放。中国的法律服务业,必须与加入WTO后的世界经济一体化潮流保持同步发展,才能真正实现质的飞跃。  相似文献   

20.
二十一世纪的律师国际化和WTO、OECD的律师服务自由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国际法与律师近年来,日本律师界因法律家培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改革问题的出现,正面临着愈加紧迫的变革课题,在国际上也正受到强大的压力,这就是WTO(世界贸易组织)和OECD(国际经济合作开发组织)的职业服务贸易自由化。由此日本律师业今后所处的国际法框架正在亮相。律师业的国际法框架的基础在于1995年生效的WTO之下的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WTO的工作组和OECD正在进行专门职业者商事服务自由化磋商。GATS作为国际法在我国具有优先于国内法的效力。日本律师联合会(以下简称日律联)也参加了一部分自由化谈判。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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