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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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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同一认定的理论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常出现的物证同一认定矛盾结论,需要更加明确的同一认定理论标准。同一认定是通过客体外在特征认识客体的内在关系。它应该存在统一的理论标准。进行同一认定需要两个前提:一是特征"同位"比较,二是足够特征"位置"比较。认定同一的标准是:客体符合点特征组合的唯一性;否定同一的标准是:客体差异点特征的"同位"排斥性。  相似文献   

2.
同一认定理论经过近些年来的研究,相当多的学者认为该理论可作为犯罪侦查学的特定基础理论,更有甚者,认为可将其拓展至整个司法证明领域,以其作为刑事诉讼的最终目标。但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考察,同一认定理论并无如此深厚的基础地位,所谓的人事同一认定、同一认定的客体必须至少出现两次才产生同一认定之需要、种类特征与时空特征相结合可构成特定特征等论据是经不起推敲的。综合观之,同一认定理论的实践价值仍主要体现于指导物证技术检验,还是将其作为物证技术学的理论基础之一为妥。  相似文献   

3.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刑事技术鉴定的问题,审查和运用鉴定结论,为破案和审判提供证据,是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本文就如何审查和判断同一认定鉴定书,谈一点粗浅的看法。同一认定是指以确定案件中的被寻找客体(形成现场痕迹的客体)与受审查客体(嫌疑客体)是否同一为目的,而进行科学检验的理论和方法的总称。记录鉴定过程和表述同一认定结论的法律文书就是同一认定鉴定书。目前,常见的同一认定鉴定书  相似文献   

4.
同一认定理论在侦查中的继承与拓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传统的侦查理论和侦查实践中,同一认定理论仅仅作为刑事侦查技术即技术鉴定的理论加以应用,这不仅在内容上限制了同一认定理论的应用,也在客观上限制了对同一认定理论研究的深化。本文通过详细的实证和分析后认为,同一认定理论在认定的主体、认定的客体以及认定的种类等方面都有较多、较广的拓展。同一认定理论不仅贯穿于侦查活动的全过程,而且贯穿于侦查活动中各项侦查措施和侦查手段中,与侦查活动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结合。  相似文献   

5.
在侦查活动中,侦查人员不仅要关注具有鉴定价值的痕迹和犯罪分子留下来的心理痕迹,还应将失去了同一认定价值的痕迹纳入视线。在现场上,失去同一认定价值的痕迹会越来越多,重视对它的运用对侦查工作大有益处。失去同一认定价值的痕迹在侦查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帮助分析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划定侦查范围;帮助分析罪犯在现场的活动过程;帮助推断作案时间和人数;推断罪犯的某些个人特征和进出现场的路径;印证口供和突破案件等作用。  相似文献   

6.
传统上认为,同一认定理论是物证鉴定领域的基础理论,有学者将同一认定理论扩展为刑事侦查领域和司法证明领域的基础理论。对同一认定基本内涵分析的结果表明,同一认定理论可以作为物证鉴定领域的基础理论,但是,犯罪现场重建和刑事侦查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并不适用同一认定理论,司法证明过程也不适用同一认定理论。  相似文献   

7.
传统上认为,同一认定理论是物证鉴定领域的基础理论,有学者将同一认定理论扩展为刑事侦查领域和司法证明领域的基础理论。对同一认定基本内涵进行分析发现,同一认定理论可以作为物证鉴定领域的基础理论,但是,犯罪现场重建和刑事侦查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并不适用同一认定理论,司法证明过程也不适用同一认定理论。  相似文献   

8.
同一认定特征基础数据统计调查是刑事科学技术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它对于提高鉴定的科学可靠性有重要的意义。决定同一认定科学可靠性的基础数据包括特征组合总数、各特征分型的出现率、特征组合与独立性等。目前大多数物证鉴定客体的基础数据还没有建立或不够完善,这是解决应用问题的基础,也是当前法庭科学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判断行为是否成立犯罪需要进行事实与价值的双重判断,而对犯罪客体的判断正是价值判断,故犯罪客体是否属于犯罪构成的要件取决于对犯罪构成以及其它构成要件的理解.如果“犯罪构成”仅具形式意义,则不能容纳“犯罪客体”这一具有实质内容的要件.如果坚持通说关于犯罪构成的地位,同时,对其它要件的判断也包括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则完全可以将“犯罪客体”从犯罪构成中去除;但如果要保留“犯罪客体”,那对其判断就不能与对其它要件的判断在同一层面上进行.  相似文献   

10.
案件事实是司法同一证明的重要认知对象之一,它是由特定时空条件下人、物、事等要素在“促协力”作用下受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互影响自组织、自相干而构成的。案件事实自发生时起就处于运动的状态,在运动过程中作为案件事实系统构成的人、物、事子系统会产生关联协同和竞争冲突。如关联协同占据主导,案件各要素之间就可相互印证,反之则印证不能,从而就出现了案件事实同一认证能否实现的问题。据此为研究基点,可从同一认证原理、实现过程、案件事实认证不能的风险评析三方面对案件事实同一认证作出剖析,至于案件事实求解的印证实现可借助系统论方法进行考证。  相似文献   

11.
同一认定理论是司法鉴定与刑事侦查领域中的重要基础理论。文章从司法鉴定和刑事侦查领域中同一认定理论的运用入手,分析了两者在同一认定的主体、方法手段、适用程序方面的差异性,指出了司法鉴定与刑事侦查中的同一认定理论融合的意义与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2.
潜在人民陪审员对刑事裁判事项的归类并不全和裁判事实的理论分类一致,应当认真对待其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刑事裁判叙事表明事实认定问题不等同于纯粹的事实问题,事实认定活动同样需要认定法律问题。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中,对事实认定范围的确定应当综合考量裁判事项对法律理解程度的要求、政策和立法目的、裁判可接受性等因素。人民陪审员的事实认定范围应为定罪事实和死刑案件量刑事实,排除“二级事实”、非死刑案件量刑事实和程序法事实;事实认定权的职权范围应为认定指控罪名是否成立、事实是否足以判处死刑、证据是否具有相关性、司法证明是否达到证明标准等。  相似文献   

13.
同一认定过程是一个通过特征识别,不断地排除相似客体,最终认定同一的过程。要进行特征识别,就不能离开观察、分析、比较这些具体的方法。因此,要搞好同一认定,必须对这些具体方法有十分清楚的了解。 (一)观察法 观察法是凭借感官有目的地考察客体特征,为特征分析奠定基础的一种认识方法。它是特征识别的前提,没有观察,连供认定同一的客体特征都搞不清楚,也就根本无法进行同一认定,所以,观察法是同一认定中的一个重要的具体方法。  相似文献   

14.
在审判活动中,追求案件客观事实一直是各国司法制度和审判实践的共同追求。但由于案件事实的事过境迁、事实探知成本制约、司法有限理性等因素,司法过程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必然存在“事实真伪不明”的灰色状态。当遇见证据无法还原案件事实真相时,由于历史无法倒流回复。裁判者也无法实现时空穿越,面对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法官如何裁判则成为了司法实务中必须探讨与正视的话题。对于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司法裁判问题,虽然理论界与实务派对此早已开展研究,但从司法实践效果来看,关于事实认定的司法裁判规则仍然存在困惑,仍有I必要对此进行再探讨。本文通过从改良事实认定模式入手、谨慎适用证明责任、认真对待经验法则、考量社会价值取向等方面入手,构建良性互动的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规则,让司法裁判最大限度地获取社会公众认同。  相似文献   

15.
案件事实形成包括两个互相交错的方面:一是对事实进行实体法律意义的判断;二是对事实之真假尊行认定。在真假认定中,首先,事实之真假认定受到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人的认识能力限制,另一个是程序法本身的价值目标障碍;其次,事实之真假的“证明标准”并不能以“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为依据,“证明标准”和“自由心证之客观性”具有统一性。  相似文献   

16.
传统的观点认为物证理化检验只能进行种属认定。物证理化检验中的种属认定和同一认定仅仅是依据了不同层次的物证反映体所导致的来源(或个体)同一认定范围上的区别。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认识世界能力的不断加强,物证理化检验一定可以实现从种属认定向同一认定的转化。必须坚持物证检验与案件性质和侦查过程相结合的方法,以促使物证理化检验中的种属认定转变为事实上的同一认定。  相似文献   

17.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广泛运用,以电子数据为主要形式的电子证据作为新型的诉讼证据,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电子证据与其他物证一样,具有客体特征的特定性、稳定性及反映性。对电子证据开展同一认定研究,对于认定网络黑客、高智商罪犯、木马发布者、电子图文制作者,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笔迹鉴定是犯罪侦查活动和一般证据调查活动中常用的方法,分为一般特征鉴定和细节特征鉴定。笔迹一般特征鉴定通常采用种属认定和同一认定方式,而细节特征鉴定则往往采用同一认定方式。同时,在笔迹鉴定中应注意种属认定和同一认定的各项统一。  相似文献   

19.
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必须解决证明标准重构问题 (一)证明标准的含义及其价值 诉讼证明活动是运用证据来查明或认识案件事实的。在这一过程中,事实裁判者的心证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证据的取舍、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都必须依靠心证来完成。心证是内心的判断与推理。没有心证就无从建立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认识案件事实。但心证也有自身的缺陷。不同的事实裁判者由于经验、情感等差异对同一证据事实往往形成迥然不同的认识。甚至有时  相似文献   

20.
间接证据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受传统诉讼观的影响,司法实务者对间接证据的认识程度存在差异,导致案件事实的认定也存在很大变数。需要正确认识间接证据的特征及实务价值。间接证据在案件的解决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中,其作用甚至可以和直接证据相媲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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