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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在我国试点已十年,其渐渐被人们所认知并接受,且在实践中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社区矫正中的社会调查工作,还并未完全被公众所熟知.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可分为裁决前调查和裁决后执行过程中个性化矫正方案制定前社会调查.其中,社区矫正裁决前调查制度主要包括量刑前调查、假释前调查和暂予监外执行前调查三类.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已经开展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工作,但在裁决前评估、调查人员专业性、调查时间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可从立法、裁决前检察院及法院等机关在委托调查机构和资源共享、裁决前社会调查与裁决后社区矫正个性化矫正方案制定前的社会调查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突破与整合.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是刑罚社会化的产物,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其被有效执行是发挥制度价值的基础,而科学的规范、标准与程序是执行的关键所在。在社区矫正法制化、专业化的发展中,规范矫正程序是有效实施矫正的重要保障。这一程序包括社区矫正工作者收集、分析社区矫正人员有关资料,在对其进行初步诊断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个别化矫正方案,综合运用行为监督、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等手段,促进其实现再社会化目标。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评估和反馈等环节,检验矫正效果,进而总结矫正经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制定宏观发展规划,做好顶层制度设计,研制科学的操作程序与评价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矫正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原永红 《青年论坛》2009,(4):96-100
从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刑罚制度已经从以监禁刑为主的阶段进入了以非监禁刑为主的阶段。在许多国家中,适用社区矫正的人数大大超过监禁人数,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我国现行的刑罚制度来看,社区矫正制度刚开始建立,与国外的社区矫正制度相比,在适用的对象、范围、矫正的方法及其效果等方面都有待完善,特别是社区矫正尚未能在全国各地全面有效推行。因此,需要对社区矫正制度从理论和实践诸方面做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加上社区矫正制度执行上有很多实际问题没有解决,所以社区矫正工作在很多方面还是遇到了一些难题和困境。通过对我国社区矫正的适用条件现状进行研究,提出对我国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周灵方 《湖湘论坛》2009,22(1):92-94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已成为世界各国广为采用的一项行刑制度,推行社区矫正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还存在明显的缺失。我国应通过更新刑罚观念,建立健全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辛口人员,明确适用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和条件,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创造良好的环境等措施来改革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6.
随着刑罚制度和行刑社会化的发展,国际社会对罪犯人权和罪犯再社会化的充分关注,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了社区矫正制度。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社区矫正的国家之一,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形成相当成熟的社区矫正制度,成为其他国家效仿和借鉴的楷模。我国社区矫正才刚刚起步,通过对中美两国社区矫正的适用现状、种类和措施以及管理体制的比较,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在中国的社区矫正实践中,社区矫正制度优势没能很好地体现出来,其主要原因在于社区矫正立法等法制建设方面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程度有待提升。通过对法国社区矫正制度考察与介评,发现一方面其社区矫正法律较完备,各工作主体明确,部门之间配合有序,社区服刑人员义务和监督措施明确,非监禁刑广泛适用,非监禁刑形式多样,体现刑罚个人化原则;另一方面政府注重投入和引导各类协会参与社区矫正,为社会力量参与搭建了较好平台。结合中国实际,在借鉴与总结法国经验的基础上,社区矫正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展和完善:一是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社区矫正法制体系;二是进行刑罚执行体制改革,扩大社区矫正适用对象;三是建立一体化刑罚执行体系,强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四是政府积极引导和投入,整合各方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省市中,基本上没有确立适合未成年犯特点的管理制度,而是与成年犯混同操作,这既不利于提高对未成年犯的矫正质量,又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因此,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犯社区预防与矫正制度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从构建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的必要性入手,分析了我国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该制度构建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制度代表着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潮流和趋势,与传统的监禁刑相比,它可以鼓励罪犯自我改造,更好地实现刑罚的功能和目的。当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组织体系模糊、矫正程序有待规范、民众认同度不高等问题。建议全面梳理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创新社区矫正实践活动模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发展市民社会,巩固社区矫正的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日益严重性,以及对未成年人适用监禁刑的弊端,本文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犯罪成因入手,分析对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制度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矫正制度加以建构。  相似文献   

11.
王春林 《中国发展》2010,10(6):53-57
自中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也存在法律规定欠缺、机构设置缺乏、监督对象模糊以及监督手段简单等诸多问题。为此,有必要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中检察机关监督权、健全社区矫正中检察监督机构、明确社区矫正中检察监督对象、丰富社区矫正中检察监督手段以便完善社区矫正中的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12.
刑事和解制度是我国借鉴西方国家“恢复性司法”的新方案而进行的司法改革措施。刑事和解主要适用于未成年犯、过失犯、初犯、偶犯等轻微刑事案件,其目的是使被害者获得赔偿,侵害者获得宽恕,有利于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对于减少和预防犯罪大有裨益,体现了人类社会治理犯罪的理念的更新与进步。然而在我国刑事和解却缺少配套措施,以致在实施上缺乏可操作性。就刑事和解与社区矫正的关系来看,一方面社区矫正是刑事和解的必要配套机制,另一方面,刑事和解也有利于改善社区矫正的效果。刑事和解与社区矫正可谓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因此在立法设计、实施程序与机构设置等制度构建上也应相互协调,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质量的高低,关键看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综合能力的高低。由于当前诸多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整体能力偏低,影响了罪犯矫治质量,不能适应"首要标准"的要求。落实"首要标准",全面提高矫正质量,必须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常规管理能力、公正执法能力、教育矫正能力、创新能力建设。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应当贯穿于判决前、入矫后、解矫前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应严格按照"首要标准"的要求,每个阶段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犯危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决前矫正期内的再犯危险评估是基础,评估的重点在于社区风险的防范;入矫后的再犯危险评估是根本,以消除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危险性人格,不断提升矫正效果为目的;解矫前的再犯危险评估是关键,以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为目标。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的发展前景,与城市社区状况密切相关。在社区矫正视角下,城市社区建设应重视以下方面:关注"弱势社区",消除"区隔"现象,以弥合城市社区的分化;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为社区矫正等活动的开展提供基础和平台;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为包括社区矫正对象在内的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改善社区矫正心理环境等等。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实践中成绩与问题并存。南京作为我国社区矫正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在长达七年的摸索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比较成熟的社区矫正制度,但暴露出的问题也反映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国内普遍存在的积弊。使社区矫正制度在中国生根发芽,必须首先解决社区矫正适用范围、执法主体、矫正措施等制度性的问题;而从大的方面来看,社区矫正的构建,归根结底还在于对行刑个别化和行刑社会化原则的贯彻。  相似文献   

17.
我国从2003年7月起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虽然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仍存在较大的法律障碍和其他方面的不足。笔者主要从八个方面论述了我国青少年犯罪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旨在对社区矫正的立法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8.
对法院管理社区矫正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一些国家,社区矫正的管理是由法院系统来承担,我国也出现了由法院监督管理缓刑、假释人员的探索,这说明由法院管理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因此,分析法院对社区矫正管理的优势,探索设立由法院管理的模式,对于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社区矫正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全国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对西藏社区矫正的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然而,作为一项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法,西藏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目前西藏地方的社区矫正工作以适合西藏特色的方式正在推进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应。  相似文献   

20.
社区预防是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重要环节,社区矫正也正在成为世界各国青少年犯罪矫正方式改革的发展方向。我国社区预防和矫正青少年犯罪的实践刚刚开始,2003年,国家司法部对我国的司法制度进行改革时,引入了社区预防和矫正,经过了3年的试点,已基本取得成效,但相关的制度尚没有建立,其发展与成熟需要一个完整的体系的保障,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社区预防和矫正的优越性,总结了社区预防和矫正的途径,提出了其体系构建的设想,以期对青少年犯罪的防治方面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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