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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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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司法行政机关运用行政复议手段在化解争议、定纷止争方面,发挥了愈来愈明显的作用。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作为层级监督、行政救济的功能将在司法行政领域得到进一步彰显。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深入变革,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亦逐渐凸显,特别是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范围的修改更显得紧迫。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范围的确定,  相似文献   

2.
通过分析一起行政复议案例,发现当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错误或不当时,《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救济"条款或途径,难以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本文分析探讨了存在的原因,建议修改《行政复议法》,增加行政机关的"救济"条款或途径,允许行政机关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完善行政机关层级监督规定,建立内部监督、自我纠正的行政监督机制,修改行政复议的程序,实现行政复议程序的司法化。  相似文献   

3.
行政复议和解制度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行政复议和解制度,回应了建立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践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与制度供给之间的矛盾.由于该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及相关的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存在相应的制度障碍,注定该制度在理论上会受到诸多质疑,在运行中会出现许多问题,但是这一制度实践也必将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与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供诸多经验.本文以构建统一的行政和解制度为出发点,在对我国现行行政法律规范进行解读的基础上,分析了行政复议和解的适法性、行政复议和解的标的、行政复议和解的成立要件以及行政复议和解的法律效力,以期引发对该制度的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近日,笔者参加了一次行政复议听证。未曾想,由此却感受到了系列尴尬。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某市的8名村民共同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因不服省政府针对某事项的批复行为而申请行政复议。案件被受理后,申请人又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听证申请,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案件进行听证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5.
正"行政复议",通俗地说就是"民告官"。国家和政府权力的运行态势造成了现实法治的种种尴尬,行政复议在实现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监督的同时,避免出现"官了民不了,案结事不了"的局面,从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力求凸显它的救济功能。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时委员们对行政复议工作实施给予高度评价,委员们指出通过行政复议,大部分行政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人民  相似文献   

6.
行政复议制度,是政府履行层级监督责任和自我纠错的重要法律制度,她既能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予盾、维护社会稳定,也能有效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行政复议法》实施五年来,我们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努力探索行政复议方法,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较好地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复议和受理范围,使更多的行政活动受到法律监督,这是行政复议制度的重大进步和创新,  相似文献   

8.
由于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行使税收行政管理权的税务行政机关和纳税人之间难免产生税务行政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作为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地位。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有着自己的特色,但我国当前税务行政复议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本文在简要概述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后,详细分析了税务行政复议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笔者的思考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建议。希望能够对加强和完善我国当前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有一定帮助。  相似文献   

9.
《行政复议法》的出台为我国行政复议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笔者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新规定同时在总结广大行政复议工作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具体操作问题提出一些见解,与大家共同探讨。一、关于接受复议申请的问题《行政复议法》以“行政复议申请”取代了“复议管辖”,不再使用“管辖”这个词。但实际上,行政机关确实存在着对复议申请的受理分工和权限的管辖问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新规定,接受复议申请,我们  相似文献   

10.
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书面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解释》对此均未作出规定。被申请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与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不同,此时复议机关如果继续审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无法律依据,被申请人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亦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应当是终止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11.
汤媛媛 《行政与法》2014,(11):87-91
现行《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实施以来,对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不仅对维护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救济作用,而且对解决行政争议也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行政复议制度在某些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需要。因此,早在2010年,全国人大就将《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列入了年度立法计划,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对《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已经正式启动。《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拟就《行政复议法》修改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浅谈一些思考。期盼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使其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重要监督制度。199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不仅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行政复议法也存在规定不明确、操作性不强等若干问题,笔者结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实践,对这些问题提出个人的一些看法和对策意见,供商榷。  相似文献   

13.
尽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0条明文规定行政复议和解制度,但是由于该规定过于原则概括,长期疏于完善配套制度装置以建构,且难以排除与上位法存在规则悖反的合理怀疑,行政复议和解面临的质疑之声不绝:如行政权不可随意处分:行政复议和解不利于公共利益保护.作为行政和解先行者,行政复议和解的正当性亟待予以证明与捍卫,否则势必影响理论与实务界正探讨的行政执法和解与行政诉讼和解,此行政和解另外两支的正当性根基.协商民主、公众参与以及恢复性行政为行政复议和解提供了理论基础,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行政契约为行政复议和解提供的成功实践范例,为证成行政复议和解注射了两支“强心针”.行政复议和解的正当性和必要性,足以证明其存在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
欲实现行政复议解决纠纷、监督行政和权利救济的复合功能,《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和完善必须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并引入行政复议委员会,将抽象行政行为和内部行为一并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改书面审理方式为言词审理方式,确立复议期间停止(暂缓)执行制度,实现复议程序多元化,取消复议终局制度,确立司法最终裁判原则,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专业性、便捷性等优势。  相似文献   

15.
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制度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行政复议法第 7条确立了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制度。然而 ,该制度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 ,导致该制度形同虚设 ,给行政法治实践制造了诸多新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 ,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的理论困乏。有必要在行政法理论上给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一个初步的定位 ,如对公民完全诉愿权的肯定、对规范化层级行政监督权的肯定、对全面司法审查的隐含肯定等。通过定位合乎逻辑地建立起理性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制度 ,该制度的实质在于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独立化、全面化 ,并强化复议机关审查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6.
张龙 《法制与社会》2011,(20):159-160
《行政复议法》首次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复议制度中来,是我国行政制度的一大突破。但在实践中该项制度存在可复议范围低层次性的缺陷。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行政复议制度更应该和世界法制接轨;扩大行政复议范围是来自理论界和实践界共同的呼声。为顺应这一历史潮流和发展趋势,本文主张将行政规章纳入到行政复议当中来。  相似文献   

17.
方志 《中国司法》2009,(11):34-39
行政复议制度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是行政机关行政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的基本途径,也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1999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同年10月1日,《行政复议法》开始施行。《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8.
三、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机构(一)行政复议机关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就是依照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它有以  相似文献   

19.
行政复议制度以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纠错、行政机关专门知识的运用、确保复议效率为存在理由,成为实现行政法治国家目标的重要制度之一。行政复议制度如想成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手段,就应由客观、公正的复议结果为其保障。而保障客观、公正的复议结果的关键就是有一套完备的行政复议程序。而我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行政复议程序不够完善,影响着行政复议功能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经完成,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也走到了一个关键节点。域外行政复议制度各具本土特色,但也存在一些普适性规律。通过对德国、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有关行政复议体制、行政复议程序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三个方面进行梳理,认为存在以下共通性规律:行政复议以公民权利救济作为重要目的,并逐渐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行政复议体制越来越强调复议机关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公正性;行政复议程序应注重正当程序原则;行政复议裁决在大多数国家都可诉,但是采用自由选择模式还是复议前置模式,以及经过复议后的被告问题,需要考虑本土实际情况。我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应当在充分借鉴域外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行政争议的特点以及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的现实之需,对未来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和程序等问题做出有效回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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