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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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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雄 《法制与社会》2011,(29):30-32
计算机与网络的广泛应用,改变了隐私权的内涵。而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侧重于保护个人掌控自己的私人信息的权利。但是,我们在强调保护此种权利的同时,也要防止权利的滥用。这就需要通过确立具体的判断标准,以便达到合理保护权利的目的。日本在网上隐私权保护方面是较为成功的国家之一。日本是如何建立有效的网上隐私权保护制度,其中又有哪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探讨。  相似文献   

2.
网络隐私权的属性:从传统人格权到资讯自决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在网络环境下,传统上侧重于保护精神性人格利益的隐私权概念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各国已经逐渐认识到了传统隐私权法律保护的不足,纷纷制定出新的法律以更好地保护与个人网络信息有关的隐私权,隐私权的内涵也已从消极被动的“私生活不受干扰”的人格性权利发展为积极能动的“自己的信息自己控制”、兼具人格和财产属性的权利,即资讯自决权的概念。这不啻是大陆法系传统人格权法律保护制度的一次革命。但是,在为保护个人信息的隐私利益而行使资讯自决权时,也应受到相应的合理限制。这里,法律在隐私权的保护和公共利益、投资利益的保护之间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利益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3.
论个人隐私权的行政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隐私权的私权属性出发,应该确立以私权为核心的隐私权行政法保护理念;行政权力公共利益属性决定了隐私权行政法保护离不开行政公开制度建构;在平衡政府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关系中,制定个人隐私权保护法,为隐私权行政法保护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4.
隐私权是公民一项独立的人格权,网络隐私权是传统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仍然属于人格权的范畴.为适应社会、技术的发展和公民对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需求,应通过立法、行业自律、国际合作、技术保护以及提高公民隐私权保护意识等系统化的保护措施来保障个人在网络社会的隐私权,建立健全网络隐私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的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和明确企业在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以保护公民在网络时代的基本权益.  相似文献   

5.
论网络隐私权内容之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网络时代,信息的不当收集和利用催生了“网络隐私权”概念。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首先需要明确网络隐私权的具体权利内容。与传统隐私权相比,网络隐私权不再只是表现为一项消极防御性的权利,而是具有了更多的积极内涵。作为一项复合型权利,网络隐私权应当包括同意权、知悉权、安全权、更正权和删除权这五项权利内容。  相似文献   

6.
陈淑文 《法制与社会》2013,(36):194-195
在网络普及的高校校园,学生们到底有哪些隐私权利,作为校方,在行使管理权的同时,应如何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本文从网络环境下高校学生隐私权保护的各种情形出发,分析我国法律保护中出现的问题,构建网络环境下的高校学生隐私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7.
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拒绝、排斥任何未经法律批准的监视、窥探和防止个人私生活秘密、个人数据被披露的权利。当硕大无比的网络空间给我们带来了无数便利的时候,无论主权国家、法人,自然人都将面临信息控制权的严峻挑战。我们要重视网络中的个人隐私权保护的问题,既要教育网络用户注重隐私权的保护,又要尽快制订相关法规。个人隐私权的主要对象是个人数据。  相似文献   

8.
陈雄 《法制与社会》2011,(34):62-63,90
计算机与网络时代的到来给个人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人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成为社会问题。其中,网上侵害个人隐私权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本文认为,网络环境下的个人隐私权保护应当强调对个人主动掌控自己私人信息的权利保护,避免因他人不舍理、不合法的利用干扰当事人的现实生活,或者消除被干扰的危险性。在日益复杂化的网络环境下,我国应当怎样通过立法与司法实践,实现对个人隐私权的有效保护的同时,规范人们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值得我们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9.
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隐私道德基础的关键是控制有关自己信息的权利。而恰恰是这种权力在数字技术进步的过程中处于最危险的境地。从这一起点出发 ,我们可以把原有的只具有消极权利特征的隐私权设计为具有积极权利特征的隐私权 ,对隐私权的保护不再仅依靠侵权法的事后救济 ,而应赋予当事人将个人信息视为个人财富而与欲获取信息者进行谈判的能力。  相似文献   

10.
论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日新月异的高科技发展过程中,弘扬人的主体性,保障人格尊严、生活自由、个人权利之不可侵犯,是民法学与时俱进的使命。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在带给人们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和巨大商业利益的同时,也给人们隐私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实践中网上侵权事件,尤其是侵害网络隐私权的事件频繁发生,使得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成为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通过研究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两大立法模式以及目前我国在网络隐私权方面的立法状况,对构建我国网络隐私权立法保护体系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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