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前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采用的是具体数额标准,这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带来了一些便利,但其中也存在着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难以全面反映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等问题。所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拟修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而这一修改既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又可有效解决原有刑罚交叉问题,同时具有国内外同类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可资借鉴,因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与此同时,在修改原有标准之时应注意在立法上要进一步明确"数额+情节"的弹性定罪量刑标准以及法定和酌定的从轻、从重情节,并颁布相关司法解释对数额作出一定范围的限定,从而有利于完善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刑法规制。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实践中,单位受贿犯罪存在严重的处罚畸轻问题,不仅违反刑法关于定罪量刑的有关规定,背离罪刑相适应原则,也不利于预防犯罪。其原因主要表现在定罪标准失据和量刑畸轻两个方面。就前者而言,是因为没有准确理解和贯彻"充分评价"原则,以致对单位受贿案件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和对单位受贿案件中的私分单位受贿财物行为未进行充分评价;就后者而言,是因为司法人员坚持"因公犯罪"、"奉公行事"的错误理念或者错误地适用从宽处罚情节,以及外在力量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单位受贿犯罪处罚要真正实现罪刑相适应,既要贯彻"充分评价"原则,又要注意单位受贿犯罪属于职务犯罪,而不是财产犯罪;应当合理控制单位受贿罪的成立范围和处罚强度,结合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考量单位受贿罪的处罚,严格自首的适用条件和减刑幅度,并根据具体案情逐次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对于确实需要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也需要在判决书中详细阐明理由并充分论证。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司法实践进行实证研究后发现,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审判中存在定罪标准不合理与不统一的双重问题,在持卡人认定、催收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恶意透支金额计算标准等问题上存在法律适用差异,"同案不同判"现象凸显。应以罪刑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和有利于刑法功能实现原则为指导合理划定犯罪边界,确立合理、统一的定罪标准,以助力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我国当前对假酒犯罪主要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罪名予以规制。调研分析发现:假酒犯罪定罪中存在定罪量刑普遍偏轻、对假酒产业链的刑法覆盖不全、销售额和共同犯罪认定中存在偏差等问题;假酒犯罪处罚中存在缓刑适用多数未按照食品犯罪适用、财产刑的惩罚不力、职业禁止几无适用等问题。对假酒犯罪刑法应对应做如下调适:应加强苏、皖、川、黔等省市对假酒犯罪的司法力度;增加以制售假酒次数定罪;将为制造假酒收购空酒瓶、包装盒等行为入刑;销售50万元以上假酒,应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假酒犯罪应按照食品犯罪处置。  相似文献   

5.
在定罪上,单位犯罪认定标准虚化、单位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认定标准不合理、国家机关犯罪司法非罪化不理性。在量刑上,单位犯罪刑罚配置不均衡、刑罚种类单一、量刑情节不明确、裁量制度缺位。针对前述司法难题,以现行体系为基础的解释路径已经无法回应司法需求,为实现单位犯罪范围的合理性、刑罚安排以及量刑的妥当性,为破除法官实践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藩篱,应当从立法层面进行重构。具体而言,针对定罪需求,应当明确单位犯罪的本质、增设单位犯罪罪名、排除国家机关犯罪主体。针对量刑需求,应当配置均衡的刑罚、增设资格刑、明确量刑标准、构建裁量制度。  相似文献   

6.
连累犯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标准极其不统一,特别是对近亲属的窝藏、包庇行为的处理上.究竞什么连累犯罪行为应该处罚,什么行为达到了刑罚的当罚性要求,最好的考量标准就是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当然如何运用刑罚谦抑性原则来衡量和指导刑事司法实践不仅仅是个司法问题,也应是个立法问题.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九)》确立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数额"和"非数额情节"并重的双轨定罪量刑标准,但是,新司法解释对这一定罪量刑标准中的"非数额情节"标准存在认识偏差。新司法解释实质上仅规定了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它并没有规定单独的、详细的"非数额情节"定罪量刑标准,从而导致"非数额情节"定罪量刑标准不具有明确性,从而不便于司法操作,不利于司法统一,为此,应建构一个科学的"非数额情节"定罪量刑标准体系。为了适应形势变化发展,有必要建立贪污受贿的双轨定罪量刑标准之定期调整机制。为了更好地实现个案公正,要对我国现行的酌定减轻处罚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8.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统一了单位与个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大进步,但是统一定罪量刑标准之后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作为故意型单位犯罪,单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仍然应当体现出其特殊性,如此才能有效地解决统一定罪量刑标准之后仍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犯罪的数额在我国刑法中占有重要的作用,对犯罪的定罪量刑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目前刑法中关于数额的立法与司法解释存在着立法确定相对数额、司法解释确定数额标准滞后、固定,不能准确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问题。通过对我国刑法中关于数额规定的缺陷、各国关于数额的规定以及职工平均收入等关联问题的分析,可以构建法定确定数额的标准体系,以实现罪刑的最大化均衡,从而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罪刑法定等刑法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涉及经济、财产、毒品和职务等数额型犯罪中,犯罪数额的计算对定罪量刑具有重要作用。笔者拟就刑法规定的对犯罪数额计算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以期有助于刑法立法和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犯罪数额在刑法学理论体系上的归属问题历来就存有争议,但是犯罪数额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也非客观的处罚条件,而应当归属于犯罪情节中讨论的命题.因此罪量因素在功能上具有重大局限,刑法中犯罪数额的规定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如果过于绝对化,则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应正确认定数额在定罪量刑过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上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确立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实践中,应当从多个方面落实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从宽处罚,如不适用死刑、适用轻刑化量刑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者免予刑事处罚、尽量适用缓刑以减少关押、正确合理地适用附加刑等。  相似文献   

13.
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窃取他人虚拟财产行为如何定罪处罚,是按照盗窃罪等侵财类犯罪定罪处罚,还是按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抑或是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计算机类犯罪定罪处罚,在刑法理论上与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从法学理论的角度看,界定窃取虚拟财产行为性质的关键在于区分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如果虚拟财产不属于刑法意义上保护的财产,则不能构成盗窃罪,可能构成计算机类犯罪。如果虚拟财产属于刑法保护的财产,可能同时构成盗窃罪与计算机类犯罪的,应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关于利用计算机实施有关犯罪的规定处罚,同时,是否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是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应有之义,对利用计算机窃取虚拟财产的定罪处罚还要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高发的互联网传销作为传统庞氏骗局新变种,不论在宣传手法、运作模式抑或法益侵害属性上均发生本质改变。剖析互联网传销基本构造,对传销与直销、非法集资等关联行为作出准确区分,为司法认定提供判断标准。基于我国刑法主要惩治诈骗型传销,传销参与人在其中既存在受欺骗的被害人属性,同时其参与行为又在不断推动金字塔骗局发展壮大,成为传销犯罪实施者,刑法应当对此类主体进行规范评价并采取相应规制措施。从刑法正向规制与被害人、参与人反向规制两方面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传销犯罪刑法规制机制,实现对当前高发的互联网传销有效打击与预防。  相似文献   

15.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走私类罪中与人们日常生活关联性最大,也是最受人们关注的一种犯罪。海外代购行为是否会引发刑法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为此应完善相关法律概定,改类型化立法为示例法立法,明确定罪量刑标准,对税率计算方式进行调整,加大对单位走私中具体负责人员的处罚力度,通过立法规范海外代购活动。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在环境犯罪的立法体例、犯罪主体、定罪处罚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这种立法模式还存在立法模式构成、犯罪客观要件、处罚和可操作性以及与环境资源法中的刑法规范相协调等问题上的诸多不足。因此,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应从环境犯罪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保护范围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盗窃数额是对盗窃行为定罪量刑的主要条件和依据.现行刑法对盗窃数额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相关的司法解释与刑法的基本原则不相兼容甚至相悖,有必要通过立法制订一套统一适用的针对盗窃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相似文献   

18.
高艳东教授提出的"量刑与定罪互动论"试图解决立法与理论缺陷带来的量刑过重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变换罪名。之所以可以变换罪名是因为:其一,罪名标准具有随意性,追求精确定罪乃作茧自缚;其二,量刑才是刑法重心,定罪应为量刑公正而让路。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立法与理论缺陷带来的量刑过重问题",也不存在"罪名标准具有随意性"的问题,只不过是高艳东教授没有全面恰当解释刑法而已。同时,刑法的公正包括定罪和量刑公正,二者缺一不可。即通过刑法解释可以解决高艳东教授所担心问题,"量刑与定罪互动论"没有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9.
高艳东教授提出的"量刑与定罪互动论"试图解决立法与理论缺陷带来的量刑过重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变换罪名。之所以可以变换罪名是因为:其一,罪名标准具有随意性,追求精确定罪乃作茧自缚;其二,量刑才是刑法重心,定罪应为量刑公正而让路。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立法与理论缺陷带来的量刑过重问题",也不存在"罪名标准具有随意性"的问题,只不过是高艳东教授没有全面恰当解释刑法而已。同时,刑法的公正包括定罪和量刑公正,二者缺一不可。即通过刑法解释可以解决高艳东教授所担心问题,"量刑与定罪互动论"没有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20.
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正式列入刑事犯罪范畴,距今已两年有余,成效显著.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不仅存在对醉酒驾驶罪名适用上的争议,而且对醉酒驾驶犯罪如何量刑也无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本罪在量刑适用上存在不规范、不统一、不均衡的问题.从刑法理论和实务的角度分别对醉酒驾驶的定罪与量刑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醉酒驾驶罪与罚的相关法律,以充分体现司法的公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