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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3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一有社会斯有法律。学法律出身的韦伯,早先以法律家视社会与历史,晚后又以社会学家视法律,正是一位穿梭高手。生于1864年的韦伯,在1892年之前曾于海德堡学法律,于柏林为律师,拿到法学博士学位,复获罗马法、日耳曼法和商法之大学任教资格。可以说,早年的韦伯,是个道地的法律人—  相似文献   

2.
正一、引言職務作品是公民爲了完成其所在的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其產生與公民所擔任的職務緊密相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安排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完成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它既不同於公民個人的作品,也不同於法人或其他組織委託的作品。根據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第16條規定,職務作品有兩種類型:一是作者享有全部著作權而其所在單位享有業務範圍內2年的優先使用權;二是作者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中的其他權利由單位享有。其中前者學理上一般稱爲普通型職務作品,後者稱爲特殊型職務作品。我國《著作權法》第13條第3款還規定了一種「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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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2012,(19):24
我出生于一个特殊的家庭。父亲是国民党的一名上校团长,台海战争时在金门当指挥官打仗,有6年时间不在我身边。母亲是一位洪门的四大姐,家里经常开赌场,我是在牌桌旁边长大的。我妈很宠我,我七八岁就喜欢打架,打输了哭着回家,我妈就说:"哭什么哭,打输了还有脸哭,打赢才回来。"后来她很后悔。我的童年就是在打架斗狠中度过的。小学毕业后,我还跟一位少林拳的高手学了几年少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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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报道称,由 北京汇佳教育机构设立 的“ 汇佳学校男子高 中”,2003年计划面向全 国招收两个班80 至100 名学生,北京将出现国 内首家专门招收男生的 “男子高中”。 校方称,设男子高 中主要是想改变男生不 爱学习、怕吃苦、女性化 倾向等状况,通过男子 特色课和阳刚氛围对学 生进行“男人教育”,如 武术课、越野课、生存训 练,班级按部队建制半 军事化管理。据了解,已 有300 多位家长前来咨 询有关招生情况。此事 成为社会议论的热点。 单性学校 …  相似文献   

5.
据近期新华社的《内参》报道:济南一所小学八名少先队员,手抄了《小学生守则》寄给山东省委书记,请书记用《守则》对照干部的行为和作风。孩子们的天真烂漫叫人欢喜,而从小就能有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更使人看到祖国未来的花朵能如此早绽而无比欣慰。由此我想到了鲁迅先生有过开“父范学堂”的主张。虽然是开玩笑,却又是认真的。他说:“前清末年,某省初开师范学堂的时候,有位老先生听了,很为诧异,便发愤说:‘师何以还须受教,如此看来,还该有父范学堂了!’这位老先生便以为父的资格,只要能生。能生这件事,自然便会,何须受教呢。却不知中国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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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泽梅,1945年12月生,中共党员,时为江西赣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现为该市公安局户政科长: 1995年5月28日下午2点左右,我象往常一样准时来到了办公室,还没有来得及坐下,就接到了赣州行署公安处(注,现改为赣州地区公安局)荣宪国处长(注,现为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电话,叫我立即赶到公安处,说有紧急任务。来到荣处长办公室,那里已经有四、五个人,除荣处长和刑警支队李队长外,还有几位我不认识。经荣处长介绍,得知其中一位是公安部国际刑警处安国君处长,以及深圳市公安局一位民警和一位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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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花果     
(一)全国解故矛任}L开,三座大山齐粉碎。一概废除伪法蔽,’人民国家肆起来。 、(二)大陆药开自由花,君季起w.lJ匪又反绷。首恶、抗拒均从严,胁从坦白蒲冤大。 (三)民主专政花儿开,六亿人民喜满怀:·中华人民共称国,共同翎颁倾出来。 (四).乡李、蒋失败心不一片,.侵朝目犯我边弧。保家卫国援朝去,国内举行大级反。 (五)新区豁开_上改花,千年土地回老家。 “五类”分别关、管、杀,美、蒋残余速根拔。, (,L又) “三反”“五反”花漪枝, “五毒”、罪犯受惩治; “司改”运动来开反,旧法阴魂被职救。 (-匕)过渡时期总路故,一化三改要实现。浪、…  相似文献   

8.
澳大利亚存在一种特殊的职业,即法医昆虫学家.能承担这一工作的人并不多见,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的詹姆斯·沃尔曼教授和蒙纳士大学的梅勒妮·阿彻博士是澳大利亚仅有的两位可以担任此职的人. 据报道,在一些神秘谋杀案件和自杀案件中,法医昆虫学家在现场发现的昆虫样本可能保存重要信息.詹姆斯和梅勒妮都痴迷于昆虫研究,因此,在做研究的同时,他们也会兼职协助警察侦破案件. “那时我正在读博.有一天,一名警察与我取得了联系.”詹姆斯说.当时,这名警察听说有一种新技术可以通过研究昆虫获取更多受害者的信息,所以,他们希望找到一个可以完成这一任务的人.在过去的25年里,詹姆斯协助警察侦破了不少疑难案件.  相似文献   

9.
我是一个被专业选择的人。1992年高考被桂林陆军学院录取,后因易体不适转读于并非自己志愿的湖北省司法学校。一个军事指挥专业的本科生变为一名法津专业中专生,这中间的落差是何其大,当时只觉一时间,天空似乎黯淡了许多。然而,正是命运的阴差阳错使得我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仅短短数月的学习我就对这个并非自己选择的专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注定我此生将与法律同行。在校就读期间,我就耳闻法律专业有一个全国最热门的专业资格考试,许多有志于律师事业的仁人志文对之顶礼膜拜,仰慕之至。从那时起我就把它当作自己心目中的一座神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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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通用公司旗下通用大宇诉奇瑞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牵动了社会普遍关注。消费者是如何看待奇瑞·QQ与它的官司呢?本刊记者走进销售现场。络绎不绝的看车者注关2005年5月28日下午1点到3点,在北京丰台区丰管路的北京诚信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奇瑞4S旗舰店)内。看车者络绎不绝,展区内始终保持着七八组看车者,4名销售人员忙得分身乏术。有钟情于风云、旗云、东方之子的,也有人对QQ恋恋不舍。而在靓丽的QQ系列车前驻足的人,占了看车者的75%。这些钟情于QQ的人大部分是25-35岁之间的年轻人。“我喜欢黄色的QQ。”一位年轻女子坚决地说,但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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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2013级新同学,还有老同学,老师们:
  晚上好!每年这个时候都是令人兴奋的时刻。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法学院开学典礼,正式欢迎462位各地精英学子成为法学院大家庭的新成员。今年新生来自全国所有的省区市,还有70位来自美国、加拿大、意大利、保加利亚、卢旺达、缅甸等11个国家的学子,真可谓五湖四海。欢迎你们!感谢冯象教授和王赢校友刚才给大家提出的忠告,感谢各位老师出席今晚的迎新活动。
  明天就要开课了,今晚我想给大家讲讲你们未来几年在清华大学应该学什么的问题。中国人以前都习惯把读大学叫做“做学问”,凡是进了大学的,都是“学问人”。所谓“做学问”就是读书学习、完成学业的意思。你们进了清华校门,当然要做学问,而且要做第一流的学问,成就第一流的学业,将来开创第一流的事业。但是,这有一个前提,就是你必须首先成为第一流的人。古今中外,成就大学问、开创大事业的成功者,无不首先拥有第一流的人品,做第一流的人,是为人诚恳、诚实正直、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悲天悯人、一身正气的君子。他们侠肝义胆,疾恶如仇,舍身取义;他们深明大义,通情达理,大公无私;他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他们敬老爱幼,关爱他人,关心社会;他们行为端庄,言谈文明,为人师表;他们尊重别人,尊重自己,不随波逐流,不随随便便;他们吃苦耐劳,顶天立地,中流砥柱,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他们以德报怨,慈悲为怀,忍辱负重,没有恶行恶言,绝不向社会释放负能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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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证言:平等核查、特权及后续医疗评估[英]/Med Mal Rep//200 0,14(5):770~773   案情简介在Fox v. Kramer案中,原告在接受结肠镜检查时使用了一种有镇静作用的麻醉剂。因为在检查过程中,并不要求患者完全失去知觉,以使患者在检查中随时讲述自己的不适感并可在需要时改变体位。但后来她认为自己在镇静期间受到了虐待。原告给医院的材料称她被不当镇静,并且被告在原告拒绝的情况下仍继续检查。三年以后,由于不满医院的处理,原告及其丈夫向州公众服务部(Department of Human Services, DHS)提出控告。Dr. Sch nitzer被任命对此事进行调查。他在走访了原告的丈夫,复查了原告的医疗记录及医院平等核查委员会(Hospital Peer Review Committee)的会议记录之后准备了一份草拟报告,但DH S未据这份报告对医院采取任何行动。案件审理前不久,原告向DHS索取报告材料,但得到一份处理过的复本且其内容也有删减。在这份报告中,含有Dr. Schnitzer的调查结论:原告在检查过程中确实曾要求内科医生停止检查,但遭到拒绝。案件审理前四天,原告要求把Dr . Schnitzer列入专家名单,并要求传唤其证据。审判法庭应DHS的要求拒绝了原告的传唤请求,其理由是:Dr. Schnitzer依据医院平等核查委员会的材料得出的结论不能用于公众,而是供DHS作参考。    主要问题 1.平等核查记录的特权审判法庭和上诉法庭均认为,依照证据法的规定,辨方医院平等核查委员会的记录享有保密特权,仅供DHS及其指定调查人参考,而不能由原告作为证据使用。其中医生本人及DHS指定的调查人均不能出庭做证,他们的报告也不能由原告作为证据使用。因为法庭认为,他们的结论均是在考虑到其自身责任的基础上做出的。证据法进一步规定医院平等核查委员会成员也不能对会议本身作出证明。同时,证据法所规定的保密特权禁止原告间接地获得法律禁止直接获得的证据,如通过传唤其它证据及DHS的调查资料而间接地获取医院平等核查委员会的记录。    2.后续医疗评估上诉法庭认为医院平等核查委员会有权对本院雇员的治疗及预防措施进行评估,因为他们参与了对该医院医生的表现及技能的考核。上诉法庭还认为平等核查可使其雇员更守纪律,并强调医院平等核查委员会被授予医疗评估的合法权力已有很长时间了。但法院认为这会对其员工权利构成威胁,导致员工权利的受限及废止。    最高法院指出:就本案而言,辩方医院平等核查委员会没有参与对结肠镜检查过失的调查,它也没有作出检查不当的结论,平等核查委员会也未采取过任何措施以减少这类伤害在未来发生的可能性。况且,事后调查虽然为后续医疗评估提供了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平等核查委员会有权进行医疗评估。但上诉法庭指出,最高法院对医院平等核查委员会记录的保密特权进行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可借此扩大对它的限制-即限制医院平等核查委员会参与后续医疗评估的权利,这样的案例还没有在其它州出现过。      (鲁涤摘译)   丧失生存的机会[英]/Med Mal Rep//2000,14(6):797~799    印第安那州高级法院认证一例独立的由于医生的疏忽行为增加了患者癌症侵害风险的行为。    在Alexander v.Schied,法庭出了一份第一印象的报告。    一位患者(原告)在准备臀部手术时,其医生(被告,矫型外科医生)对其进行了胸部X线检查。其X线片显示:在原告的右肺上叶有一高密度灶。神经放射学专家将上述阅片报告发给了被告医生,该放射学专家的电话录音记录也保存了好多天。经此X线片与患者既往旧片子比较得出的上述结论提示了患者肺脏的问题,但是,被告及其办公室,都没有对原告采取任何医疗措施。在此后不到1年的时间,原告开始咳血,同时继续看其他的医生,拍片显示原告右肺上叶大面积的病灶。经肺组织活检,原告被诊断为非小细胞性肺癌。切除肿瘤的手术并没有取得根治的效果,因为癌组织已经转移到患者胸部的一个淋巴结和支气管内,这种情况是不可治愈的。然而,在原告实施大量的化疗和放疗后,她的状态开始缓解。    在原告把她的认为被告存在疏忽行为的书面材料呈递给处理医疗纠纷的全体陪审员后,原告和她的丈夫起诉了被告。他们的理由是医生的行为使其失去机会,特别是增加了癌瘤侵害的危险性,减低了患者长期生存的机会,包括使患者丧失了手术完全根除肿瘤的可能性。三位医生对于原告的两份X片所作的比较性诊断证实:所有的观点均认为患者长期生存的可能性被显著的减低了。    但被告却争辩道:从患者病情缓解的情况来看,原告未曾遭受到被告方因工作失误给其带来的足以得到赔偿的损伤,也因此,无法根据法律的规定来伸张其索赔的权利。一审法院同意上述观点,上诉法院坚持:根据民事侵权行为的重申(323条)的规定,除非风险已完全消失,不承认仍在危险因素下的康复。上诉程序中,法庭必须决定印第安那州法律,在丧失了机会的学说下(给予赔偿),是否容许增加了因医疗失职行为使疾病的危险性增加的患者,经治疗,其疾病有所康复。    法庭对上述丧失机会的学说给予了更广义的解释:即包括因果关系及事件的孤立的一个原因。法庭认为:机会的丧失在以损害为概念比一个孤立的事件的原因是更好理解的。法庭引用了原告的诉状:无论原告目前是否有所康复,因被告医生的失职行为导致的其预期生命的缩短是被公认的事实。法庭引用了弗罗里达州、俄亥俄州的判例,认为很多司法裁判权已经认定:对预期生命的缩短的医疗失职行为属于应赔偿的损害。    现在,原告已经指出了支持现实损害和增加疾病损害的危险性的证据,原告方描述了被告的行为已经降低了患者长期生存的机会和使其丧失了手术切除全部癌瘤组织的机会。根据医生的证言,原告完全康复的可能性从第一张X片当时的60~80%降低为第二张X片的10~30%。在一些案例中,法庭观察到:原告方无形(精神上的)损失可能比她实际身体上受到的损害还要大。原告不得不生活在持续的耽心肺癌复发恐惧中。最后法院认为:原告方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辨倒被告方的答辨;认定被告方的医疗失职行为增加了其癌瘤损害的危险性,缩短了原告的预期生命值及减低了原告长期尚存的可能性。      (王旭摘译)   相对的疏忽与绝对的疏忽[英]/Med Mal Rep//2000,14(10):816~862    病人的医疗前行为不能抵消医生的疏忽。    在哈丁诉戴伊斯[2000MT169,3P.3d1286(2000)]一案中,尽管起诉人的死者有哮喘史且对马过敏,但她在1994年骑马过程中,感到呼吸困难并摔下马来。马场的两名雇员把她送到了医院,随后,她又被转到另一家医院。八天后死亡。    原告诉被告(分别在两个医院对死者进行治疗的两名医生)有医疗差错。陪审团裁决被告无罪。原告上诉,辩称初审法院的质证及陪审团相对疏忽的裁决是错误的。争论点是死者的不可救治的脑伤发生在她到达第一个医院之前还是之后。原告辩称被告在对病人的治疗过程中有疏忽,在病人到达医院时,被告没有及时插管,而正是他们的疏忽导致了病人死亡。被告辩称死者由于哮喘引起缺氧导致死者大脑严重受伤,是死者自己的疏忽而不是被告的疏忽导致了她的死亡。    在上诉过程中,上诉人坚持在医疗差错案件中病人的行不应被作为一个问题,而且死者是否粗心大意的问题也不应该提交给陪审团。依据上诉人的意见,死者在被导致无意识之前是否有错误的行为和被告在对病人的治疗过程中的疏忽没有关系。因为初审判决在相对疏忽方面引导了陪审团,陪审团形成了这样一种概念,他们应该决定死者的疏忽是否合理,再来比较死者的疏忽与被告的疏忽。    尽管这个问题以前没有在蒙大拿州出现过,其它州却非常重视。通常他们都同意,在某些情况下,绝对的或相对的疏忽可以作为对医疗差错的合理的辩解,但在评估病人在医疗差错中受到的伤害时,不能考虑病人的疹疗前行为。处理答辩时,要检查病人在诊疗前、医疗差错出现时及出现之后的行为。    法院同意佛罗里达州和新泽西州的相对疏忽不能作为辩词的决定。病人的诊疗前行为不能成为医生差错行为的原因,仅仅是医生在治疗时应该考虑的一个因素。死者的死亡即使很明确是由诊疗前行为导致的,同样不能作为抵消被告的疏忽行为的证据。依据辩护理论,病人对导致她被医院收受治疗的事件负有责任,对她诊疗的医生可以对疏忽不负责任。但法院坚持在医疗差错行为中,陪审团对病人的相对疏忽的裁决只适合于病人的疏忽行为发生在诊疗同时还是发生在诊疗后。上诉法院认为,初审法院对相对疏忽的判决不正确,需要重审。      (张凤芹摘译)   俄罗斯的司法精神病学[英]/ Francesca LP //Med Sci Law 2000,40(1):1 8~31    一名英国司法精神病学者参观了俄罗斯的两所司法精神病学机构,并对其鉴定和治疗机制进行了介绍。   鉴定和一号诊所一旦一名犯人被收入监狱,法庭会指定一个鉴定小组为他进行鉴定。一个鉴定小组包括三名精神科医生(由其中一名高年资医生负责),这个鉴定小组出具相当于英国法庭报告的鉴定书。在莫斯科地区犯人可在监狱、Serbsky研究所和一号诊所中接受鉴定。一号诊所位于莫斯科郊区,是一所很大的老资格精神病院,设有2300张病床。其中有一个50张病床的强制治疗病区,另一个病区收入被鉴定的病人。对被鉴定的病人除非不得已不对其进行治疗。病区只收男性病人,除了性犯罪,其它的病人都在此接受鉴定,大部分人的罪都是轻微的,如盗窃。病区医生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为鉴定小组收集材料,如病例特殊时间还可延长。一号诊所有四个鉴定小组,其中两个在监狱中进行鉴定。一般案例三个医生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出具鉴定书,在疑难案例中或意见分歧时需要其它医生参加鉴定。医生强调鉴定意见与法庭是相互独立的,但他们觉得法庭一般会接受鉴定小组意见。如认为必要,法庭也可以委托第二个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病人可以要求法庭重新委托鉴定,但鉴定委托决定权在法院。   治疗和5号诊所一旦鉴定小组出具了鉴定报告,法庭如认为必要可以要求对被鉴定人进行治疗。安全措施最低的治疗在普通精神科病房和5号诊所内特定的470张床位。安全程度更高一级的治疗在5号诊所的1500张床位,安全程度最高的治疗是斯摩棱斯克附近的一家有900张病床的医院,它是俄罗斯6所类似医院之一。    5号诊所是典型的严密监视诊所,它离莫斯科市中心开车仅需30分钟,90年前由尼古拉二世建立。我参观了其中的几个病房,全都温暖而整洁。病人全穿睡衣,没有一个病人处于急性发病期。我被告知虽有时要武装警卫押送病人,但大多时候一个老护士就可以把他们带走并使他们保持安静。如果必要,当病人静脉输液时给他们进行躯体约束。病房中没有隔离室,工作人员认为隔离室是必要的。病房通向外面的门通常是加锁的,一些要接受从更高安全程度医院转来病人的病房门是金属的,病房里的房门也安装了铁栏杆。但病房里并没有武装警卫。病人被安排在哪个病房主要看他的年龄和所犯罪行。病人平均要在医院呆上两年时间。病人每6个月接受鉴定小组的检查,鉴定小组对其进一步治疗方案提出意见。大多数病人出院后由当地精神科医生负责治疗,如果发现被监督的病人有问题,当地医生可以要求法院再将其收入精神病院。    每个病房有70张病床,5个护士,2名医生。晚上医院有3名医生值班。医院中开展的职业康复治疗(如木雕)较少,全院有1名心理医生,没有社会工作者。政府每月拨给1名病人50美元,与老年退休金相当。   司法精神病学方面的培训在俄罗斯培养一名精神科医生所花费的时间比英国短。医学生在医学院学习6年后,在各种科室实习1到2年,精神科医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前一般在精神科工作2年。如果考试通过,他就能从事科研、临床等工作。没有严格规定的培训计划,在实习期间也不在不同科室间轮转。没有特别的计划对医生进行司法方面的培训,但我参观的两个诊所的医生定期到Serbsky 研究所学习。医院负责人也去西欧的医院参观。   印象在两个诊所参观过程中,我被热情的气氛所打动,工作人员给我的印象是他们把他们的病人当成病人看待,而不是犯人。他们面临比较严重的资金困难。对英国精神科医生来讲,让病人穿睡衣和躯体约束是陈旧的做法。但我的总体印象是他们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自己的病人提供了最好的服务。我带着这样一种观点离开了那里:以实际情况为基础的实践非常重要,参观其它国家的精神卫生机构和邀请其它国家的精神科医生到我们的机构里来参观同样重要。   讨论苏联精神病学被政治所践踏的重要证据在有关精神分裂症和偏执性障碍的诊断方面。有关这方面的文献已经很多,与之直接相关的是对人权的践踏。我在俄罗斯没有与病人单独交谈,也没有详细查看有关材料。负责安排我参观的主人向我保证类似情况在他们的机构中绝不会发生。来自一个专科研究所的年轻精神科医生已不再局限于苏联诊断标准,而是把眼光投向了ICD-10。他们举了一个例子向我说明如何劝说高年资医生:一个特殊病例的诊断应是情感性障碍,而不是精神分裂症。我更希望同那些来自基层医院的医生进行类似讨论。    诊断与治疗分开这种做法不同于大多数英国的司法精神病学机构,但英国也有对还押犯人进行鉴定的病房,而且运作得很成功。俄罗斯司法精神病学同政府的密切联系一直受到批评,特别是在为法庭提供的鉴定方面。但在当今英国的司法精神病学界也有此种现象出现。监督登记和强制治疗措施是目前两个有争议的问题,目前英国公众和政府倾向于修改1983年精神卫生法案,以便能对未经治疗的精神病人进行拘留。这表明英国的司法精神病学界同政府的联系也有加强趋势。虽然这种联系不会达到俄罗斯那样的密切程度,但我们应吸取俄罗斯人的教训。    最后要指出的是,交流访问应大力提倡。使各种级别和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有去其它国家访问的机会非常重要。我们同样需要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      (马长锁摘译)   法庭护士死亡鉴定人(根据美国佛罗里达州Dade法医局主任Joseph H. Davis教授的电子邮件翻译)    法医学死亡鉴定,强奸受害人检验及外伤检验等均需医学知识。传统上,最先作这类检验的是警察与未受过法医学训练的临床医师与护士,他们的检验结果有时不能满足法医学专业要求,失去了有些信息,影响案件的鉴定。美国有两项调查证明50%贯通性枪伤案例医院临床检验的结果是不正确的。在南非,Kimberly, Nothern Cape省的一个诊所里,只有一名医师 Tromp Els,他既要看病人又负责死亡鉴定,作尸体解剖及强奸案受害人的检验,这么多工作,对于一个医师来说,实在太多了。如果训练法庭护士死亡鉴定人(forensic nurse dea th investigator)协助法医或临床医师作这些工作,可望将工作做得更好。Virginia Lync h邀请美国佛罗里达州Miami Dade法医局现主任Joseph H. Davis 教授共同进行这个项目,聘用并训练法庭护士死亡鉴定人,担任尸体、损伤及强奸案受害人的法医学检验,负责收集、保存证据,为以后鉴定及法庭程序提供证据。拟在两个警察辖区配备法庭护士死亡鉴定人,另两个辖区配备警察死亡鉴定人,比较其鉴定结果的正确程度。Divis教授并建议美国每一个外伤急救机构配备一名或几名法庭护士鉴定人,协助医师进行疾病治疗,损伤检验,收集与保存证据,供鉴定及法庭审判之用。      (吴梅筠译)  相似文献   

13.
<正>2006年5月26日,中国法学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活动。会议由党组书记刘飚同志主持,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了研讨。中心组成员相互交流了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心得体会,明晰了开展此项教育活动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并就我会如何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了初步探讨。刘飏同志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保障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学会要深人学习,进一步探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推动法学研究的实践上,更好地服务大局,体现党的宗旨。2006年3月4日,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香港会议后WTO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多哈回合的路线图”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国内外的数十名WTO法律研究的知名学者和官员参加了会议。著名的WTO法律问题研究专家约翰·杰克逊教授应邀作了主题报告。研讨会对香港部长会议后多哈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走向进行了预测,对中国在WTO法律体制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政府及各界更有成效地参与在WTO多边贸易法律体制的问题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2006年4月22日至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主办的“中国与世界:公司法改革国际峰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本次峰会是世界范围内具有高度影响力的公司法学界盛会,峰会立足“高层次、高水平”,邀请了来自美国、英国、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20余位公司法学界的学者,与来自我国的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高层领导和专家,以及我国公司法学界的学者齐聚一堂,就各国、各地区公司法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公司监督机制的改革和发展;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债权人保护与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改革和发展等专题进行交流和研讨。峰会系统地总结了近些年来各国、各地区公司法改革的国际经验,深入地分析了世界公司法发展的趋势,创造性地探索出21世纪公司法进一步改革的思路和途径,产生了比较广泛的国际影响。2006年4月23日至25日,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安徽大学法学院暨经济法制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七届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在安徽省黄山市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中国竞争立法问题研究”。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5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著名的国际竞争法学专家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EleanorM.Fox教授也与会并发表了演讲与会代表围绕反垄断立法的理念、政治、技术等各层面的问题和反垄断法的运行问题以及与反垄断法相关的其它问题等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通过讨论,与会代表在反垄断法的不少领域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反垄断立法是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里程碑,学者们应该共同努力,争取反垄断法的早日出台,并在以后的法治实践中进一步推进制度的完善。2006年4月26日至28日,中日行政法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我国和日本行政法学界的知名学者参加了这次研讨会。日方主要有一桥大学、筑波大学、立命馆大学、名城大学、大阪市立大学、国学院大学法科大学、上智大学的学者;中方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杂志社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研讨会就行政法治、行政规划和违宪审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发言和讨论。发言主题主要有日本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日本的行政规划、从“计划”行政到“规划”行政、中国违宪审查的主体和程序等。双方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并针对对方提出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次研讨会深化了中日双方就行政法有关领域的认识。2006年4月28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庆典暨首期京师法学名家讲坛在北师大英东学术会堂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出席成立仪式并致辞。赵秉志教授担任北师大法学院院长。首期京师法学名家讲坛分别就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及我国的刑法学教育展开研讨,张文显教授、王晨光教授、马克昌教授、高铭暄教授作了演讲。2006年5月6日,由“福特”基金会赞助,北京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反酷刑公约》的实施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举行。研讨会共分为四个专场,主题分别是:《反酷刑公约》中禁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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