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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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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受到讯问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如实供述有关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行为的案件,应本着设立自首制度的初衷,进行实质主义的理解,而不应当认定为坦白。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现行刑法是这样对自首进行描述的:“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自愿的接受追诉和制裁,是自首。”从刑法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刑事政策制度对自首制度的肯定。自首制度的存在对于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量刑的轻重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有序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还有利于实现刑罚目的的功能。但是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社会中会出现各种问题,纷繁复杂,因此如果能正确并且客观的认定自首,就要对自首的构成要件、我国自首的几种情况,准自首,以及自首和坦白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合理的运用自首制度,做到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3.
自首的本质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主动将自己交付国家追诉,节约司法资源。自首制度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量刑制度。司法实践中,自动投案的认定是适用自首制度中最为困难与复杂的部分。为了更加合理地适用自首制度,应当运用法学方法论中的目的解释方法,结合自首的本质对自动投案作相对理解。  相似文献   

4.
包容关系论、交叉关系论和并列关系论的方法论,不能为司法实务将自首作为认罪认罚从宽的前提,自首与认罪认罚混同裁量的存在论提供理论支撑。立足于《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范文本、"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文义基础和司法存在论(如何存在),将认罪认罚从宽与自首界定为两个并列、双向选择关系,既可以减少事关两者关系的理论之争,也可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前者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内容与"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功能的并列。后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人民法院双方主体的选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启动前后自由地选择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是在程序启动后,增加了认罚的内容。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同程序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效用做出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评价。  相似文献   

5.
在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七种疑难自首应这样认定:判断“形迹可疑”型自首的关键在是否已被司法机关发觉;“纪律处分”期间行为人如实交代自己基本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归案后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的,应认定单位自首;测谎仪测谎后被测对象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被告人自动投案后供述中未报真实姓名及前科情况的,应认定为自首;行为人被网上通缉,但因通缉以外的案由被通缉机关以外的警察机关抓获,供认真实姓名和被通缉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  相似文献   

6.
试论两种特殊情况的自首认定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正式设立了余罪自首制度,余罪自首与典型的普通自首相比是一种特殊型的自首。其本质特征在于“如实供述本人的其他罪行”。犯罪嫌疑人虽经司法机关传唤,但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直接投案的,应属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自首。  相似文献   

7.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首之后 ,在案件主要事实方面行使辩护权应当受到限制 ,在次要事实及法律适用方面行使辩护权不应受到限制 ;其辩护人在事实与法律适用方面行使辩护权 ,均不应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8.
自首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理论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准自首”、“特别自首”三类。人们对“接受审查和裁判”是否成其为“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同种罪行的行为是否为“准自首”等问题的认识仍然存在巨大差异。而刑法理论界对“特别自首”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司法实践的混乱。我们应当加强对自首的理论研究,以期自首制度在实践中的准确适用。  相似文献   

9.
自首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刑事制度,但目前<刑法>所规定的自首制度仍存在某些不足,本文对如何科学界定自首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0.
自首制度,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量刑制度,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刑法修改以来,自首制度在我国越来越向宽容化发展,这是符合当代刑法发展趋势和自首制度设立的立法精神的,但是我国刑法中的自首制度仍存在不足之处.从自首制度的产生到成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对自首制度立法沿革的考察,在推动现今自首制度研究、发展和完善方面,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刑法中有关自首制度的规定存在不足。对自首的时间限定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对于“准自首”的认定应本着立法精神,不宜做出不应有的限制性规定;翻供行为不影响自首成立。  相似文献   

12.
《刑法》第 6 7条第 2款“特别自首”中“其他罪行”性质的规定还不尽完善 ,从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来看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所供述的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 ,本人其他犯罪的性质与涉嫌的罪名或被判刑确定的罪名是可以相同的。  相似文献   

13.
目前,单位自首制度已成为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新问题。基于单位犯罪法典化和实现刑罚目的的要求,单位应能成为自首主体。单位自首有单位一般自首、单位准自首以及单位特别自首三种类型,其成立条件具有特殊性。由于单位自首与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首是相对独立的,前者成立自首并不意味后者亦是自首,反之亦然。因此,对犯罪单位、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分别决定刑罚。  相似文献   

14.
论自首的成立条件和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首是我国刑法体系中重要的量刑制度之一。现行刑法对自首制度作了修改和完善,本文就此进行初步的研究和探讨。自首的概念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同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从这个表述中可以看出,自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也称为一般情况的自首;另一种是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罪行的自首,也称为特殊情况的自首。两种…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自首制度仅运用于自然人犯罪 ,随着我国单位犯罪制度的确立 ,自首制度适用于单位犯罪也有了现实的迫切性。鉴于我国目前单位犯罪发案率较高的情况 ,建立单位自首制度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自首制度是刑法体系中一项重大复杂的量刑制度。中国古代自首制度从其产生、发展到成熟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作为古代法代表的唐律,对自首制度作了详细而全面的规定,形成了完备的自首制度。唐代以后各朝律典几乎完全沿袭唐律自首制度,基本上没有大的发展与突破。  相似文献   

17.
自首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量刑制度,由于犯罪的情形复杂多样,自首的形式同样复杂,自首的认定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同时,自首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涉及到对自首犯如何裁量刑罚的问题。因此,正确地适用自首制度,认定自首情节在整个量刑情节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由于某种原因先脱保,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能否认定为自首,这在司法实践中极具争议。现有法律规定并未完全排除该种情况的自首可能性,关键在于查明嫌疑人是否仍然负有到案义务。认定自首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于行为人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行为的肯定评价,但是未必能因此导致刑罚的从轻或者减轻。  相似文献   

19.
论职务犯罪中的特别自首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务犯罪存在相对独立的特别自首制度 ,这是世界各国刑事立法的通例 ,也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现行刑事立法。我国现行刑法典应将职务犯罪的特别自首制度定性为独立自首制度类型。在职务犯罪的特别自首制度与其他自首类型竞合的情况下 ,应选择适用总则或分则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因涉嫌一般聚众斗殴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归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由聚众斗殴转化而来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行 ,应当认定为不同种罪行 ,从而构成自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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