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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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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辨正身份犯概念:身份犯是指刑法中具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人才能构成的犯罪,或者具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予以从严或从宽处罚的情形。身份犯一般可分为纯正身份犯和不纯正身份犯两种,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来看,身份犯亦可分为自然人身份犯和单位身份犯.  相似文献   

2.
大陆法系刑法国家(或地区)从构成要件的角度出发来区分纯正身份犯与不纯正身份犯的做法值得借鉴;我国传统观点在纯正与不纯正身份犯的区分问题上主张"罪名存在标准说"、"修正说"和"罪名个数标准说",无论哪种观点无非都是以罪名这一形式特征为标准并不具有科学性而无法将纯正身份犯与不纯正身份犯进行准确区分.划分纯正身份犯与不纯正身份犯应当从实质的角度,并以个罪在构成上的特征为切人点进行.作为纯正身份犯都具有一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而不纯正身份犯相对于基本构成要件之犯罪而言需具备"主体的超过要素".  相似文献   

3.
身份犯与常人犯是相对应的两种犯罪形态,它们以行为人成立犯罪是否需要具备特定身份为划分依据,故身份犯之身份只能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具备单纯影响量刑身份的犯罪不应当被纳入身份犯范畴;我国刑法理论通说直接套用刑法身份来界定身份犯是不妥当的,通说以及各种修正观点对身份犯的界定在理论上均不具有合理性,应当将身份犯的身份限制在犯罪构成之内,才能合理区分纯正与不纯正身份犯,并为身份犯之共犯问题的解决提供合理的框架体系。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内幕信息犯罪属于纯正身份犯,但通过考察我国立法精神以及西方发达国家的刑法理论,发现通说值得商榷。从法解释学的角度,我国现行立法中的内幕信息犯罪应当解释为非身份犯;从立法论的角度,该罪应当规定为不纯正身份犯。  相似文献   

5.
等价性理论是为解决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和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冲突而提出来。等价性是犯罪可罚的等价性,是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根据,而不是决定行为人正犯的等价性。判断不纯正不作为犯成立在思维逻辑层面有三个步骤。等价性判断的内容是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犯罪性质等。等价性考量的具体标准是:(1)特别行为要素;(2)保证人地位;(3)行为人对法益侵害具有排他的支配力;(4)法益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  相似文献   

6.
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义务是不作为领域中的核心要素,反映了不作为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和构成要素,是决定不作为犯罪能否成立,以及属于何种性质犯罪的主要依据.作为义务的来源或称作为义务的根据,是指作为义务的产生条件,也即行为人在什么情况下具有防止结果或犯罪事实发生的义务.在刑法理论上,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是刑法明文类型化的犯罪,其作为义务的来源不发生问题,而不纯正不  相似文献   

7.
身份犯之辨     
身份犯的身份意味着一定的社会关系,纯正身份犯的身份意味着行为人特定犯罪能力的有无,不纯正身份犯的身份意味着行为人特定犯罪能力的大小。身份犯的本质只能从身份所代表的特定社会关系的角度才能得以阐明,因此最能说明身份犯特殊本质的是“义务违反说”。在身份与共犯问题上,同样要从身份犯的特殊本质上才能找到正确答案,此外,还需对共同犯罪的实质进行正确理解。  相似文献   

8.
所谓身份犯是指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求自然具备特殊身份或者刑罚的加重减轻以具有特殊身份为前提,理论中身份犯包括真正身份犯与不真正身份犯。真正身份犯是指以特殊身份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在这种情况,行为人只有具备特殊身份才构成犯罪,例如刑讯逼供罪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而不真正身份犯是指特殊身份对犯罪的定性不产生影响,只对量刑有影响,在这种情况无论行为人是否具备特殊身份均不影响犯罪成立,例如诬告陷害罪无论行为人是否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身份不影响犯罪成立,但是该身份是从重处罚的依据。  相似文献   

9.
本文论述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五个困境及相应的出路,困境之一"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立本罪",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利用其权力性影响力作用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利用非权力性影响力,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困境之二"与斡旋型受贿的关系",比较我国刑法中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影响力交易罪,应该将斡旋受贿行为规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困境之三"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属性","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的超过要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目的犯,且是一种短缩的二行为犯。"许诺说"是为了证明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有"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目的的一种证明手段,不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为的一部分。困境之四"与受贿共犯的区别",结合两高的《意见》,分门别类地讨论了特定关系人、特定关系人之外的密切关系人、非密切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能否成立受贿共犯。困境之五"与介绍贿赂罪和诈骗罪的区别",介绍贿赂罪的行为人是一种"掮客",本人不是行贿的对象。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人自己是行贿的对象,其利用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来获取行贿的财物。如果行为人没有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有可能成立诈骗罪,因为请托人在一定的信赖基础上才会给予行为人行贿的。  相似文献   

10.
身份犯中,纯正的身份犯其身份具有构成要件要素的性质,如贪污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非具有身份者不能单独构成犯罪,但刑法规定可以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正犯,但其处罚依据在学理上存在疑问。处罚非身份共同正犯的依据并不在于形式的不法与有责身份分离说(结果无价值论),也不能从基础单薄的法律拟制说中找寻正当依据。承认真正身份犯中非身份行为人责任与具有身份的行为人责任具有连带性质,是解决此类身份犯处罚依据的可行理论途径,此解释路径也可纠正相关身份犯罪非身份共同正犯的司法适用中的错误做法。  相似文献   

11.
转型时期农民犯罪特点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以“天津市犯罪调查科研数据库”的数据为依据 ,分析了转型时期农民犯罪在犯罪主体、犯罪类型结构、犯罪行为、犯罪组织、犯罪后果等方面的特征。  相似文献   

12.
犯罪黑数的存在是必然的,是有规律可循、可以为人们所认识的,同时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加以控制;犯罪黑数的存在不论在立法上,还是检测政府制定的对策上,以及促进司法制度和侦查工作的改革上都有非常积极的帮助。  相似文献   

13.
相当数量的刑事案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方面的危害程度和恶劣影响是空前的,并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造成严重的恐怖气氛和社会恐慌,对此类案件我们称之为"恐怖化刑事犯罪"。恐怖化刑事犯罪的成因是:社会矛盾的演化、价值观的失衡、社会控制的缺陷以及个人心理因素。遏制此类犯罪,必须调节社会矛盾、建立防控体系、提高公民防范意识、快速反应,并对恐怖犯罪进行不断研究。  相似文献   

14.
有组织犯罪的结构是指团伙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黑社会犯罪在有组织犯罪这一范畴中的地位与权重。以案件数为准,团伙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主要构成部分;以实质影响为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主体;黑社会犯罪在现实中极为罕见。根据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趋势,团伙犯罪的比重和影响将会有所增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则会呈现出隐蔽化、结构松散化、活动领域多元化和对权力的依附化等趋向;黑社会犯罪也有出现的可能。对此,应当采取就业扶持等社会措施、调整打击策略等司法措施和设置黑社会犯罪等立法措施加以应对。  相似文献   

15.
电子商务犯罪的表现、原因及防范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犯罪也成为犯罪学、刑法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主要从犯罪学角度对电子商务犯罪现象做了分析,认为电子商务犯罪在犯罪主体方面、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方面及被处理方面都有自己的表现形式;电子商务交易对"安全性"的特别要求、买卖交易模式的变化、信息管理不严、金融电子化风险、税收制度滞后等构成了电子商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刑法手段、刑法外法律手段及其他手段构成了防范电子商务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我国1997年刑法第191条和2001年刑法修正案(三)逐步确立和完善了我国关于洗钱罪的刑法规定,这是刑事立法上的进步,但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过于狭窄,根据国际上关于洗钱罪立法的发展趋势,应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完善刑法第191条洗钱罪。  相似文献   

17.
现阶段 ,犯罪防控的目的不为消灭犯罪 ,但求努力减少犯罪。其防控效应存在两个方面 :从执法的角度 ,它必须力求以最小的防控成本 ,获取最大减少和预防犯罪的防控效益 ,以获得犯罪防控的微观效应 ;从管理的角度 ,犯罪防控不仅在于追求减少与预防犯罪 ,更重要的是追求犯罪防控 ,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源配置进行调节的杠杆作用 ,促使社会效益总量的增加 ,以获取犯罪防控的宏观效应。  相似文献   

18.
本文对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两者之间的关系作了较为详细的比较研究 ,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作了理论分析 ,对单位共同犯罪的认定与处罚进行了较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9.
论有组织犯罪侦查中的协同作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协同作战的原则是由有组织犯罪的复杂性和侦查资源相对匮乏的现实情况决定的。在有组织犯罪侦查工作中,协同作战的表现形式有:不同地区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侦查部门与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公安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公安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我国公安机关与国际刑警组织及其他国家警察机构之间的协作等。  相似文献   

20.
单位共同犯罪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单位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与单位、单位与自然人共同故意犯罪。在单位构成单位故意犯 罪的前提下,单位内部成员之间不存在共同犯罪关系。单位内部的自然人如果没有利用单位内部成员的身份,而 是以独立的个人身份与单位实施共同故意犯罪的行为,且意图为自己谋取私利,可以成立单位共同犯罪。司法实 践中,要注意区分自然人共同犯罪和单位共同犯罪。可以参照自然人共同犯罪理论,对单位共同犯罪具体认定和 处罚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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