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欧洲逮捕令是在欧盟范围内取代引渡制度而施行的一种逮捕和移交逃犯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新模式。它的理论基础是相互承认原则。欧洲逮捕令是对传统引渡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它取消了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对特定性原则进行限制适用,对严重犯罪取消双重犯罪原则,在程序上更为简化快捷。它对我国建立便捷高效的区际移交逃犯制度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2.
马贺 《犯罪研究》2007,(5):72-80
自建设欧盟"刑事司法区"理念提出以来,欧盟成员国致力于加强彼此之间的刑事合作。在欧盟宪法性条约的导引下,欧盟及其成员国通过制定与实施一系列重点行动计划及项目,在引渡、刑事互助、刑事判决的相互承认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一个欧盟范围内的"刑事司法区"正在形成。  相似文献   

3.
欧盟刑事取证立法建立在两个不同原则上,一是传统的相互协助基础上的立法,一是1999年坦佩雷会议后,相互承认基础上的立法;这两种立法在欧盟范围内并存。从未来发展看,相互承认基础上的立法将逐步取代相互协助基础上的立法。欧盟理事会2008年12月通过的《欧盟证据令》是欧盟在相互承认基础上取代原有刑事取证立法的第一步,对原有立法进行了制度性革新。欧盟刑事取证立法在取得显著进步的同时,在相互承认原则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等方面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相似文献   

4.
冯俊伟 《证据科学》2010,18(4):467-474
欧盟刑事取证立法建立在两个不同原则上,一是传统的相互协助基础上的立法,一是1999年坦佩雷会议后,相互承认基础上的立法;这两种立法在欧盟范围内并存。从未来发展看,相互承认基础上的立法将逐步取代相互协助基础上的立法。欧盟理事会2008年12月通过的《欧盟证据令》是欧盟在相互承认基础上取代原有刑事取证立法的第一步,对原有立法进行了制度性革新。欧盟刑事取证立法在取得显著进步的同时,在相互承认原则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等方面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相似文献   

5.
毛兴勤 《法治研究》2014,(3):119-126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历史担当、腐败资产外流的现实注定了没收裁定的涉外性品质。在日趋复杂化、精密化的国际法律合作中,裁定与执行标的的不同身处意味着没收裁定在域外可能遭受冷遇。国际条约为没收裁定的域外执行奠定了法律框架,但其模糊性和原则性迫使国际法律合作必须转向国与国之间的协议和安排。我国法律体制的正当性整体不足,相关支撑制度缺失的现实在削弱司法体制总体竞争力的同时,也限制了我国参与资产没收与返还的国际司法合作能力。只有引入普适性的司法理念,将其内化为制度构建,多管齐下,才能实现没收裁定域外执行率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6.
欧洲检察官办公室是欧盟层面唯一具有刑事执法权的法律监督机构,根据欧盟相关规定,其具有特定的犯罪管辖范围,享有调查权与起诉权,被赋予较为完整的调查措施,并可跨境开展执法。同时,也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的保障,能够与其他欧盟机构开展良好合作。因此,该制度设计有效平衡了欧盟与成员国之间的关系,其独立性保障了法律监督效果,较好地解决了打击跨境犯罪中的安全与权力平衡难题。然而由于欧洲并没有统一的刑事司法体系,欧洲检察官办公室的权力运行程序较为烦琐,也存在不容忽视的制度性缺陷。  相似文献   

7.
法律适用刑事优于民事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于刑事法律关系牵连民事法律关系,既需追究刑事责任又需明确民事责任的案件,优先适用刑事法律加以解决的原则。一、刑事优于民事原则的产生与发展这一法律适用原则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为核心,在各国司法...  相似文献   

8.
海峡两岸相互承认刑事裁判,是继续拓展两岸刑事法律合作的应然选择。从积极维护被判刑人权益出发,两岸间相互承认刑事裁判,有利于贯彻一事不再理原则,有利于促进实质平等的实现,可以为被判刑人提供有利的刑罚执行。相互承认刑事裁判,并不会得出政权相互承认的结论。促进两岸彼此对刑事法律制度的了解和信任,是实现两岸刑事裁判相互承认的基础。我国刑法第10条有关外国刑事裁判消极承认的规定,不能用来解决两岸之间刑事裁判的承认问题。两岸之间应当协调立场,尽快通过妥当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9.
刘轶 《法学论坛》2006,21(3):131-137
在欧盟金融服务法中,母国控制原则是指跨境金融服务应主要遵循母国的监管规则,相应的监管责任也主要由母国监管当局承担。母国控制原则不能适用于未经金融服务指令协调的领域。相互承认原则是母国控制原则的前提和基础,母国控制原则又是实施相互承认原则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这一原则的形成与欧盟金融服务市场一体化方法的转变有着密切联系,其发展也是这种新的一体化模式广泛推行的必然结果。立法和司法实践表明,母国控制原则的适用范围尚不明确,其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为了消除跨境金融服务的法律壁垒,推动金融服务市场的一体化进程,欧盟金融服务立法应向协调行为规则、进一步明确划分监管责任并扩大母国控制范围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0.
欧洲逮捕令是在欧盟范围内取代传统引渡制度而施行的一种逮捕和移交人犯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新机制.规范欧洲逮捕令的框架决定对欧盟成员困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不具有直接效力,各成员国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使本国国内法与框架决定的规定相符合.欧洲逮捕令在有的成员国遭遇宪法问题,有的成员国在适用时表现出对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不信任,还有一些国家的国内转化法存在着与框架决定不尽一致的规定.但从总体上来看,欧洲逮捕令在欧盟范围内已得到全面执行并取得了初步成功.  相似文献   

11.
2009年两岸代表于南京签订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协议》,突破了两岸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合作模式,构建了两岸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初步法律框架,但在逃犯移交方面仍存在某些不足。逃犯的移交不仅涉及到对犯罪行为的实际惩治,更是维护两岸法律权威的重要体现。本文指出应在"一国两制"前提下完善现有的两岸移交逃犯制度,解决两岸刑事管辖权冲突、刑事裁判的相互承认、双重犯罪认定及移交主管机关等关键性问题。  相似文献   

12.
国际引渡合作规则的新发展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国际引渡合作一直是法学和国际政治领域备受关注的课题,处理起来十分困难,论域包含司法主权、国际人权、国际关系、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等范围。现今世界上主要依据主权边界而形成的各个法律和司法系统,空间效力通常仅存于各自系属主权控制之内,这就导致了刑事司法合作的必要以及由此提出的引渡合作要求;然而由于各法律和司法系统在不同主权国家之间存在不容忽视的差别,且涉及主权者之间的利益衡量、观念沟通、法治互认以及主权互信的前提,因此交涉起来往往十分困难。尤在政治庇护和国际人权保护兴起之后,国际引渡合作更是错综复杂。黄风先生本文在动态的意义上,从国际引渡合作新发展的视角,通过立足于材料分析的深描,精妙地处理了这个复杂论题,其研究堪称动态式研究和深描式研究的一种典范。具体而言,作者通过九个角度的观察,即放弃或者变通引渡问题上的“条约前置主义”,以相互承认逮捕令为基础的逃犯移交制度日臻成熟,政治犯罪例外原则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受限制,人权保护条款地位上升且越来越具体,死刑不引渡已变为刚性原则,关于国民引渡的限制不断放宽等,以对变迁语境挖掘讨论的深度,给读者呈现了有关国际引渡合作现行规则一幅较为完形的素描。  相似文献   

13.
新刑诉法生效实施以来,司法机关依据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启动追赃诉讼的司法实践并不理想,主要问题在于该程序在立法设计上存在一定缺陷,相关司法解释未能全面领会把握该项立法的本意,并在诉讼证据标准等方面的司法认定上设定了程序性障碍。本文试就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受案范围受到限制、立法未赋予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参与诉讼权利、严格的刑事证据标准导致多数追赃案件无法启动特别程序、我国法院作出的没收裁决难以在外国得到有效执行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司法认定中若干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了立法和司法完善的意见,包括对“逃匿”情形作立法和(或)司法上的扩大解释;赋予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中参与诉讼的权利;完善公告境外送达的司法协助程序,健全我国生效的没收裁定在国(境)外获得承认与执行的刑事司法协助诉讼机制;证据标准参照民事诉讼“优势证据”原则;确立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慎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  相似文献   

14.
欧洲法院初步裁决制度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向前 《河北法学》2007,25(6):158-163
初步裁决制度是欧盟法中的一项特殊的法律程序制度,适用初步裁决制度的案件占欧洲法院受理案件量的大多数.欧洲法院通过初步裁决制度对欧盟法进行解释,积极扩张其司法管辖的范围,促进了自身和成员国法院的合作,保证了欧盟法律在属于不同法律体系、适用不同诉讼规则的各成员国法院的统一适用,成为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就初步裁决的运行机制、这一制度本身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该制度的改革等进行了深入的探研,以期获得对欧盟法的这一重要制度的一个正确、客观、全面的认识.  相似文献   

15.
杨柳 《时代法学》2009,7(4):93-98
迄今为止,我国内地与香港两地之间尚未签订任何刑事司法协助协议。由于两地法域之间存在明显的法律冲突,为司法实践中准确快速缉捕和移交逃犯设置了诸多法律障碍。因此,有必要对内地与香港有关逃犯移交方面的立法现状进行梳理比较,就两地在移交逃犯合作中存在的法律障碍,从签订两地移交逃犯协议中应遵循的原则、适用的程序和执行主体的角度探讨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尽快实现两地移交逃犯合作的法律化、制度化。  相似文献   

16.
区际逮捕令制度是为我国四法域相互协助追捕和遣返在逃人员而构建的一种特殊的刑事司法合作制度,该制度应当以四法域相互承认和维护司法权为其特定基础,并充分体现平等协商和程序上简捷高效原则。区际逮捕令只适用于四法域共同拟定的犯罪清单所列举的犯罪行为,针对的是可能在我国四法域范围内潜逃、藏匿或者居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判刑人。该区际逮捕令应当由各法域具备特定资格和权威的机关按照共同确定的条件和程式签发和认可,并应当在各法域均具有相同的执行效力。我国区际逮捕令制度需要注意对某些国际刑事合作规则加以必要的借鉴、变通或者采纳。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三章对刑事回避制度作了较为原则化的规定,但是并未进一步具体规定刑事回避中的举证责任,从而造成了司法实务中法律适用的空白。此时,如果适用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则可能会导致申请主体的举证负担加重,既提高了申请与审核的难度,导致程序复杂化,也违背了设立刑事回避制度的初衷。因而,本文认为有必要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加入对刑事回避举证责任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践中,对刑事涉案财物没收在法律性质、对象范围、规范适用等方面存在认识和操作上的差异。为规范适用刑事涉案财物没收,有必要统一认识及适用规则。刑事涉案财物没收在性质上属于"对物的强制措施",在对象范围上包括违法所得的财物、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在规范适用上应当明确犯罪所得之收益的追缴规则、应当返还的被害人合法财产范围、供犯罪所用的他人财物的没收原则以及善意取得制度在刑事涉案财物中的适用情形。  相似文献   

19.
一、刑事和解的总体情况 从总体上看,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和解缺乏明确而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违刑事程序法定原则之嫌,各地在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上差异非常大,造成了我国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和不平等,因此,从立法上为刑事和解提供一个明确而充足的依据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0.
游伟 《中国审判》2009,(6):18-21
探讨“宪法原则视野下的刑事司法问题”,主要是结合刑事司法运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适用和运行机制问题,研究宪法原则在刑事司法中的体现与实现。我们选择几个较为宏观的关系问题,结合刑事司法的具体事例去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