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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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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工师指南》2014,(4):19-20
(一)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申报评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先由个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由山东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发的《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申报初级专业职务填写一式2份、中级专业职务填写一式3份、高级专业职务填写一式4份。  相似文献   

2.
《政工师指南》2014,(3):11-12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一年。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务十分繁重,思想政治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对政工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津政职办[2003]10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政策标准、严格评审条件、严格申报程序,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实现职评工作标准化目标,确保今年各项评审任务的顺利完成。  相似文献   

3.
《政工师指南》2011,(3):12-13
为了切实做好2011年我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省政土职评办公室结合实际对高级政工师申报范围和对象、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工职评部门严格执行,切实把好高级政工师评审关。通知内容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人员所在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  相似文献   

4.
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组建之前,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由原中央企业工委实行统一管理。国资委组建后。国资委负责指导推进中央企业政工职评工作。10多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对中央企业政工职评工作的管理,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评审政策,中央企业政工职评工作稳步推进,创新发展,取得较大成效。  相似文献   

5.
《政工师指南》2013,(4):14-15
企业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聘,是加强和改进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激励政工人才、稳定政工队伍的重要抓手。1989年,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作出开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的决定,这是与其他29个专业职称系列并列但又比较特殊的专业职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当时曾提出“要真正把政工职评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相似文献   

6.
《政工师指南》2006,(4):13-14
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评审工作的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企业政工干部的积极性,对提高政工干部的素质、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结这几年我市的职评工作,主要有四点做法。  相似文献   

7.
《政工师指南》2007,(3):22-23
2000年.贵州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政工干部参照企业评定政工职称.”2001年5月.省委书记办公会议对在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中开展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8.
《政工师指南》2007,(3):24-24
江苏省为了确保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聘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地进行,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五部门联合发文。自2004年起,将政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纳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文件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受聘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担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其职务工资标准,按所在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其中。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执行正高级职务工资标准,高级政工师执行副高级职务工资标准,政工师执行中级职务工资标准,助理政工师执行初级职务工资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聘为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后,从受聘的下一个月起,按国家或我省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聘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需要增加工资的人员。要办理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变动的审批手续。事业单位聘任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人员.兑现专业职务工资所需经费,从所在单位原有经费渠道解决。”江苏省的做法非常值得各地学习、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9.
《政工师指南》2014,(4):24-26
云南省自1990年开展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共同努力下,以中办发[1990]8号文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宣发[1990]8号文件《关于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若干规定》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结合云南省政工人员队伍的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企事业单位开展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首次政策、转入经常化政策以及配套政策和补充、修改、完善政策等一系列文件。  相似文献   

10.
《政工师指南》2014,(4):14-15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事业单位政工职评工作起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1990年。我省开始在企业单位开展政工职评工作。1992年后延伸到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998年2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包括政工人员)职称待遇问题进行研究,一致认为职评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也要与时俱进,也要科学发展。为此,省委研究决定进一步拓展延伸评审范围。2000年7月,时任省委副书记、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向东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了在事业单位开展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意见。8月27日,该会议纪要正式下发(湘办(2000362号),并明确规定:“受聘担任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与担任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的精神办理。增加工资兑现的办法按其他系列有关规定执行。”2001年,我省首次开展了事业单位政工专业职务评聘工作。  相似文献   

11.
《政工师指南》2010,(3):15-15
为了认真做好201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江苏省政工职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报送思想政治工作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并严把报送材料关。  相似文献   

12.
浅谈政工专业成果的评估余天奇准确评估政工专业成果,搞好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于提高政工专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专业水平,巩固政工队伍,是极为重要的。笔者结合几年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实践,对政工专业成果的评估谈点粗浅的...  相似文献   

13.
《政工师指南》2012,(4):8-8
为确保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实现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渝职改[1999]8号)文件中关于评委会评审及工作规则的精神.按照2009年4月21日政工高评委会评审会议关于改进评审工作和聘请专家参与申报政工职务人员前期审核工作的意见.  相似文献   

14.
《政工师指南》2013,(4):9-10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中办发[199038号)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关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关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后兑现职务工资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解决政工干部职务工资等实际待遇问题,使该项工作在我省得到很好的落实,为我省建设一支专业、稳定的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20多年来,我省先后评定高级政工师396人,政工师873人,助理政工师和政工员1000多人。  相似文献   

15.
《政工师指南》2013,(2):19-19
近年来,河西区在开展政工职评工作中深入思考、勇于实践,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政工职评工作的新领域,在岗位延伸参评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取得较好实际效果。截至目前,已为100多个社区居委会600余名社区工作者评定了高、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去年,按照市政工职评办5号文件精神。对延伸参评岗位工作进行了推动、部署。经河西区政工专业职务中评会评审,79名各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公共就业(人才)中心在编的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取得了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其中22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7名取得初级任职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到97.5%。其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16.
《政工师指南》2009,(3):7-7
北京市为提高机关政工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素质,调动机关政工干部的积极性,在保持机关政工干部队伍稳定的基础上.促进政工人员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理流动.经市政工职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4年开始,在全市机关单位首次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  相似文献   

17.
《政工师指南》2014,(4):21-22
1.申报评定企(事)业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研究成果,必须是在获得前一档次专业职务后到申报高一档次专业职务期间正式发表出版和获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或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专著、调查报告等。初次参评人员的研究成果.必须是申报截止日之前5年内正式发表出版和获奖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研究成果。  相似文献   

18.
《政工师指南》2007,(3):20-21
十多年来.山东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广大政工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政工职评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把握四个关键.提高了政工职评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相似文献   

19.
《政工师指南》2006,(4):14-14
在最新修订并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政工专业职务评定范围和对象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宣传、组织、纪检、党办、统战、研究工作人员;人事、信访、综合治理、武装保卫部门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专职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公务员,凡符合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条件的可参加评定,但不与工资待遇挂钩。  相似文献   

20.
《政工师指南》2014,(4):15-17
为做好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于2003年1月7日联合发文(苏宣发[2003]1号),就有关事业单位政工职评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全文如下: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1999]17号)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意见》(苏发[200017号)精神,加强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经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省事业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定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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