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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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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行局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执行权力属性的认定应当作为执行局运作的出发点对执行权力属性的认定,经过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长期争论已达成共识,即从强制执行的主体属性来看,它属于国家权力;从强制执行权的国家分权(分工)属性来看,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执行工作中,司法权和行政权有机地结合,构成了相对独立、完整的强制执行权。这种界定,奠定了执行机构改革的理论基础。笔者认为,目前很多法院已经成立的执行局是对执行机构的一种行政意义上的级别提升,执行局长的高配也是使其具有更大的行政权力,在统一指挥人、财、物方面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从…  相似文献   

2.
孙业群 《中国司法》2005,(10):37-40
一、关于司法行政权的基本理论问题(一)司法行政权的概念:对司法行政权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司法行政权是辅佐司法权行使的行政事务的权利。如汪翰章主编的《法律大辞典》对司法行政解释如下:“司法的目的虽与行政不同,而当行使司法权时,常有关联之行政行为,以求司法权活动之圆满,而辅佐司法权行使之行政事务,谓之司法行政。换言之,司法行政者,乃附随于司法事务之行政也,即司法行政部关于划分院区,筹集经费,并用人行政,与监督裁判事务,及其他设施之行政事务是也”①。又如《中国百科大辞典》对司法行政的解释为“以辅助国…  相似文献   

3.
正目次一、整体利益与法律监督权二、法律监督权的实施机构三、经济监管权与经济公诉权按照传统的"三权分立"理论,国家由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构成。司法权孟德斯鸠称其为裁判权力,是法院和法官听审并作出有约束力裁判的权力。它是一种中立性权力,应遵守"无控告即无法官"的原则。"从性质来讲,司法权自身不是主动的。要  相似文献   

4.
检察权自诞生之日起,其属性备受争议。检察权应当为一种复合权,职务犯罪侦查权属于行政权,批捕权属于司法权,公诉权属于司法权,抗诉权属于准司法权。因此,应构建符合检察权的复合性质的分权运行机制。全面推动"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运行;强化批捕权行使的中立性;强化公诉人客观公正义务,完善主诉检察官制;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再审启动权。  相似文献   

5.
破产法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破产法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相互发生关系的范围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破产和公用企业等特定主体的破产案件。司法权和行政权关系的特点表现为,某些行政权前置于司法权、某些行政权配合司法权行使、某些行政权参与司法权行使。金融机构提出破产申请前是否需要经过监管部门行政批准,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出立法安排。上市公司提出破产申请则不必进行事前的审批。在破产启动后,司法权和根本性行政权在交互涉及领域的关系的处理上,应当以司法权统一裁判为原则。  相似文献   

6.
论执行机构内部的分权与制约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一  我国的执行机构是指人民法院中专门负责执行的部门。执行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权,保证当事人依法取得的生效法律文书能够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执行机构行使的一种国家权力,是一种特殊的司法权。长期以来,我国民事执行制度中形成的执行权行使的客观状况是,执行工作由人民法院内设的执行庭专门负责,执行权由执行员具体行使,执行员代表法院负责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财产刑的执行。他不但可以实施查封、扣押等单纯的执行行为,而且有权对执行程序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审查,作出裁判。…  相似文献   

7.
关于执行权属性的探讨在法学理论界一直处于研究前沿.也因此形成了不同的观点与认识。但若跳出现有法律规定及机构设置的视野。从执行权运行过程及结果这一本质属性出发分析。就会得出执行权分为执行命令权、执行实施权两种结论,其中执行命令权属司法权,执行实施权属行政权。因此,执行机构就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执行局(厅)行使执行实施权,由原作出生效裁判的合议庭行使执行命令权。在此基础上.可具体对执行人员进行相应配备:由法警负责主要执行工作,协警负责辅助工作。最后,执行机构改革后执行中产生的特殊情形,可采取特定的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8.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区分理念源于对民事执行权基本属性的认识,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从国家分权角度提出了五种不同的观点。随着执行工作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入,强制执行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已经成为共识,这两种属性在价值取向、运行程式、管理要  相似文献   

9.
关于公诉权的性质,我国学者有行政权说、司法权说、准司法权说、法律监督权说、诉权说等不同观点。本文认为这些观点都失之偏颇,将公诉权置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考察,公诉权实为刑事诉权之一种。  相似文献   

10.
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直是我国民事判决执行中的难题.法院财产调查权的行使效果决定着民事判决执行的质量.长期以来,法院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主动弱化自身的财产调查权,甚至体现为一种消极与不作为,却要求债权人自行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致使债权人举证责任被被动强化,为一股强大的民间暴力的兴起与蔓延预留了相当的空间,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事实上,强制执行权的行使主体只能是国家,债权人享有的只能是强制执行请求权.执行权不是一项司法权,而是一项行政权.对财产状况的调查应当是执行官的专有权,债权人不应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因此,为我国目前民事强制执行中的财产调查权纠偏定位,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1.
林岱 《特区法坛》2004,(7):51-52
民事执行权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为实现当事人的债权,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权力。其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双重属性,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国家公权力。近代以来的分权理论认为,没有监督制约的国家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建立分权的体制,权力之间相互制衡,是最有效的监督制约方式。因此,对执行权进行合理配置,将传统的执行权分解为实施权和裁判权并分权行使,目的是建立一个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2.
执行权是综合性权力 ,部分属于司法权 ,部分属于行政权。我国无需在法院之外另设执行机构 ,但必须严格区分法官与执行员 ,即执行员应行使执行中的行政权 ,负责具体执行事务的实施 ,而法官应行使执行中的司法权 ,负责裁判包括当事人、案外人与执行员之间争端在内的所有执行纠纷。西方二种典型的执行体制形式虽似对立 ,但均是如此分配执行权。这样既可分别建立起对二种执行权的控制机制 ,又可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3.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这一规定表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有行政决定权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只有依法可以自行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才具备统一行使行政决定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资格。这种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在社会主义法制日臻健全与完善,行政权的运作极需及时、迅速、高效的今天,显得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改革。一、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相似文献   

14.
以法院为主导的非诉行政执行是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模式,因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较短,制度在设立之初缺乏严密的论证和科学的设计,导致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司法权与行政权界限不清、程序设置过于简单、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等诸多不足。笔者认为,对我国现行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进行诉讼化改造,在保持法院司法审查的基础上,确立行政执行之诉,对保障行政权的有效行使及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通常而言,由于司法变更权的行使及其适用范围的规定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两者关系的处理问题.该关系是国家权力配置模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能否妥善处理不仅决定着行政相对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也决定着司法权能否有效监督行政权。更关系到行政诉  相似文献   

16.
司法权与司法行政权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东方 《中国司法》2005,(12):21-23
本文采用如下定义:司法权指审判权,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狭义司法权。司法行政权指与审判权有关的行政权,部分司法行政权带有“准司法性”,但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司法行政权包括两部分:(1)在法院内部,除审判权之外,法院的财政、人事任免、司法裁判以及其它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等行政权。(2)在法院外部,侦查权、公诉权、法律监督权、监管权、司法考试、非诉法律事务以及法律职业管理等。以上除审判权之外,所有这些分散在若干个职能部门之中(包括法院本身),各自与法院的审判权发生职能上的衔接的行政权,均系司法行政权范畴。该范围比通常所说…  相似文献   

17.
记者: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是当代行政法治的重要内容之一,这种控制是通过事后监督来完成的。而这个监督的行政诉讼程序的启动权不在法院,它掌握在行政相对人那里。就是说,司法权遵循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这与积极主动地干预社会和人们生活的行政权有很大的不同。我想,法律体系的设置是合理的,行政相对人面对强大的行政权力,当然要有一个可以为自己的权利辩说的地方。赵明章副院长(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进行监督,是人民法院的职权。这个职权是法定的、不可推脱的,必须行使;任何不行使或者怠于…  相似文献   

18.
行政相对方权利制约行政权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权力制约权力”模式 ,即立法权、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具有自身不可避免的局限性。行政相对方权利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克服这一模式的局限性。中外学者已间接或直接提出了权利制约行政权的观点 ,并在各国法治实践中得到体现。行政相对方权利制约行政权的具体运作主要表现为 :预防行政权的滥用 ;抵抗行政权违法行使 ;促使行政权合法、适当运行 ;促使违法、不当行使的行政权得以纠正。  相似文献   

19.
论司法权运行机制的目标模式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司法权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立法权、行政权一起构成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权力体系。一个国家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如何,往往代表着依法治国的程度和水平。本文试结合我国司法改革实践,对司法权运行机制的目标模式、现实缺陷以及改革内容和方向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目标模式:司法权运行机制的理想状态  司法权是一种中立性、正当性和终极性的权力,它对纠纷的裁判总是最后和最具权威的,因此司法权的运行机制存在一个理想状态或称理论模式,其具体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中立机制。司法权是对社会纠纷进行处理和…  相似文献   

20.
任翔 《法制与经济》2008,(10):68-69,71
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构成了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基调。一般地讲,司法监督和制约的领域越广泛,就表明行政法制化的程度越高。但若过分地扩大司法监督的范围反而拔苗助长。而在法律实践运作中,正因行政权与司法权间的界限不明确。导致了两权间错位、越位的现象屡见不鲜。因而如何确定行政权与司法权间的界限,成为了当务之急。本文则试图从司法权介入行政领域的依据入手,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上来探讨“界限”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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