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增加了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推进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进步。环境公益诉讼具体的制度构建和构想问题已有很多文章论及,本文仅简单介绍环境公益诉讼的起源、基本概念,并对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讨论,提出现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刘卫先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9,(3):50-52
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言环境公益诉讼之“环境公益”,包括与环境相关之公众人身财产利益和纯粹环境公益,前者实为众多私人利益的相加,在本质上仍为私益,后者才是真正的环境公益。只有环境公益才能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独立于传统的民事、行政诉讼制度,并成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直接目的。 相似文献
3.
在环境日趋恶化、环保呼声日益高涨的背景下,环境公益诉讼作为环境侵权救济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遏制环境污染行为、维护公众权益,然而现实之情况却是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长期缺失。要确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制度,首先必须对传统诉讼理论进行突破,采纳诉的利益学说;其次必须构建中国公益诉讼的程序保障和激励制度。 相似文献
4.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环境法学界、实务界的共识。本文从我国目前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切入,界定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地位,分析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障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健全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理念及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受传统诉讼制度的制约,我国尚未建立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致使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在公益诉讼的理论、公众环境权理论以及公众参与的原则指导下,我国应赋予公众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资格,尽快构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使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环境资源能得到切实的保护和改善。 相似文献
6.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可有效克服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司法效力疲软对环境权的损害,切实维护环境权。印度借鉴美国"公民诉讼"制度创设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在本土化过程中扩大了原、被告范围,创设了信函管辖、调查委员会等制度,且以司法能动推进诉讼。立足实践,借鉴域外经验,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改进完善,应注意扩大原告主体范围,简化程序,限制当事人处分权、限制辩论主义的适用,强化法院职权,设立环境公益诉讼调查委员会,实行既判力单向原则,创设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机制等。 相似文献
7.
8.
环境公益诉讼是解决环境纠纷、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还面临着不少障碍。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责及其代表公众提起诉讼的优势,决定它应当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已具有理论的依据和法律实践的支持,但还需解决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起诉范围和诉讼权利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10.
11.
关于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纠纷近几年不断发生,如何通过公力救济方式来解决环境纠纷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环境公益诉讼的出现对检察院传统的司法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国应尽快修改和完善相关实体法以及相关程序法,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对检察院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以实现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与立法的协调和统一,加速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制化进程。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诉讼制度中并未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我国目前涉及环境问题的诉讼.据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大致呈现这种态势,印国家机关为保护公共环境利益以原告身份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多为胜诉,其他主体如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为保护公共环境利益以原告身份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多以原告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等理由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试从民事诉讼法的视角,提出有关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思路.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采取一元起诉主体模式,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是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唯一适格原告。在此模式下,检察机关兼具双重身份,诉讼过程出现司法地方化、案件收集渠道过窄、诉前建议缺乏刚性等问题,制约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长效运行。鉴于此,有必要考虑将社团组织纳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范围,发挥特有优势,以弥补检察机关作为唯一起诉主体的不足。更好地践行两山理论,维护公共环境利益,规范公权力行使。 相似文献
14.
15.
16.
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是我国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先决问题之一。公益诉讼应采用当事人适格理论,可以构建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主,其他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为辅的公益诉讼原告多元化制度。 相似文献
17.
工业现代化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2012年民事诉讼法增设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环境现状的持续恶化、环境诉讼案件的连续走低,表明司法规制总体上是失败的。"治者之法"的制度设计往往是"忽视利用者立场的理论独角戏",政府对企业的偏好极易导致其不能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司法面对强势群体表现出的软弱性也引起了公众不满。环境公益诉讼需要体现"平等的主体行动自由",社会公众需要"更好地生存",因此,将公共领域引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具有现实必要性。 相似文献
18.
19.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将公益诉讼提上了议程,这说明我国在公益诉讼制度上已经走出了第一步,对比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不够完善,因此亟需改进,要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需要解决许多问题,其中,如何确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范围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它对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其他内容具有决定性影响。我们可以借鉴美国与德国的相关规定,将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公益性团体、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确立为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 相似文献
20.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应当建立完备的公益诉讼制度。在公益诉讼制度中,检察机关是提起公益诉讼的最适格主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