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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指出:“从我国的国情和律师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践后,逐步向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的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体制过渡。”律师管理体制,在司法部的文件中,首次作出了“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的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体制”的表述;并且,律师的行业管理,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原则同意”,更增加了“行业管理体制”这一说法的权威性。因此,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如何搞?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如何搞?成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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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律师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的律师管理体制将从目前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共同管理,逐步向在司法行政机关宏观指导下的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过渡。然而,行业管理我们不熟悉,但我们的行业管理又要和各国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的国际惯例接轨。因此.研究比较各国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先进的管理经验为我用,是当务之急。一、律师执业登录制度各国律师协会.对律师管理的基本核心制度是律师执业的登录制度。日本律师法规定“做律师时,必须在日本律师联合会备置的律师名簿上登录”。法国律师法规定,“‘在律师名录匕注册以后,律师有权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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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服务的宏观管理 199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关于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明确指出:“从我国的国情和律师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践后,逐步向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的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体制过渡。”宏观管理就是宏观决策管理和服务管理。宏观决策管理主要是指运用经济手段、政策手段和法律手段对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律师队伍建设等实施间接管理。服务管理就是保障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良性竞争,制定并实施法律服务市场准入原则,对律师资格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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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关键词之一:司法行政官员退出律协据已闭幕的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披露,截至目前,我国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省级律协已有22个,与司法行政机关分开办公的省级律协已有24个。这意味着作为律师自治组织的律协,正逐步实现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分开。笔者认为,司法行政官员不断退出律协,省级律师协会正逐步还给律师,这是我国律师行业自律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律师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完全符合律师行业的国际惯例和发展趋势。长期以来,律师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官员兼任一直是律师业的惯例和“潜规则”。司法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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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律师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律师管理体制将从目前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共同管理,逐步走向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的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律师协会应该成为律师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其管理职能应进一步强化,以适应律师体制改革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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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 律师维权工作是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工作恢复以来,历届司法部党组十分重视律师维权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律师维权活动。新一届司法部党组成立后,高昌礼部长高度重视律师维权工作,多次强调要抓好律师维权工作。在司法部历届党组的领导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律师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抓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一手抓律师维权工作,在律师维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维护了律师合法执业权益,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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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管理体制是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3年12月,《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指出:“从我国的国情和律师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经过一个时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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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主”、“辅”型的营理,还是“两结 关离心离德,但事实证明,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台”的管理,都应是最终走向律师行业自律型 监督指导下,律师协会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管理的过渡。广州市律师协会在司法行政机关 而司法行政机关也因减少了大量事务性工作,的支持下,今年初来了一个大动作。改革后的 提高了宏观管理的效率。对此,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律协与以前最大的变化就是“没有了行政 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黄永东感受很深。此文事业编制;会长、秘书长全部由执业律师选聘;是他的一些理性的思考。律协的开支全部来源于律师会费。”这种模式——编者开始运作后,有人担心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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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自律组织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律师监管体制经历了从单一司法行政管理阶段到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阶段.在不断加强和规范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不足.为了克服律师协会自律管理的不足和缺陷,司法行政机关应该把管理重点从直接管理律师转变到管理律师自律组织上来,这样才能够形成行政管理和自治管理良性互动的律师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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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管理体制主要有政府集中监管体制、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体制、“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三种类型。我国自1979年恢复重建律师制度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律师执业组织形式经历了从国办所到合作制、合伙制的不断发展,律师管理体制也历经了由单一政府管理到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行业协会共同管理的转变过程。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正式确立了“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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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IONSANDMEASURESOFOURREFORMOFTHELAWYERADMINISTRATIONSYSTEM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进行管理,这种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该体制的弊端明显暴露出来。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对律师管理体制的要求,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管理体制,1993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转的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国律师管理体制作了重大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从我国的国情和律师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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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的自律管理相结合,是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一大特点。一直以来,司法部党组对律师工作特别是行业自律管理都高度重视,强调要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强化执业监管,保障执业权利,增强律师尊荣感,为广大律师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下面,我主要围绕加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这一主题,作如下汇报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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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律师的管理实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如何合理地确定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职能,明确各自的分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可以说,只有分工明确,才能更好地实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管理上的结合,发挥两个方面的优势。因此对律师管理职能进行细分,借鉴国外的经验,形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职能的合理分工,就成为律师管理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试图就律师的惩戒权分工进行探讨,研究分析在“两结合”的体制下,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如何分工,更好地行使律师惩戒权,规范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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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1996年11月25日颁布的《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人员的实习活动一直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管理。按照“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要求,为强化律师行业自律机制,进一步健全律师行业准入制度,司法部决定由律师协会承担实习律师的管理职责。经过反复的修改和讨论,日前,全国律协制定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习管理规则》),该规则规定由律师协会全面承担起实习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这一规则将从2007年3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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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地方的律师管理体制还为“律管、律协”是合还是分、律师协会的会长是由执业律师担任还是由司法行政主管领导担任争执不下的时候,广州市律师管理体制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不仅执业律师担任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在律协轮流值班;而且秘书长也由律师协会的常务理事会聘任执业律师担任,律师协会以律师为本,实现了真正的行业管理。这一变化,给整个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带来了震动。高处着眼,营造管理新架构引发律师管理模式发生变化的是广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准确的说,是广州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黄永东副局长。如果没有他的力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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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全国各地律师协会的一些做法,结合我们省律师协会的管理实践,我们认为分清司法行政以及律师协会的职能.应该说是更好的实践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所不可逾越的。第一,“两分离”是“两结合”的一个逻辑的结论。就司法行政机关而言,它在律师管理中是代表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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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的管理模式是随着中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经历了从单一行政管理到现行的司法行政宏观管理和行业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方式,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最终实现行业管理的必经的一个过渡模式。在现行的“两结合”管理体制框架下,行政的管理更加宏观了,而律师协会的管理又不应仅仅是行政管理模式的简单平行移动。因此,针对律师发展的实际情况,设计和推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的体系,使其适应律师行业发展的规律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律、自管,是摆在律师协会面前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