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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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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票据的善意取得是票据法中的重要制度,是以牺牲真实权利人的利益,来保护善意受让人,以增强票据在流通上与使用上的安全性。除权判决是对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票据权利恢复的确认。如果就同一票据,出现了失票人获得了除权判决,而该票据又被善意取得,是保护善意取得人的权利?还是保护  相似文献   

2.
票据善意取得是票据法中的重要制度,对保护票据动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关于票据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学说主要有:二要件说、三要件说、四要件说、五要件说。笔者提出票据善意取得的善意标准是票据形式合法且对价取得。但在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前提下,也可能因票据取得的时间限制和除权判决而失去或限制票据权利。  相似文献   

3.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人是票据法律关系中具有特殊地位的当事人。善意取得人享有票据权利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善意”,而如何界定和区分“善意”与“恶意”是该问题的核心。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护影响善意取得人的实际利益和票据制度的存在。  相似文献   

4.
论空白票据的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空白票据一直是票据法研究的热点问题,而我国票据法只承认金额空白和收款人空白的支票。在现实经济往来中,关于空白票据最容易发生失票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冲突。因此,本文比较详细地阐述了空白票据的善意取取得的几个基本问题。认为空白票据当然能够成立善意取得,并从理论上论述了空白票据善意取得的实质,以及在实践中空白票据善意取得的具体表现。  相似文献   

5.
票据丧失可导致该票据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同时因失票人通过公式催告程序而获得除权判决。就出现同一票据上权利,善意取得人和失票人权利竞合。通过对票据善意取得和除权判决的分析,找到了既保护票据静态安全的票据救济制度又保护票据动态安全的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结合点,即失票人凭借除权判决获得付款请求权,票据善意取得人凭票据证明自己享有票据上的权利,此时付款请求权丧失,仅享有追索权。  相似文献   

6.
为了解决票据转让中的特殊情况,《票据法》特别设置“善意取得制度”,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票据交易和使用的安全。票据善意取得对票据诈骗犯罪侦查具有提供票据鉴别真伪和查清票据流通关系的直接作用。还具有为侦查提供直接的犯罪线索和防止犯罪等作用。  相似文献   

7.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有助于加强票据流通的便捷性,对于改善我国票据立法过于强调安全性而对票据流通便捷性重视不足的状况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为维护交易安全,民法上专设有两项制度保护善意第三人,即善意取得和表见代理制度.另外,善意占有制度也确认了善意占有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论票据对价     
对价是英美法中特有的概念.英美法院在对价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是只要受诺人为交换承诺人的承诺遭受了法律上的损失,就存在充分的对价.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的取得应当给付对价.对价无须和票据金额完全相等.一般的无对价取得票据,取得的票据无效.对于善意权利人能否取得票据权利不应纠缠于持票人是否支付了对价,而应判断持票人支付的对价是否相称,而这需要由法官的自由裁量运作.  相似文献   

10.
在传统民法理论中,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动产。然而,对社会生活加以考察可以发现,由于各种原因所造成的登记权利与实际权利的不一致,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建立提出了现实要求。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现代民法追求交易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现实基础是登记制度。公示公信原则是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不动产原权利人与交易中善意受让人之间利益保护的侧重点上,以及善意取得与不动产登记公信力是否存在冲突上。在登记制度尚不清晰的情况下,以期公信力为基础要求适用善意取得显然对原权利人的权利救济是不公平的。  相似文献   

12.
"善意"一词最早源于罗马Bona Fides时效取得制度。罗马法中的善意以"毋害他人"为抽象内涵,存在两种具体含义:诉讼法领域中指客观善意,体现为外部行为;物权法领域中指主观善意,内含于心理状态。"善意"释义的延伸发展中,拉丁语及英语国家采同一术语表达;德国法采分立术语表达。后者使"善意"一词最终走向分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的善意演变为当今的诚信原则;而作为内心状态的善意则保留在物权法、债法诸板块中,表现为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实效中的善意或占有人的善意等。另外,作为内心状态之"善意"被剥除开来后,广泛随附于物权法领域之各种制度而存在,并在此发展出丰富内涵。  相似文献   

13.
善意取得保护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善意取得应具备下列构成条件:一、善意取得者为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善意取得的主体.二、主观上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三、善意取得的标的必须是法律允许流转的财产.  相似文献   

14.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上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新颁布的<物权法>已将善意取得作为很重要的内客加以确定.本文通过对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分析,力图让善意取得在保护善意取得财产的受让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权利外观理论出发 ,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否定说与肯定说进行评介 ,认为在现代社会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较动产有更多的依据。并通过考察先进国家的立法 ,认为法国、日本等未承认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实与其不动产登记的形式审查主义有关。我国乃实行实质审查主义 ,因此不动产善意取得在我国有其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6.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上财产权利的一种取得方式,主旨在于保护交易安全、稳定经济秩序。理论依据是公示、公信原则;构成要件上应着重强调并严格把握权利取得人的“善意”并同时兼顾取得要件;适用范围上应采取“相对极端主义立场”,有条件的适用民法上的一切财产权利,而不仅仅适用于物权。  相似文献   

17.
善意取得制度为物权法规定的重要制度,专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设,虽牺牲权利人的利益但换取了交易安全,故立法在抉择之际,更多地关注了第三人在与无权处分人进行交易时主观上是否具有善意。因而判断第三人是否具有善意成为能否适用善意取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18.
与国外立法比较,不动产的善意取得是我国《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扩张.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基础和理论基础是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的出发点,分析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一 票据善意取得与民法善意取得制度的比较 民法上的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取得动产所有权为目的占有某项动产,即使出让人无权处分,受让人仍可取得其所有权的情形。这一制度发源于德国,而被近代各国民法广泛采用。在民法中,善意取得一般被认为是赋予动产占有以公信力,而保护对此善意、无过失地信赖占有人的权利而取得该动产的第三人的保护交易安全的制度。所以可以说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是在原所有人─—无权利人─—第三取得人这样的动产转移过程中,规制原所有人和第三人的制度。 但是从公信原则,应该考察的只是第三取得人是否善意…  相似文献   

20.
浅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交易法上的一项裁判规范,它既是特定的社会政策考量的产物,又服务于特定的社会政策.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旨在维护交易安全和实现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该制度适用使善意第三人依法直接取得动产之所有权,而使原所有人丧失所有权的法制理念.因而,须在适用上加以严格限制,且加强对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件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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