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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需求作为长期护理保险法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被保险人请求长期护理保险给付的核心前提。被保险人本身是否存在长期护理需求不仅涉及长期护理保险是否应该支付的问题,同时也影响着长期护理保险应该如何支付以及在什么样的范围内进行支付。因此,对长期护理需求做出专门的界定并且明确其认定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目前正在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在一些试点城市中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出现了因认定标准不一而带来的给付不一、监管混乱等问题。对德国长期护理保险法中长期护理需求的认定要件及其认定标准进行分析与研究,可以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构建提供一定的启示与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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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延续了二十余年的"两个半政党制"被"流动五党制"取代。在2009年秋季大选中,左翼党取得了其有史以来的最好成绩,再次确立了其在联邦议院中的地位,其他小党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同时全民党、尤其是社民党的失利让人触目惊心。本文根据尼德梅耶确定"两党主导"的温和多党制的标准,认为2009年大选使得德国完成了从"两党主导"型到多元化型的类型转变,而"两党主导"特征水平的下降事实上从1980年代就已开始。作者分析了2009年完成这一类型变化的原因和该变化对德国政治格局的影响,最后讨论了德国政党体制的前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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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保险监管制度的比较及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国的保险监管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美日两国是当今保险业最发达的两个国家,由于两国在市场经济结构、金融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借鉴它们在保险监管方面的经验,对于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美日保险监管制度的比较 (一)监管主体的比较 保险监管的主体就是保险业的监督者和管理者。从机构设置来看,各国不尽相同。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实行两级多头管理体制,中央和地方都有权对保险业进行监管。美国联邦政府成立联邦保险局,只负责联邦政府法定保险,如联邦洪水保险、联邦农作物保险筹。根据1945年《麦克云——佛戈森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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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医疗保险与私人医疗保险构成了具有德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双轨制,私人医疗保险在德国并不像其他国家那样被限制在补充保险范围内,而是一个与法定医疗保险并行的、具有独立和完全等特点的保险制度。随着2007年《法定医疗保险——竞争加强法》的实施,两者能够起到相同的医疗保障作用,它们之间互相融合与靠拢。事实上,实行基本保费费率的私人医疗保险就相当于法定医疗保险,实行货币选择费率的法定医疗保险就相当于私人医疗保险。双轨制的德国医疗保险制度既平等发展又相互补充,既有趋同又有趋异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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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制体系是加入WTO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分析了世界贸易组织 (简称WTO)的金融服务贸易制度的透明度原则对我国保险法制体系的影响 ,并对我国保险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分析 ,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法制体系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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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反限制竞争法》拥有成熟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规制二元体系,其在第十次修订中加入了拥有竞争相关数据对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影响、拒绝开放数据接口行为如何适用必要设施原则、中介平台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禁止具有跨市场竞争显著影响力的超级平台滥用行为等回应数字时代市场竞争新特点的条款.我国《反垄断法》修订可以在借鉴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数字经济发展实际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增设对"超级平台"进行专门规制的条款,规制不合理的拒绝开放数据接口行为,建立禁止滥用相对优势地位行为制度以防止市场倾覆,最终在持续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和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之间寻找到更好的平衡点,完善与中国经济发展实践相匹配的反垄断法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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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研究》2015,(3)
德国外交部根据外交部长弗兰克-瓦尔特·施泰因迈尔的倡议启动的"回顾2014"项目,旨在2014和2015年间对"德国外交政策的前景进行自我解读"。该"回顾"不仅涉及德国外交政策的重点和目标,而且还致力于研究如何组织外交政策和实施外交政策行动。对这些问题的思考的结果是制定出一份行动计划,它包括"成为强有力的外交部所需的7个核心目标",即提高危机预测能力并有针对性地应对危机;确立促成一种和平、公正的国际秩序的推动力;把欧洲映射更加深入地扎根于德国外交政策之中;为外交部成员进行战略反思提供更多的空间;改善对内、对外沟通;加强总部和驻外代表机构的开放程度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网;更加全方位地动员外交部成员。这些目标需要在2016年年中前完成,为此,外交部已建立起了精简的结构。本文将对计划开展的各项措施进行介绍和评价,最后对其实施前景予以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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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制宪时期的任务不仅是要建立一个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还要形成多个具有主权性质的"邦"之间的联合。这一"国家"与"联邦"的复合属性深远地影响了美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形成、运行方式及19世纪初美国的扩张。讨论"麦迪逊问题"的意义在于,它显示出麦迪逊为实现这一"复合共和国"所提出的两种不同的宪制解释方式:一种将宪法塑造为由人民代表之间的相互竞争与合作建立起来的规则体系,中立地处理各类社会纷争是宪法的目的所在;另一种强调在联邦政府集中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宪制作为规范行政权运行方式和结果的手段,逐渐具备了基本结构和主权性质。这两种方式分别从社会和政府的角度规制了美国宪制,共同解释了美国早期扩张的动力和对待扩张结果的方式,揭示了美国在形成过程中在政治理论和政治实践方面表现出的深刻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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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英德两国难民政策的发展过程来看,英德两国难民政策都经历了一个从宽松到严格的过程。为减少难民进入本国,两国采取了一些共同的做法,包括简化避难申请程序,制定安全来源国和安全第三国制度。由于英德两国有着不同的历史、文化以及国情,英德两国的难民政策也有较大的差异:一方面表现在难民的认定标准方面,英国的难民认定标准比德国更为严苛;另一方面表现在难民政策方面,包括难民的管控方式、难民政策的调整模式、难民政策的实施效果等。总的来说,德国对待难民比英国更为包容,这与两国具体国情、民族特性和社会治理模式有着直接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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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该书对德国因素的重视和资料的开掘都是其明显的优点,不愧为"资料及例证极为丰富之作";同时它在中国人留学德国史领域的开拓上,也具有一定的拓荒意义;但不足之处在:一则缺乏明确的"史家"意识;二来作为外国研究者视角也难免有所局限,对研究对象的"同情之理解"颇有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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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岩礁条款"规定了岛屿与岩礁的区分标准,但所谓的"标准"过于模糊,存在较大的理论和实践争议。"南海仲裁案"仲裁庭通过"详细"解释"岩礁条款"得出"史无前例"的岛礁认定标准,使得即便是南沙群岛中面积最大并且有淡水、食物和居住设施的太平岛也被认定为岩礁。仲裁庭对"岩礁条款"的解释过于激进,明显违反《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的条约解释规则。"岩礁条款"的解释应当符合通常含义、目的和宗旨、善意解释、嗣后实践的相关要求。综合条约解释规则和太平岛的自然地理情况来看,太平岛的岛屿法律地位毋庸置疑。作为推动国际法治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条约解释应当遵循"循序渐进"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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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失业保障政策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国家社会保障立法及其执行逐步完善 ,现代社会保障体系首先在德国、美国和意大利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来。如今的德国社会保障立法管辖范围非常广泛 ,主要有六大方面 :1.养老保险 ;2 .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与失业救济 ;4 .育儿补助金 ;5 .购房补助金 ;6 .工伤保险、护理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本文主要分析失业保障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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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权利原则上不具有"第三人效力",既可避免不同性质的宪法权利在当事人间摩擦,又可保持宪法权利的公法性质和"领域界定"功能.但社会的发展为宪法具有"第三人效力"提出了内在要求.在宪法权利的传统定位和现实社会的内在需求冲击下,德国司法审查中出现的"第三人效力"有其必然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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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4.0"是德国版的再工业化战略,以提高德国制造业的竞争力为主要目的,目前已经上升为德国的国家战略。它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1个核心"、"2重战略"、"3大集成"和"8项举措"。从实施动因上分析,在后危机时代德国日益感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的挑战,从而提出"工业4.0"方案加以应对。其中,外部挑战可区分为短、中、长期,自身动因涉及德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上升和竞争力下降的双重压力,以及制造业规模相对萎缩的现实。展望未来,由于德国具有多次产业升级的经验、良好的教育体系和发达的人力资源,以及雄厚的制造业基础,"工业4.0"将会取得一定的成效,并给相关产业带来可观的收益。针对德国的再工业化,我国有必要居安思危,做到正视挑战,勇于迎接挑战,努力发展高端制造业,但同时对低端制造业亦不可完全偏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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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19世纪汉学家诺依曼为中德文化交流做出了特殊贡献。诺依曼在1830年至1831年间完成了一次中国之行,他在广州购得约6000册中文图书,成功地将这批图书运回德国,并加以妥善保存至今。本文以"诺依曼中文典籍"为核心,简述诺依曼生平,详述这批图书在广州采购与在德国图书馆收藏的历史,讨论这批图书所涵盖学术领域及其在当时与如今的价值,为我国学者对这批海外中文文献展开进一步研究做基础的梳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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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希腊古罗马神话看德国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法律融合了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律渊源:主观意义继承了古希腊法哲学本质的正义性和合理性;客观意义继承了古罗马成文法的法律效力和合法性。以此为特点构成了德国法律体系的两个方面:以公正性和合理性为研究对象的主观性法律是法哲学的理论研究内容;以法律的合法性、立法技术为研究对象的客观性法律构成了实践(实证)法律的研究对象。本文从古希腊和古罗马神话中的法律原型、德国法律概念的形成及其内涵、德国《基本法》中的主观法与客观法三个方面对德国法律思想及其法律实践作一论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