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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7 毫秒
1.
2011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规定作了相应修订,正式在立法层面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明确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成立累犯,扩大了未成年人的缓刑适用,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这些修订进一步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切实体现了刑罚社会化的要求,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使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进一步走向完善,反映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最新动向。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研究(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四、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负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一 )未成年人犯罪负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对未成年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 ,是指人民法院对未成年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它是刑法基本原则在刑罚适用中的具体化 ,对人民法院的量刑活动具有指导意义。概括起来 ,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从宽处罚原则。在我国 50年代的一些司法解释、历次刑法草案以及 1979年刑法典中 ,都载有对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我国现行刑法典第 17条第 3款明确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  相似文献   

3.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存在限制论、罪名说与扩张论、罪行说的对立,而限制论和罪名说应该得到提倡;现行刑法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合理性与不合理性并存;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范围,应该突出未成年人特殊权益之保障。即使从立法上扩张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范围,也必须经过反复论证。  相似文献   

4.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年满十四周岁的人是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因此,我国刑事立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处在这个年龄阶段上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称为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因为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受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就成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于未成年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与成年人有诸多不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较之成年人犯罪案件也具有不同特点。与此相适应,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仅在诉讼的基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计算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故有学者认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应成为计算机犯罪中某些犯罪的行为主体.但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纳入计算机犯罪之主体是不符合他们独特的身心特点的,其原因具体包括:主观恶性因素、客观因素和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保护的立法精神等层面.  相似文献   

6.
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存在不同理解,引起了《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相关犯罪在主体构成要件上的争议,未成年人实施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认定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解读,提倡以“罪行”说来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所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范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应不负刑事责任,对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负故意杀人行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但在理解和适用中仍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即行为人犯后罪的时间节点不明确。比较各争议观点之优劣,未成年人累犯排除规定中的“不满18周岁”,应理解为只要实施前罪时不满18周岁即不构成累犯为妥。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中关于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不宜降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的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规定无存在必要;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应坚持“必减”原则;醉酒人刑事责任的规定要具体化;聋哑人和盲人犯罪的规定应当删除。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老年人的从宽处罚规定,并对未成年人和怀孕的妇女的从宽处罚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正。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已满七十五周岁"是指犯罪的时候,第六十五条的"不满十八周岁"是指犯前罪或者犯后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对于跨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适用死刑的只能是已满十八周岁以后的行为。第七十二条的"不满十八周岁"和"已满七十五周岁"是指判决确定的时候。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将绑架罪排除在外。本文将从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厦刑法惩罚和预防犯罪的角度出发,认为此规定存在着立法缺陷。  相似文献   

11.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激增,并且呈现出新的趋势:低龄化、集团化、恶性化,而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归责和刑罚处罚措施等方面,我国立法明显滞后,使得"罪责不一"、"罚其不当",无法充分实现预防犯罪、教育他人的目的。因此,我国应调整现行法律规定,适当降低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扩大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事责任范围,建立丰富、层次化的刑罚处罚体系,以体现对未成年犯的惩罚、教育,有效抑制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重的态势。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刑法只规定了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从自然规律、刑罚目的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刑法都应规定刑事责任的最高年龄。在完善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无刑事责任年老者的危害行为的处置可参照对未成年人危害行为的处置办法。  相似文献   

13.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实施何种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条规定的是具体的罪名还是行为 ?应该重视由于刑法条文特别规定而成立故意杀人罪的转化犯 ,以及故意杀人成为特定罪的结果加重犯 ,对于这一年龄阶段的人所实施的奸淫幼女行为 ,在追究刑事责任时 ,应具体分析。还有关于抢劫罪、贩毒罪的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14.
Due to the absence of “National Responsibility”, the macro planning, overall layout and collaborative progress of Chinas juvenile justice system have been limited, resulting in incomplete legal system, large regional differences, cooperation barriers between departments and other problems. National responsibility advocates decisive determination and value of policy guidance. It differs from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and judicial organs responsibility in the aspects of subject, content and way of realiz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 responsibility, we should speed up the progress of establishment of the Law on Child Welfare, perfect the system of child welfare, straighten out the internal rules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refine the system of detention education, and coordinate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criminal law and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and other departments. The funds needed for juvenile justice can be uniformly allocated by the state financial department. The state should coordinately develop the juvenile justice mode and vigorously develop juvenile justice social work organizations and social workers in the mid-western regions.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esponsibility distribution between judicial organs and relevant departments, strengthen the role of families and schools, and vigorously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 judicial organ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juvenile justice social worker organizations.  相似文献   

15.
由于国家责任的缺失,限制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宏观规划、整体布局与协同进步,以致法律体系不完善、地域差别较大、部门协作壁垒等问题一直存在。国家责任更具“宣誓”意义和政策指引价值,其与政府责任、司法机关责任存在主体不同、责任内容不同、责任实现方式不同等区别。从国家责任角度出发,应加速制定“儿童福利法”,完善儿童福利制度,理顺刑事诉讼法内部规则,细化收容教养制度,协调刑法、刑事诉讼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衔接;少年司法所需经费可实行国家财政统一拨付,国家应统筹发展少年司法模式,并大力发展中西部少年司法社工组织及少年司法社工;明确司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分配,强化家庭、学校作用的发挥,积极推动公安、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与少年司法社工组织的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以及在亚洲地区同我国相类似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明显偏高,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及更长一段时间的国情。我们主张,面对迅猛上升的少年犯罪问题,适当降低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并设置有别于成人的较轻缓和灵活的法律处分,对犯罪少年的行为和品格进行及时有效地矫正。  相似文献   

17.
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实体法有许多量刑从宽的规定,程序法中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程序规定,其都体现了从宽处理的倾向。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等趋势,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比例也在增加,如果一味从宽从轻,不利于对犯罪的预防和社会治安的维护。本文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和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行为及心理矫正的措施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这8种犯罪是指犯罪行为还是具体罪名,刑法学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大体上有罪行说、罪名说两种观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责任范围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对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在罪行说和罪名说的基础上引入附条件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对于完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责任范围的标准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19.
在实然层面,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单位累犯,在应然层面,我国刑法应当规定单位累犯。单位犯罪中,单位成员承担刑事责任应跳出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这一大前提的思维,单位与单位成员是并列、独立的两个犯罪主体,其各自的刑事责任应相互分离,单位成立累犯和单位成员成立累犯应相互分离,单位初次犯罪后再次犯罪可以构成单位累犯的主体,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成立自然人累犯的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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