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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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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刑事诉讼法中首次专章规定了特别程序,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等。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对当事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等有重大的影响。在适用时必须注意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近年来精神疾病患者数量不断增多,因此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收容治疗,不仅仅可以维护社会安宁,而且体现出浓厚的人文关怀。精神疾病鉴定意见又是法院决定适用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措施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连洋 《法制与社会》2013,(30):288+290-288,290
2013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精神卫生法》规定了精神病人的送院治疗程序,其中关于“非自愿性强制入院治疗的精神病人”的规定和《刑事诉讼法》中强制医疗程序有几许冲突,为了更好的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为法律冲突而出现的适用混乱。本文提供些许建议意图做好两法的协调和衔接工作。  相似文献   

3.
《精神卫生法》的立法经历了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最终出台的法律文本仍然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其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所要达到的目的非常高,而与中国的现实严重脱节。《精神卫生法》立法的三大理想中,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是核心,并希望立法来解决包括被精神病等一系列的社会现实问题。但是,立法脱离现实,相关的内容甚至出现了错误,表现在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实施导致人体器官丧失功能的外科手术、急诊急救、基层医疗机构的精神卫生保障等方面。由于存在不切合中国实际国情的规定,《精神卫生法》在我国的实施将会大打折扣。建议《精神卫生法》重点关注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得不到治疗、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得不到强制医疗的现象,关注财政投入不足、强制收治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了解《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的变化,以及医护人员、社区居民、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属等相关人员对精神卫生热点问题的看法,为制定媒体应对策略提供依据。方法:在江西省和广东省对115人进行了12组小组访谈,包括医务人员6组、社区居民4组、患者及其家属2组。结果:有近一半的访谈对象没有听说过《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更加规范,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更加重视精神障碍的康复和管理。有42人认为社会上依然存在歧视精神障碍患者的现象,歧视的原因为"担心受到伤害"。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就医"问题,有4人表示不应该强制就医;5人认为必须强制就医;30人认为要区别对待。大部分访谈对象对心理咨询机构持肯定态度。大多数访谈对象认为医生应该为精神疾病患者保密,31人认为应视病情而定。结论:《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进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加大《精神卫生法》的宣传力度,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强化媒体的正面宣传和报道,正确引导公众认知;完善配套政策,促进《精神卫生法》的落实。  相似文献   

5.
为了解决近年来频频出现的被精神病事件,我国需要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不需要重复规定精神疾病的医学诊断标准,但需要确立一个能使现行医学诊断标准和治疗护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的正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应当依据国际公约《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明确规定,只有法院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司法机关性质的独立主管机关才有权宣判精神病并决定是否需要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同时,应当承认精神病人始终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主体资格和权利能力,切实保障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为自己正名的诉讼权利。对正常人恶意进行强制医疗的,应当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对于因解释和适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引起的争端,公约自身建立了一项复杂的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公约允许争端一方单方面提起具有约束力的强制程序,尤其是诉诸强制仲裁程序以快速有效地解决争端;另一方面,公约规定了强制性例外和任择性例外等条件以授权缔约国将某些类型的争端排除适用该程序。菲律宾就南海问题向中国单方面提出强制仲裁解决,其诉求必须符合公约规定的一系列条件,尤其是公约第298条规定的任择性排除事项。而菲律宾提出的三类诉求:"九段线"与历史性权利问题、岛屿/岩礁的地位问题以及海洋划界问题明显属于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声明排除适用公约强制仲裁程序的争端,仲裁庭不能就此取得管辖权,从而应该裁定对本案无管辖权或不可受理。  相似文献   

7.
精神疾病是我国最主要的疾病种类,在我国约有1600万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每年有多达数万起的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为了解决该问题,我国在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在特别程序中新增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初步构建了刑事强制医疗制度,这是制度上的巨大进步,为在司法实践中解决精神病人在肇事肇祸后得不到管束和治疗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但当前程序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善.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门增设了强制医疗程序,对其适用范围、决定主体、启动程序、审理程序、救济程序、解除和制约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但是,仍有一些法律规定不甚明确的问题,这些问题有赖于通过制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予以解决,以利于强制医疗程序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9.
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精神卫生法,精神病人的权利时常不能得到保护。尤其是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为给病人服药,通常采取强制、威胁等手段。这不仅会对患者的人身权益构成侵害,也侵犯了病人自主选择用药的权利。因此,在我国未来制定的《精神卫生法》中,关于精神病患者对于强制服药是否可以拒绝、其是否有能力选择用药、及医生对患者服药所应当遵守的程序等方面都应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0.
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被鉴定为案发时无责任能力后,对其法律适用的选择主要围绕在强制医疗与责令医疗之间。权衡两种医疗,由于法律未细化"再犯可能性"的标准,承办人的内心确信往往随着损害结果对适用强制医疗有明显的偏向性。同时,责令医疗的施行窘困也影响了法益精神最终的落实。文章认为,有必要从法之精神和法益效果两方面重新考量,确保此类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方式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相似文献   

11.
修改后刑诉法专章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从而弥补了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之程序缺失。随后,"两高"、公安部先后出台司法解释或诉讼规则,对强制医疗程序的具体适用作出了配套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依据。但在实践操作中,该程序的适用标准等仍有待进一步规范细化。一、完善开放性配套程序,明确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标准实践中,认定精神病人是否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门增设了强制医疗程序,对其适用范围、决定主体、启动程序、审理程序、救济程序、解除和制约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但还有一些法律规定不够细致和明确,使得这一全新的特别程序给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带来不小的影响,本文在分析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条件的基础上,针对指定辩护、司法精神鉴定、法律监督等提出几点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3.
陈绍辉 《证据科学》2014,(2):208-219
证明标准是强制医疗程序中的关键问题。在美国,一般以“清晰和令人信服”标准作为非自愿治疗最低限度的证明标准,从而排除适用民事案件的“优势证据”标准。我国《精神卫生法》并未建立强制医疗司法审查模式,而是由精神卫生机构行使强制医疗的决定权,强制医疗决定程序中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问题均被淡化。在刑事强制医疗诉讼中,则应根据不同的证明内容设置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4.
以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经过27年反复斟酌的《精神卫生法》终于出台,填补了精神卫生领域立法的空白,也将人权保障写入法律。精神障碍患者以自愿住院为原则,强制住院为补充,减少了“被精神病”的发生,但是对于强制住院的异议机制规定甚少且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在借鉴国外精神障碍强制住院异议制度的基础上,从提出异议的主体、异议机构以及异议程序方面,结合我国国情,对强制住院异议机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5.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 ,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制定本工作规程。规程对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原则、申请程序及行政强制拆迁作出了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6.
精神病人强制住院治疗制度是美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该制度通过司法程序将具有危险性、无法自理的精神病人强制性地送入精神治疗机构治疗。这涉及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名誉等基本权利,因此美国制定法和判例法中形成了强制治疗的实体标准和正当程序。该制度要求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治疗期限届满的精神病人作出合理的处理。这一制度为我国精神病人强制治疗法律制度的规范与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17.
反思精神障碍强制医疗的“危险性”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很多国家精神卫生立法在强制医疗人院标准方面都适用了“危险性”原则,我国《精神卫生法》也在其列。然而,“危险性”原则是基于三个错误的假设,因此实际上“危险性”原则可能会增加精神疾病对患者的伤害和较大程度增加社区危险的风险。本文呼吁参考Large及Richardson的观点及美国部分州与苏格兰精神卫生立法的实证经验,在“危险性”原则基础上补充“拒绝治疗的能力”评定作为精神障碍者强制医疗入院标准。  相似文献   

18.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的鉴定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实现了司法化,但行为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相关程序依然存在不少缺陷.无论是作为强制医疗程序前奏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启动、鉴定机构的选择,还是庭审过程中鉴定意见的认定、解除强制医疗时的人身危险性坚定,都存在当事人权利保障不力、程序公正性不足的问题。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这些已经问题逐渐显现,应当引起关注,  相似文献   

19.
明确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定位对该程序的制定、实施和完善至关重要。在法律定位上,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是区别于普通刑事程序的特殊程序,且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在功能定位上,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应当具有能够保障精神病人进入该程序、避免非精神病人为了逃避刑罚假冒精神病人、避免精神病人成为替罪羊、避免不必要的刑事强制医疗四个方面的功能;在价值定位上,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除了具有防卫社会和使精神病人回归社会价值之外,还有公正性价值、经济效益价值。  相似文献   

20.
在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的禁止性、效力性强制规范的条件下,仅未经《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程序或者公示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不当然无效。法律制度是理性构建的产物,也是利益平衡的产物。用人单位仅未履行法律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需要结合法律规范本身特性和潜藏在法律规定背后的制度利益作出判定。另外,根据劳动关系具有的继续性和人身性特质,规章制度无效不宜适用自始无效的效力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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